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4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中关村 | 股票代码 | 000931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黄志宇 | 相皓冉、胡秀梅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 |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 | |
传真 | 010-57768100 | 010-57768100 | |
电话 | 010-57768018 | 010-57768018 | |
电子信箱 | investor@centek.com.cn | investor@centek.com.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分为生物医药、个人护理用品、养老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其中:①生物医药包括化学药及中药,主要从事外用制剂、片剂、注射剂、原料药、胶囊制剂、口服溶液剂、颗粒剂、麻醉药品及二类精神药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药品临床前研究服务及药品一致性评价研究服务;②个人护理用品主要包括口腔清洁用品销售;③养老服务业务主要包括集中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预防保健咨询及中医医疗服务等;④其他业务主要包括物业管理、餐饮、住宿、制造销售商品混凝土和水泥制品、投资及公司不归类于生物医药、个人护理用品和养老服务业务的其他业务。
(二)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1、医药主要产品
(1)报告期内,公司已进入注册程序的药品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 注册阶段\进展 |
知母皂苷BⅡ及胶囊 | 中药1类 | 用于治疗血管性痴呆。 | 临床Ⅰ期试验中。 |
联苯苄唑原料药 | 原料药 | 用于治疗各种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 | CDE技术审评中。 |
盐酸贝尼地平原料及片剂 | 一致性评价 |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 原料药:2022年6月13日取得《化学原料药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8mg:2022年8月3日取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过了一致性评价; 2mg、4mg:2022年9月30日取得一致性评价申报《受理通知书》,现CDE审评审批中。 |
氨酚曲马多片 | 一致性评价 | 用于中度至重度急性疼痛的短期(5天或更短)治疗。 | CDE技术审评中。 |
蒙脱石散 | 化学药品4类 | 用于成人及儿童急慢性腹泻。 | CDE技术审评中。 |
甲磺酸托烷司琼注射液 | 变更规格补充申请 | 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CDE技术审评中。 |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 变更检验方法补充申请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 | CDE技术审评中。 |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药品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 | 是否进入2022年版医保目录 |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 化学药品4类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 | 2002-2022 | 否 | 是 |
甲磺酸托烷司琼注射液 | 化学药品2类 | 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无 | 否 | 是 |
西地碘含片 | 化学药品4类 | 咽喉炎、口腔溃疡、牙龈炎、牙周炎。 | 1990-2010 | 否 | 否 |
盐酸苯环壬酯片
盐酸苯环壬酯片 | 化学药品1类(已过新药监测期) | 预防晕车、晕船、晕机。 | 1993-2013 | 否 | 否 |
盐酸纳洛酮注射液 | 化学药品3类 | 阿片类受体拮抗药。 | 无 | 否 | 是 |
五加生化胶囊 | 原中药3类 | 益气养血,活血祛瘀。适用于经期及人流术后、产后气虚血瘀所致阴道流血,血色紫暗或有血块,小腹疼痛按之不减,腰背酸痛,自汗,心悸气短,舌淡、兼见瘀点,脉沉弱等。 | 1、“一种五加生化药剂的制造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2002-2022; 2、“五加生化胶囊的检测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2009-2029; 3、“五加生化中药复方提取物的植物雌激素样作用及应用”发明专利,起止时间:2011-2031。 | 否 | 是 |
乳酸菌素片 | 化学药品4类 | 用于肠内异常发酵、消化不良、肠炎和小儿腹泻。 | 无 | 否 | 否 |
盐酸曲马多注射液 | 化学药品4类 | 用于癌症疼痛,骨折或术后疼痛等各种急、慢性疼痛。 | 无 | 否 | 是 |
盐酸曲马多片 | 化学药品3类 | 用于治疗疼痛程度严重到需要使用阿片类镇痛剂并且替代疗法不足的成人疼痛。 | 无 | 否 | 是 |
药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 | 是否进入2022年版医保目录 |
氨酚曲马多片 | 原化学药品第3类 | 本品用于中度至重度急性疼痛的短期(5天或更短)治疗。 | 2、“一种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和盐酸曲马多的包衣片剂”发明专利,起止时间:2021-2041。 | 否 | 是 |
盐酸曲马多原料药 | —— | —— | “一种盐酸曲马多的合成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2008-2028。 | 否 | —— |
克林霉素磷酸酯阴道凝胶 | 原化学药品第3类 | 用于治疗细菌性阴道病。 | 无 | 否 | 否 |
吡拉西坦注射液
吡拉西坦注射液 | 原化学药品6类 | 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病、脑外伤、各种中毒性脑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减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也用于儿童智能发育迟缓。 | 无 | 否 | 是 |
刺五加注射液 | 原中药11类 | 平补肝肾,益精壮骨。用于肝肾不足所致的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动脉硬化,脑血栓形成,脑栓塞等。亦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合并神经衰弱和更年期综合征等。 | 无 | 否 | 是 |
盐酸贝尼地平片(2mg、4mg、8mg) | 原化学药品第2类 | 原发性高血压。 | 无 | 否 | 是 |
(3)报告期内,北京华素的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获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该品种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4)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有涉及生物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多多药业不涉及生物制品的生产,其子公司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生物制品如下:外用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双歧杆菌四联活菌片。
(5)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情况:
