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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大催化: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3-027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23,685,482.5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9,345,607.14元。

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2023年度公司发展规划,经董事会讨论,2022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如有)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需要或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应当经过详细论证后,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拟定利润分配调整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还需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监事会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发表明确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七、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 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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