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或参与公司管理的,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津贴为6万元/年(税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或参与公司管理的,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或参与公司管理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领取薪酬。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符合公司、行业、地区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或参与公司管理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