序号 | 发明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1 | 一种预防口腔溃疡和加速口腔粘膜修复的牙膏及工艺 | 2022年 5月3日 | ZL 2020 10774276.0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2 | 一种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和盐酸曲马多的包衣片剂的制备方法 | 2022年 5月10日 | ZL 2021 1091121.8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3 | 一种1-苄基-3-哌啶醇的合成方法 | 2022年 6月21日 | ZL 2020 10490389.8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4 | 一种泡罩包装机 | 2022年 6月14日 | ZL 2021 23448719.6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5 | 一种上旋式筛片机 | 2022年 6月24日 | ZL 2022 20040173.6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6 | 一种用于1-苄基-3-哌啶醇的废水处理方法 | 2022年 7月12日 | ZL 2021 10699736.2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序号 | 发明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7 | 一种改进的1-苄基-3-哌啶醇中间体合成方法 | 2022年 7月29日 | ZL 2020 10493295.6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8 | 一种废水处理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 2022年 9月16日 | ZL 2021 10699731.X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9 | 一种温和去渍美白牙膏及其制备工艺 | 2022年 10月18日 | ZL 2020 10773156.9 |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10 | 一种脱苄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 | 2022年 10月21日 | ZL 2021 10640100.0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11 | 一种药盒捆包机 | 2022年 10月21日 | ZL 2022 21609476.1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12 | 一种蒙脱石散及其制备方法 | 2022年 11月1日 | ZL 2021 10800124.8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13 | 一种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和盐酸曲马多的包衣片剂 | 2022年 11月4日 | ZL 2021 11091144.9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14 | 一种离心机用盖板 | 2022年 11月1日 | ZL 2022 21565431.9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15 | 一种压片机用防油装置 | 2022年 11月8日 | ZL 2022 21642111.9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16 | 一种1-苄基-3-哌啶醇的脱苄方法 | 2022年 11月15日 | ZL 2021 10640226.8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17 | 一种1-苄基-3-哌啶醇的改进合成方法 | 2022年 12月2日 | ZL 2021 10596791.9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2、养老服务业务
养老服务业务主要包括集中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预防保健咨询及中医医疗服务等。
3、其他业务
主要包括:电子卖场的管理、物业管理服务、酒店服务业、制造销售商品混凝土和水泥制品、投资以及公司其他不能归类于生物医药、个人护理用品及养老服务业务的其他业务。
(三)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1、医药及健康品业务经营模式
(1)医药业务
①研发模式:
自主研发模式:公司在北京市、山东省威海市和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设立三个研发中心,针对不同产品和剂型开展研发工作,即独立又遥相呼应,在公司全面统筹下完成整体研发工作。在新品种研发、老品种深度开发、工艺优化、专利申报注册等方面卓有成效。
联合研发模式:公司近年来先后与军事科学院等国内多家科研机构在人才培养、项目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外部研发资源优势,开展关键技术和产品的联合开发,有效的推进了公司整体研发工作。
②生产模式:
公司在北京市、河北省沧州市、山东省威海市和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设立四个生产制造中心。生产组织方面,公司各生产中心根据所辖各品种的年度销售计划、库存情况及综合生产能力,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及月度分解目标。并在年度工作过程中,结合实际产品需求,滚动调整生产计划,使产销有效衔接,确保产品市场需求。并通过精细化调度设备运行和人员组织,严控损耗,不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质量管控方面,公司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并全面实施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进一步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严控物料质量,所用的各类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全部检验合格后方能进入生产环节。及时更新、增建、补充检测设备和专业人员,监督控制生产全过程,做到产成品检验合格上市销售。
③采购模式:
采购部门根据业务需求、生产计划、使用周期、市场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采购周期、提出行情预测,制定和实施采购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内控要求的采购制度、验收制度和工作流程。同时,根据供应商资质、
技术水平、诚信度等,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必要时对供应商进行现场核查,降低采购风险。所采购原辅料和包材在到厂时需要质量技术部门取样检测合格后方能正式入库。
④销售模式:
公司拥有全终端、全模式的营销体系,以临床学术推广模式为主、终端居间服务商模式和OTC零售模式为辅,相互促进,全面覆盖等级医院、零售药店、基层医疗机构等全类别线下终端。同时,公司销售业务还探索并推进互联网线上销售模式,目前已取得良好开端。公司在推进销售工作过程中,强化市场、商务相关管理职能,提升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市场渗透力,加强发货回款、终端渠道的控制能力,实现对产品销售的服务、促进和监督。公司分别对等级医院、零售药店、基层医疗机构三大终端市场制定了不同的推广、营销策略,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拓展。
除正常的销售推广外,公司还建立了负责市场推广和准入的专业团队,着力打造产品品牌,策划、指导公司的市场准入和营销行为,不断提升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市场渗透力,提高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
(2)养老业务
