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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普股份: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oupu Clean Energy Group Co., Ltd.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三年四月

为提升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普股份”、“公司”或“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000万元(含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30,733.8011,000.00
2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5,000.005,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6,000.006,000.00
合计41,733.8022,0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将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公司厂房和产线布局情况,在厚普氢能装备产业园新建厂房,将公司现有加氢站成套设备产线、核心零部件产线平移至新建厂房,整合氢能加注设备上下游产业链相关业务,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合理布

局产线、设备更新改造进一步提升氢能装备产线的生产效率,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本项目总投资为30,733.8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109.78万元,包括工程费用14,453.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06.78万元,预备费449.64万元;此外,本项目实施需流动资金13,624.02万元。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仅用于支付建安工程款和采购工艺设备,不用于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用途。本项目拟在新都区石板滩街道兴胜村厚普氢能装备产业园进行,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氢能。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厚普股份间接持有成都氢能8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季文控制的燕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成都氢能20%股权。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拟于本次发行正式申报前以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从燕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购入成都氢能20%股权,确保最终本次发行实施主体成都氢能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本项目符合国家氢能发展战略,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氢能是清洁、高效和安全的二次能源,可实现电、气、热等不同能源形式的相互转化,在交通运输、工业用能、建筑热电联供等领域可发挥积极作用,符合构建全球低碳能源体系的要求,成为全球能源结构转型的战略方向。国际氢能委员会预测,到2050年,氢能可满足全球能源总需求的18%,相当于2015年氢能用量的10倍,成为全球未来战略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国而言,氢能是理想的清洁能源,使用过程无污染、无碳排,与我国双碳目标既定方向一致;良好的理化性质使其可以参与替代化石能源,保障我国能源安全;且氢气制取方式多样,可以增强能源体系的灵活性和稳定性,是我国未来能源体系变革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氢能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并规划到2035年形成氢能产业体系,构建涵盖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的多元氢能应用生态。目前,氢能除了在传统化工、

钢铁等工业领域应用外,已经开始能源、交通、建筑等其他领域稳步推进,并且不断进行扩大试点应用范围。本项目把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大势和机遇,开展氢能加注设备业务,符合国家氢能战略发展规划,未来具备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2)本项目符合当地政府相关行业政策,能充分发挥氢能集群项目的产业化优势四川省氢气来源多样,在可再生能源制氢、工业副产氢、化石能源制氢等方面都有庞大的氢源基础。成都自2019年正式启动“绿色氢都”创建以来,已发展成为全国氢能第四城,是全国第三个具有百台以上规模氢燃料电池公交示范的城市,也是西南地区首个开展燃料电池物流车示范的城市,拥有全国唯一氢储运加注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已初步形成“制备—存储—运输—加注—应用”完整产业链条,其中包括知名企业和科研机构60余家,产业规模超过100亿元,在燃料电池膜电极及电堆、高压储氢瓶、氢气压缩机、加氢系统等装备领域具有国内领先优势。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21年4月20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厚普国际氢能产业集群项目投资协议书》,拟在西南地区打造一个国际领先的氢能装备产业集群和氢能应用生态圈。通过上下游企业的聚集,实现行业内不同企业之间的技术、供需互补,充分发挥氢能产业集群项目的产业化优势,有利于氢能源行业产、销资源进一步向集群项目集中。

本项目的实施是新都区氢能产业“建圈强链”行动的落地,也是践行当地政府相关行业政策、助力成都市打造绿色氢都和国家级绿色氢能产业基地的重要实践,为新都区构建集氢气“制、储、运、加”和技术研发、装备制造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夯筑了关键一环,将有力促进氢能产业集群加速起势成型。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地氢能发展规划,有利于充分发挥新都区氢能集群项目的产业化优势。

(3)本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氢能设备生产效率

厚普股份作为国内的加氢站建设的领军企业,自2013年起,先行开展氢能装备技术研究,把氢能装备核心部件的进口替代作为主要研发方向,并先后承接了全球最大的北京大兴加氢站、北京冬奥会加氢站、南方电网光伏氢能转化项目、三峡集团源网荷储氢能一体化项目等50多个国家级、省级氢能示范项目,为国家氢能产业快速发展贡献了厚普力量,公司现已成为国内清洁能源加注领域的龙头、国际头部企业。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支持氢气制备、氢气储运、氢气加注行业的发展,同时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陆续出台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明确2025年新增加氢站数量,公司根据公开数据预计未来3-5年氢能设备需求将大幅提升。厚普股份现有氢能业务与天然气业务共用厂房,氢能业务生产场地面积约占8,000m

