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422 证券简称:润普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1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5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7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20,152,565.5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847,434.43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3〕7-37号验资报告。
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94,21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50元,新增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785.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227,
082.5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3,702.49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3〕7-5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8.6万吨/年食品添加剂项目(二期)
11,994.56
11,994.56
2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8,514.09
8,514.09
合计 | 20,508.65 | 20,508.65 |
注1:本次拟实施的8.6万吨/年食品添加剂项目(二期),系新建6,500吨/年山梨酸生产线及附属生产设施项目。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通过自筹资金先期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对于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后、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先期投入的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相关的资金,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履行法定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与计划有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投入顺序及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全部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全部资金需求,则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自筹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实际金额为8,514.09万元,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金额为8,514.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贷款行 | 贷款余额 (万元) | 利率 | 贷款到期日 | 贷款用途 |
1 南京银行连云港分行 183.20
4.350%
2021.12.24 采购原材料
2 南京银行连云港分行 387.60
4.350%
2022.01.06 采购原材料3 南京银行连云港分行 119.20
4.350%
2022.03.09 采购原材料
江苏银行连云港海州支行
10.00
5.655%
2022.04.20 采购原材料5 兴业银行连云港分行 300.00
4.050%
2022.07.29 采购原材料6 兴业银行连云港分行 505.33
4.050%
2022.11.12 采购原材料7 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 518.53
4.050%
2022.12.06 采购原材料
中国银行连云港海州支行
6,490.23
5.435%
2023.12.14
8.6万吨/年食品添加
剂项目(一期)建设
合计金额 | 8,514.09 |
四、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20,379,648.08元。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1,983,046.63元,拟置换发行费用金额为1,983,046.6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发行费用(不含
税)
募集资金直接扣
除(不含税)
自筹资金预先支
拟置换金额1 保荐及承销费用
付资金(不含税) | ||
14,320,825.82 13,849,127.71 471,698.11
471,698.11
审计费用及验资费用
3,839,622.64 2,801,886.79 1,037,735.85
1,037,735.853 律师费用 1,660,377.36 1,188,679.25 471,698.11
471,698.12
用于本次发行的
发行手续费
39,954.34 - 1,914.55
1,914.55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及材料
制作费
518,867.92 518,867.92 -
-合计 20,379,648.08 18,358,561.67 1,983,046.63 1,983,046.63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偿还贷款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影响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偿还贷款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偿还银行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机构鉴证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246号),报告意见认为,润普食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润普食品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会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五)《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