公司养老业务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积极拓展、夯实基础求发展”为经营理念,在管理提升和业务拓展方面持续发力,围绕市场拓展、强化品牌、医养结合、打造标杆项目、提升实力等方面快速发展。逐步完善以基础养老为根基,医养结合和康养保健为两翼,异地康养为拓展的全生命周期的养老服务体系。
(3)其他业务
混凝土业务坚持“适量、增效、抓回款、降风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方针,积极寻找优质工程项目,在保持一定的生产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单方利润贡献。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近年,国家药品集采政策逐渐常态化运行,重塑着整个市场格局,加快推动医药产业重构。仿制药行业集中度提高,创新药物占比提升,对整个医药行业的合规性、推广模式、资本投向、估值判断都产生极大影响。为适应进一步发展,各药企纷纷加大投入,布局创新药研发工作,为我国医药行业整体升级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老龄化的加剧,导致刚需医药需求的扩容,也为医药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2021年,公司完成了发展战略的再聚焦,并在本报告期持续推进中,思想意识的统一势必加速前进步伐。公司将以创新为驱动,以政策和需求为导向,以现有医药业务为基础,通过激活沉淀品种、产品线自研扩充,构建原料药到制剂一体化的有竞争力的生产模式,稳步提升现有业务规模,强化在心血管、口腔、消化、妇科和麻精等多个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同时,积极探索生物制药新领域,全力推动创新型药物的发展,进一步地提升市场竞争力。未来,公司将借力组织变革,加大对核心业务的统一规划与管理,充分利用各地的资源与优势,提升销售效率与业绩。统筹资源,加快现有产品的转移、升级和迭代。借力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平台,加强对外合作,加大对生物医药创新项目的投入,尽快完成从“化药+中药”到“化药+中药+生物制药”的业务转型和新业务培育,形成多个业务集群,在专业领域内的排名位居前列。同时,顺应消费升级和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深入探索“互联网+”在医疗、健康和养老领域内的创新模式与机会。以“华素”、“华素愈创”、“久久泰和”品牌和业务为基础,借助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开拓创新,扩展业务渠道和领域,努力把中关村科技打造成国内知名,有鲜明特色的创新型医药产业集团,最终现实“让人们生活更健康”的奋斗目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总资产 | 3,542,579,751.47 | 3,697,207,504.90 | -4.18% | 3,455,089,205.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82,077,251.39 | 1,585,469,489.44 | -6.52% | 1,699,471,784.03 |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 | 2,060,280,707.26 | 1,955,834,389.32 | 5.34% | 1,789,615,900.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852,418.43 | -113,928,031.24 | 62.39% | 25,433,767.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0,204,764.25 | -120,401,587.84 | 58.30% | 14,995,571.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3,742,331.39 | 263,413,088.30 | -30.25% | 200,200,020.2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69 | -0.1513 | 62.39% | 0.033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69 | -0.1513 | 62.39% | 0.033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6% | -6.94% | 4.18% | 1.51%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488,182,089.45 | 525,789,129.36 | 524,657,605.30 | 521,651,883.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514,995.06 | 10,283,005.32 | 9,393,163.76 | -56,013,592.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165,697.03 | 8,598,532.51 | 8,733,583.19 | -59,371,182.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384,953.98 | 4,854,852.88 | 97,581,470.66 | 171,690,961.8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6,43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6,83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78% | 209,213,228 | 质押 | 111,601,400 | |||
冻结 | 125,801,400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37% | 55,500,355 | 质押 | 50,000,000 | |||
冻结 | 321,641,050 | |||||||
标记 | 17,540,167 | |||||||
#北京天鑫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鑫医药价值成长1号私募 | 其他 | 2.93% | 22,030,000 |
证券投资基金 | ||||||
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 国有法人 | 0.66% | 5,000,000 | 5,000,000 | ||
#林飞燕 | 境内自然人 | 0.34% | 2,552,111 | |||
朱以宏 | 境内自然人 | 0.27% | 2,008,900 | |||
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26% | 1,967,108 | |||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25% | 1,866,752 | |||
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24% | 1,800,000 | 1,800,000 | ||
陆航 | 境内自然人 | 0.20% | 1,517,8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林飞燕(第五大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其他未知。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4,101,4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5,111,828股。 2、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500,355股。 3、北京天鑫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鑫医药价值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2,030,000股。 4、林飞燕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552,111股。 |