,因场地制约,目前仅具备每年生产30套氢能成套设备的产能。考虑到现有厂区氢能业务产线布局、空间限制不利于未来氢能业务产能发挥,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将现有较为分散的氢能产线平移并集中至新都区厚普氢能装备产业园,通过合理布局产线、新增设备打通瓶颈环节,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同时为未来氢能业务产能扩建预留充足空间。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区产业政策

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未来氢能作为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并提出要建设一批加氢站,要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2022年10月,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指出进一步推动氢能产业发展标准化管理,加快完善氢能标准顶层设计和标准体系。开展氢制备、氢储存、氢输运、氢加注、氢能多元化应用等技术标准研制。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关于氢能产业规划的政策,推动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的《四川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到2025年,四川省燃料电池核心技术、氢气制储运加技术实现阶段性突破。氢气制备、储运、加注等多个核心环节实现自主突破。到2025年,

逐渐健全强化氢能产业链,培育国内领先企业25家,覆盖制氢、储运氢、加氢、氢能利用等领域。此外,根据成都市政府发布的《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氢燃料电池以及制氢、储氢、运氢、加氢、掺氢等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的生产企业,按照相关产品年销售额的2%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支持氢燃料电池及关键零部件制造。近年来,公司积极开展氢能加注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业务,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之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区产业政策。

(2)氢燃料汽车的发展为公司加氢设备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根据香橙会氢能数据库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底,全球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67,488辆。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氢燃料电池汽车产销数据分别为3,626辆和3,367辆,同比分别增长105.4%和112.8%。截至2022年,我国氢燃料电池汽车销量累计12,306辆。当前全球市占率前十大车企,已全部进入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业务,切入点各有侧重,重度参与者如丰田、现代、本田等,在集团业务层面深入贯彻氢能概念,氢燃料电池汽车是全球最主流车企一致选择的未来赛道之一。

2021年,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北京、上海、广东、河北、河南等五大城市群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五部委同时发布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考核评价规则》从“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和“氢能供应”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并提出量化考核指标,将有助于确保的示范应用城市群的建设落地。

公司自2013年起就积极开展氢能相关领域业务,为国内箱式加氢站解决方案服务商。公司一直积极持续加大对氢能领域的投入力度,自主研发的多项氢能加注设备关键部件打破了国际垄断。公司在加氢站领域已形成了从设计到关键部件研发、生产,成套设备集成、加氢站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支持等覆盖整个产业链的综合能力。

未来随着氢能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陆续落地,进一步鼓励地方政府推广氢能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为氢能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提升加氢站、加氢机等氢能设备的需求,为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空间。

(3)相关产线平移过程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本项目相关核心零部件及成套设备产线预计于2023年二季度进行平移搬迁,平移所涉产线为:1)氢能加注设备成套设备产线,主要用于生产加氢机、加氢撬等成套设备;2)氢能核心零部件产线,主要用于生产加氢枪阀、氢能流量计、氢气压缩机、低温真空管道等产品。

产线平移不涉及现有主业天然气业务,因此对公司天然气业务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对于本次产线平移涉及的氢能业务,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保障搬迁过程中的正常生产经营:1)公司氢能设备标准化程度高,公司可提前对标准产品进行生产备货,以应对搬迁期间的订单需求,并在搬迁前统筹安排订单交货计划,确保搬迁期间正常发货;2)搬迁前,公司计划组建产线平移项目小组统筹搬迁事宜,在搬迁前提前做好产线布局规划,提升搬迁及安装效率,并每日跟进搬迁进度,缩短产线搬迁时间,将整体搬迁时间控制在一个月内;3)搬迁过程中,对已搬迁的设备进行分批有序安装、调试,由产线平移项目小组每日跟进各产线复产情况,预计搬迁后一个月内恢复所有产线产能。