注: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冻结数量包含司法冻结12,500,000股、司法再冻结74,101,400股、轮候冻结39,200,000股;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冻结数量包含司法再冻结32,459,833股、轮候冻结271,641,050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重大事项
1、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等事宜;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具体情况如下:
(1)第八届董事会组成人员:许钟民(董事长)、黄秀虹、侯占军、陈萍、张晔、邹晓春、毕克、董磊、史录文;
(2)第八届监事会组成人员:曹永刚(监事会主席)、司洪伟、刘伟;
(3)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①审计委员会:毕克(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黄秀虹、史录文、董磊。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史录文(主任委员),黄秀虹、陈萍、董磊、毕克;协理:李斌(副总裁)。③战略委员会:许钟民(主任委员),侯占军、董磊、史录文、毕克。④提名委员会:董磊(主任委员),黄秀虹、陈萍、史录文、毕克;
(4)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侯占军为总裁,聘任李斌、王熙红、车德辉为副总裁,聘任黄志宇为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宋学武为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5)证券事务代表:聘任相皓冉、胡秀梅为证券事务代表。
(6)调整独立董事津贴: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及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税前9万元/年拟调整
为税前12万元/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详见2022年2月23日,巨潮资讯网《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4)、《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2022年3月11日,巨潮资讯网《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2、关于增加信息披露媒体的事宜;
为扩大公司信息披露的覆盖面,加强同市场的沟通互动,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增加《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增加后,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详见2022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增加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3、关于公司与优迅医学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事宜;
2022年5月23日,公司与北京优迅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优迅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合作背景鉴于甲方在医药生产、销售、研发及养老大健康等方面的布局、发展及运作经验以及乙方在全生命周期的基因检测能力与服务,为有效利用双方优势资源,发挥线上线下渠道和品牌优势,满足不同年龄阶段人群尤其中、老年人的健康需求,双方将集合各自优势,在医药大健康领域展开战略合作,签署本次《合作框架协议》。本次《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合作框架性协议,是双方实施具体业务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未明确具体合作规模或金额,由实际业务开展中届时签署的具体协议中进一步明确。
上述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战略合作,有助于提升公司业务发展空间,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双方就推进具体合作事宜将另行签署相关协议。由于政府会根据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变化及时调整防控要求,采集样本数量受北京市海淀区防控政策的影响会产生较大变动,本次合作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但具体金额需视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详见2022年5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与优迅医学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展期、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展期情况:2022年4月21日,国美控股与杭爱平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国美控股将所持有公司股份17,500,000股予以质押,质押期为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7月25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见2022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上述股份质押到期后,双方上述股份质押展期至2022年10月23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见2022年8月2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2)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情况:2022年7月国美电器与北京同旺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并于2022年7月25日将所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0股予以质押,质押期为2022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15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见2022年8月2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9,213,228 | 27.78% | 111,601,400 | 53.34% | 14.82% | 82,153,989 | 73.61% | 12,500,000 | 15.25%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5,500,355 | 7.37% | 50,000,000 | 90.09% | 6.64% | 50,000,000 | 100.00% | - | - |
林飞燕 | 2,552,111 | 0.34% | - | - | - | - | - | - | - |
合计 | 267,265,694 | 35.49% | 161,601,400 | 60.46% | 21.46% | 132,153,989 | 173.61% | 12,500,000 | 15.25% |
5、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债权人《告知函》的事宜;
公司收到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信托)的《告知函》,具体如下:
“贵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与我司签署了合同编号为雪松国际信托[2021-029]-02的《信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为雪松国际信托[2021-029]-03的《股票质押合同》,并进行了强制执行公证。
我司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的“雪松国际信托·长惠11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21年5月28日成立,总规模219,100,000.00元,上述款项分14期打款至国美控股指定账户。
2022年8月18日为第二期贷款到期日,国美控股未能按时足额还款。为保障信托计划投资人的利益,我司将根据经强制执行公证的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质押物——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7,410.14万股流通股股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鉴于强制执行可能引起贵司股价和股东变化,请及时公示相关风险信息。”
国美控股现持有公司209,213,228股流通股,上述事项涉及7,410.14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票的35.42%,占公司总股本的9.84%【详见2022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债权人〈告知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国美电器送达的《关于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告知函》及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现持有公司209,213,228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27.78%;国美电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现持有公司55,500,355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7.37%。国美控股、国美电器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法院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情况
①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被司法冻结或司法再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司法冻结或司法再冻结起始日 | 司法冻结或司法再冻结到期日 | 司法冻结或司法再冻结执行人 | 原因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 是 | 12,500,000 | 5.97% | 1.66% | 否 | 2022-9-19 | 2025-9-18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39,200,000 | 18.74% | 5.20% | 否 | 2022-9-19 | 2025-9-18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 是 | 4,501,400 | 2.15% | 0.60% | 否 | 2022-10-10 | 2025-10-9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 是 | 30,000,000 | 14.34% | 3.98% | 否 | 2022-10-10 | 2025-10-9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400,000 | 0.19% | 0.05% | 否 | 2022-10-10 | 2025-10-9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合计 | - | 86,601,400 | 41.39% | 11.50% | - | - | - | - | - |
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被轮候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委托日期 | 轮候期限 | 轮候机关 | 原因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 是 | 39,200,000 | 18.74% | 5.20% | 否 | 2022-10-10 | 36个月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合计 | - | 39,200,000 | 18.74% | 5.20% | - | - | - | - | - |
③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被司法冻结或司法再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司法冻结或司法再冻结起始日 | 司法冻结或司法再冻结到期日 | 司法冻结或司法再冻结执行人 | 原因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2,949,853 | 5.32% | 0.39% | 否 | 2022-08-12 | 2025-08-11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12,000,000 | 21.62% | 1.59% | 否 | 2022-08-18 | 2025-08-17 |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 司法标记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540,167 | 9.98% | 0.74% | 否 | 2022-08-19 | 2025-08-18 |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 司法标记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1,460,497 | 2.63% | 0.19% | 否 | 2022-09-07 | 2025-09-06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1,460,497 | 2.63% | 0.19% | 否 | 2022-09-07 | 2025-09-06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1,460,497 | 2.63% | 0.19% | 否 | 2022-09-07 | 2025-09-06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9,890,661 | 17.82% | 1.31% | 否 | 2022-09-07 | 2025-09-06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7,993,250 | 14.40% | 1.06% | 否 | 2022-09-28 | 2025-09-27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7,244,550 | 13.05% | 0.96% | 否 | 2022-09-28 | 2025-09-27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28 | 0.00% | 0.00% | 否 | 2022-10-10 | 2025-10-09 |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合计 | - | 50,000,000 | 90.09% | 6.64% | - | - | - | - | - |