4、项目投资预算

本项目总投资30,733.8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109.78万元,包括工程费用14,453.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06.78万元,预备费449.64万元;此外,本项目实施需流动资金13,624.02万元。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资投入占比
1建设投资17,109.7811,000.00100.00%
1.1工程费用14,453.3711,000.00100.00%
1.1.1建安工程9,794.979,794.9789.05%
1.1.2室外工程1,075.45--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资投入占比
1.1.3工艺设备3,582.951,205.0310.95%
1.2其它费用2,206.78--
1.3预备费449.64--
2流动资金13,624.02--
合计30,733.8011,000.00100.00%

本项目募集资金仅用于工程费用,不用于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用途。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表所示:

序号内容20232024
23456789101112123456
1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及审批
2完成工程设计审批,工程招标
3完成工程土建和安装施工
4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5联合试运行及项目验收投用

公司将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动态调整本项目的实施进度。

6、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1年,按照厂房建设及产线平移进度,本项目将于建成当年产生收入,建成后第一年(2024年下半年)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19,013.00万元,至2028年预计可实现年收入57,787.00万元、年税后利润5,391.00万元、年缴纳所得税951.00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5.98%。

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7.58年,经济效益良好。本项目的效益测算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指标
1运营期年均净利润(税后)万元5,391.00
2内部收益率(静态、所得税后)%15.98%
3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7.58

7、项目涉及备案、环评审批情况

本项目在已有地块开展,不涉及新增土地。本项目已在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109-510114-04-01-750574】FGQB-0554号),并已取得成都市新都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新环承诺环评审[2023]7号)。

(二)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电解水制氢法即利用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电力电解水制氢,这种制氢方式接近零碳排放,可充分利用“三弃”(弃风、弃光、弃水)能源水解制氢,是一种高效清洁的制氢技术。该技术工艺较为简便,产品纯度高,可大大降低制氢成本,是实现“绿氢”生产的重要技术环节。现阶段电解水制氢主要有三种技术路线:碱性(ALK)水电解制氢、质子交换膜(PEM)水电解制氢、固体氧化物(SOEC)水电解制氢,其中碱性水电解制氢技术相对成熟且成本较低。目前,中国华电、宝武清能、华能集团、隆基绿能、亿利洁能等多家国、央企或大型上市公司已入局探索碱性水电解制氢项目商业化运营的可行性。未来随着碱性水电解制氢项目商业化运营逐步走向成熟,市场对于碱性水电解制氢设备的需求将大幅增长。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整合自身在氢能源装备制造领域的资源,开展碱性水电解制氢相关设备的技术研究。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成都厚普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厚普氢能装备产业园。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项目建设助推我国氢能技术发展,符合国家氢能产业政策

国际氢能委员会预测,到2050年,氢能可满足全球能源总需求的18%,相当于2015年氢能用量的10倍,成为全球未来战略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氢能也是我国未来能源体系变革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氢能

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并规划到2035年形成氢能产业体系,构建涵盖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的多元氢能应用生态。

近年来,我国在氢能技术方面虽然取得了显著进步,但仍处于发展初期,我国在氢能制备、储存、运输、加注以及终端利用等产业链主要环节与国际先进水平都还有一定的差距。厚普股份在氢能行业具有领先优势,目前厚普股份在氢能加注设备方面具备较为成熟的技术储备和市场经验,并逐步向上游的氢气制备设备、储存设备拓展。

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旨在通过整合厚普股份现有氢能装备制造的人员、经验和技术等资源,为上游制氢环节提供质量稳定、性能可靠、制氢效率优异的水电解制氢设备,有助于推动我国氢能产业的发展,符合国家鼓励高效制氢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的指导政策。

(2)完善技术支撑,向上游制氢装备产业链延伸,适应市场需求

氢气制备按照制氢工艺所产生的碳排放程度可分为灰氢、蓝氢、绿氢。灰氢为由化石原料及工业副产制得,生产过程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气体,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不利于达成碳中和目标。蓝氢主要是对灰氢产生的二氧化碳进行碳捕获和存储后生产的氢气。绿氢是则通过使用再生能源电解水制取的氢气,工艺简单、无温室气体和有害气体排放,且制成氢气纯度高,是最为清洁的制氢方法,也是氢能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现阶段电解水制氢主要有三种技术路线:碱性(ALK)水电解制氢、质子交换膜(PEM)水电解制氢、固体氧化物(SOEC)水电解制氢,其中碱性水电解制氢技术相对成熟且成本较低。