④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被轮候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委托日期 | 轮候期限 | 轮候机关 | 原因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500,400 | 9.91% | 0.73% | 否 | 2022-09-06 | 36个月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500,400 | 9.91% | 0.73% | 否 | 2022-09-06 | 36个月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7,300,736 | 13.15% | 0.97% | 否 | 2022-09-20 | 36个月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7,341,080 | 13.23% | 0.97% | 否 | 2022-09-20 | 36个月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被轮候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委托日期 | 轮候期限 | 轮候机关 | 原因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49,999,972 | 90.09% | 6.64% | 否 | 2022-10-10 | 36个月 |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0,000,000 | 90.09% | 6.64% | 否 | 2022-10-11 | 36个月 |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3,003,003 | 5.41% | 0.40% | 否 | 2022-10-14 | 36个月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20,738,183 | 37.37% | 2.75% | 否 | 2022-10-18 | 36个月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14,338,699 | 25.84% | 1.90% | 否 | 2022-11-01 | 36个月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1,478,232 | 2.66% | 0.20% | 否 | 2022-11-10 | 36个月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443,786 | 0.80% | 0.06% | 否 | 2022-11-10 | 36个月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0,000,000 | 90.09% | 6.64% | 否 | 2022-11-10 | 36个月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0,000,000 | 90.09% | 6.64% | 否 | 2022-12-02 | 36个月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5,500,355 | 9.91% | 0.73% | 否 | 2022-12-07 | 36个月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是 | 496,204 | 0.89% | 0.07% | 否 | 2022-12-14 | 36个月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合计 | - | 271,641,050 | 489.44% | 36.07% | - | - |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股份数量(股)注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9,213,228 | 27.78% | 86,601,400 | 0 | 41.39% | 11.50%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5,500,355 | 7.37% | 50,000,000 | 17,540,167 | 90.09% | 6.64% |
合计 | 264,713,583 | 35.15% | 136,601,400 | 17,540,167 | 51.60% | 18.14% |
注:被标记股份数量包含在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内。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9,213,228 | 27.78% | 39,200,000 | 18.74% | 5.20%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55,500,355 | 7.37% | 271,641,050 | 489.44% | 36.07% |
合计 | 264,713,583 | 35.15% | 310,841,050 | 117.43% | 41.27% |
【详见2022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债权人〈告知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2022年9月14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2022年9月24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2022年10月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2022年10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2022年10月19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2022年10月2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2022年11月8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2022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2022年12月9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4);2022年12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6);2022年12月2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7)】。
7、关于四环医药收购多多药业9.5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宜;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四环医药收购多多药业9.5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四环医药收购黑龙江省佳建持有的多多药业有限公司9.56%股权。以202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按照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中同华评报字(2022)第041466号】的评估结论为定价依据,经四环医药与黑龙江佳建双方协商一致,四环医药以10,620.00万元收购黑龙江佳建持有的多多药业9.56%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四环医药持有多多药业78.82%股权,仍为控股股东。黑龙江佳建不再持有多多药业股权【详见2022年10月15日,巨潮资讯网《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关于四环医药收购多多药业9.5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2022年11月1日,巨潮资讯网《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8、关于变更股改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事宜。