随着未来氢能需求持续增长,绿氢产量将大幅上升,作为主流制氢方式的碱性电解水制氢装备需求将提升。公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逐步向氢能产业链上游的制氢设备拓展,完善碱性电解水制氢装备制造领域的技术支撑,有利于公司未来进一步开发质量稳定、性能可靠、制氢效率优异的水电解制氢设备,适应市场需求,提升公司氢能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3)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公司经营实力

厚普股份作为国内的加氢站建设的领军企业,自2013年起,公司先行开展氢能装备技术研究,把氢能装备核心部件的进口替代作为主要研发方向,并先后承接了全球最大的北京大兴加氢站、北京冬奥会加氢站、南方电网光伏氢能转化项目、三峡集团源网荷储氢能一体化项目等50多个国家级、省级氢能示范项目,为国家氢能产业快速发展贡献了厚普力量,公司现已成为国内清洁能源加注领域的龙头、国际头部企业。作为厚普股份布局氢能产业领域的关键一环,本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强化厚普股份氢能产业链优势、完善氢能产业链上下游闭环生态,通过技术提升,提高氢能装备性能,打造中国领军氢能品牌的同时,助力我国在能源转型道路实现弯道超车,为“双碳”目标的早日实现贡献力量。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技术研发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我国对新能源产业发展持积极态度,已在多项产业政策中明确提出要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近年来支持政策出台频率更加密集,支持力度不断增加。2020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指出加速发展绿氢制取、储运和应用等氢能产业技术装备,促进氢能燃料电池技术链、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发展。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未来氢能作为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要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2022年10月,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指出进一步推动氢能产业发展标准化管理,加快完善氢能标准顶层设计和标准体系。开展氢制备、氢储存、氢输运、氢加注、氢能多元化应用等技术标准研制。本项目为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方向,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政策。

(2)公司拥有良好的人员储备和技术基础

截止2022年末,公司研发人员170人,包括中高级工程师以及多名行业内高级技术人才;还通过外聘行业专家、高级工程师组建有一支15人的专家顾问,

其中包括博士5人,硕士7人,学士3人;研发与专家团队人员专业、覆盖车用装备、氢能装备、物联网、电子技术、船用装备、测控机电、能源工程、压力容器、低温装备等多个专业领域。同时,公司与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四川省电子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流量研究所等专业院校和专业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组建了“企业人才工作站”、“创新实习基地”、“院士工作站”等人才交流平台,建立形成了自主研发与“产、学、研”并进的创新驱动体系,为公司开展碱性电解水执行技术开发项目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

(3)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规划明确提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年,203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明显提升。目前,中国华电、宝武清能、华能集团、隆基绿能、亿利洁能等多家国、央企或大型上市公司已入局探索碱性水电解制氢项目商业化运营的可行性。未来随着碱性水电解制氢项目商业化运营逐步走向成熟,市场对于碱性水电解制氢设备的需求将大幅增长。

4、项目投资预算

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资投入占比
1碱性电解水制氢研发测试中心600.00600.0012.00%
2大方量碱性电解水制氢装置研发1,600.001,600.0032.00%
3碱性电解水制氢装置试制生产线2,800.002,800.0056.00%
合计5,000.005,000.00100.00%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对企业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因此本项目不进行财务评价分析;但本项目的建成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相关产品的研发能力,有助于公司掌

握碱性水电解制氢装备制造的关键技术,为公司将来整合现有氢能产业链客户资源,进一步开拓新的市场奠定基础。

6、项目涉及备案、环评审批情况

本项目在已有地块开展,不涉及新增土地。本项目已在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304-510114-04-01-343360】FGQB-0172号),本项目系技术开发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应履行环评的范围,无需再办理环评手续。

(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3.63%、49.99%和51.68%,逐年有所提升且整体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未来,随着公司氢能业务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将不断增加。若持续通过债务的方式融资,公司未来资产负债率水平将会不断攀升,并增加利息支出,降低公司盈利水平,不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经营。

因此,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偿债风险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具有必要性。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的资金情况、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缺口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整体规模适当。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规定,具备可行性。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业务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目标的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

有助于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进而巩固并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地位,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次发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资本结构得到优化,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由于新建项目效益释放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出现较大增长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短期内公司股东的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但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未来的经营能力及经营业绩,从而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四、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建成投产后,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营运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具备可行性。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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