公司收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07年1月9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目前,国都证券担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持续督导机构。国都证券原委派薛虎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薛虎先生因工作变动将不再继续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都证券现委派毛欣女士接替薛虎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不影响国都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为毛欣女士,持续督导期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非流通股股东所做承诺履行完毕为止【详见2022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变更股改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二)子公司重要事项
1、关于北京华素盐酸羟考酮原料药通过CDE审批及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事宜;
下属子公司北京华素“盐酸羟考酮原料药及注射液”通过CDE技术审评,“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
盐酸羟考酮原料药通过CDE审评审批,表明该原料药符合中国相关药品审评技术标准,已批准在国内上市制剂中使用,提高了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获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强化了公司麻醉性镇痛药的国内领先地位,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详见2022年1月10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下属公司盐酸羟考酮原料药通过CDE审批及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关于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被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的事宜;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泰和中医医院收到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下发的《新增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结果告知书》,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医保发(2017)17号)、《关于开展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
理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京医保中心发(2021)61号)文件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评估,确定你单位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该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泰和中医医院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后,与公司所属的照护中心、养老驿站等养老服务设施,形成医、康、养、护、娱五位一体的全生命周期的养老服务体系【详见2022年2月9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下属公司被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3、关于多多药业氨酚曲马多片一致性评价申报、仿制药蒙脱石散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
(1)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收到国家药监局下发的氨酚曲马多片一致性评价《受理通知书》。多多药业的氨酚曲马多片(规格:每片含盐酸曲马多37.5mg和对乙酰氨基酚325mg)于2012年获批上市,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120040。本次申报产品适应症为用于中度至重度急性疼痛的短期(5天或更短)治疗。
多多药业的氨酚曲马多片一致性评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入审查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通过一致性评价,将增加该品种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详见2022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多多药业氨酚曲马多片一致性评价申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2)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化学仿制药蒙脱石散药品注册申请的《受理通知书》,相关情况如下:
①药品名称:蒙脱石散;②剂型:散剂;③申请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④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⑤上市许可受理号:CYHS2200581国;⑥结论: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多多药业的蒙脱石散仿制药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研制工作进入审查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获得生产批件,将增加消化类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详见2022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多多药业仿制药蒙脱石散收到国家药监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4、关于多多药业取得专利证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多多药业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 | 专利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号 | 授权公告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一种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和盐酸曲马多的包衣片剂的制备方法 | 2021年9月17日 | 2022年5月10日 | ZL 2021 1 1091121.8 | CN 113694051 B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一种蒙脱石散及其制备方法 | 2021年7月14日 | 2022年11月1日 | ZL 20211 0800124.8 | CN 113425685B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一种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和盐酸曲马多的包衣片剂 | 2021年9月17日 | 2022年11月4日 | ZL 20211 1091144.9 | CN 113694052 B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上述发明专利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详见2022年5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2022年11月4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2022年11月1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8)】。
5、关于北京华素、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取得专利证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华素和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 | 专利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号 | 授权公告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一种预防口腔溃疡和加速口腔粘膜修复的牙膏及工艺专利 | 2020年8月4日 | 2022年5月3日 | ZL 2020 1 0774276.0 | CN 111888308 B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一种温和去渍美白牙膏及其制备工艺 | 2020年8月4日 | 2022年10月18日 | ZL 20201 0773156.9 | CN 111904922 B |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上述发明专利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详见2022年5月7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2022年10月2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6、关于山东华素取得专利证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山东华素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 | 专利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号 | 授权公告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一种1-苄基-3-哌啶醇的合成方法 | 2020年6月2日 | 2022年6月21日 | ZL 2020 1 0490389.8 | CN 111848495 B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一种泡罩包装机 | 2021年12月31日 | 2022年6月14日 | ZL 2021 2 3448719.6 | CN 216734893 U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一种上旋式筛片机 | 2022年1月7日 | 2022年6月24日 | ZL 2022 2 0040173.6 | CN 216800556 U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一种用于1-苄基-3-哌啶醇的废水处理方法 | 2021年6月23日 | 2022年7月12日 | ZL 2021 1 0699736.2 | CN 113307327 B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一种改进的1-苄基-3-哌啶醇中间体合成方法 | 2020年6月2日 | 2022年7月29日 | ZL 2020 1 0493295.6 | CN 111778297 B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一种废水处理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 2021年6月23日 | 2022年9月16日 | ZL 2021 1 0699731.X | CN 113426468 B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脱苄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 | 2021年6月9日 | 2022年10月21日 | ZL 20211 0640100.0 | CN 113385231B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一种药盒捆包机 | 2022年6月24日 | 2022年10月21日 | ZL 2022 2 1609476.1 | CN 217624293 U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一种离心机用盖板 | 2022年6月22日 | 2022年11月1日 | ZL 2022 2 1565431.9 | CN 217699619U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一种压片机用防油装置 | 2022年6月28日 | 2022年11月8日 | ZL 2022 2 1642111.9 | CN 217752919 U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一种1-苄基-3-哌啶醇的脱苄方法 | 2021年6月9日 | 2022年11月15日 | ZL 20211 0640226.8 | CN 113354572B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一种1-苄基-3-哌啶醇的改进合成方法 | 2021年5月31日 | 2022年12月2日 | ZL 20211 0596791.9 | CN 113264868B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上述发明专利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详见2022年6月28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2022年7月18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2022年8月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2022年9月27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2022年11月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2022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2022年11月18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1);2022年12月9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5)】。
7、关于山东华素盐酸贝尼地平片(8mg)通过一致性评价和盐酸贝尼地平片(4mg、2mg)一致性评价获得受理的事宜;
(1)山东华素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2B03268),获悉,山东华素生产的“盐酸贝尼地平片”(规格:8mg、4mg、2mg)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具体内容如下:
①药品名称:盐酸贝尼地平片;②剂型:片剂;③规格:8mg;④注册分类:化学药品;⑤受理号:CYHB2150523;
⑥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09482022;⑦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84009;⑧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⑨包装规格:铝塑包装,7片/板,1板/盒;12片/板,1板/盒;10片/板,2板/盒。⑩申请内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处方变更、工艺变更、修订质量标准、增加国内同品种已批准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的变更、调整说明书。?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质量标准和说明书按所附执行,有效期24个月。原料药供应商为自制。本品BE批、工艺验证批批量为60万片,今后的商业化生产如进行批量变更,请注意开展相应的研究及验证【详见2022年8月17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盐酸贝尼地平片(8mg)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2)山东华素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受理号:CYHB2250616国、CYHB2250617国),盐酸贝尼地平片(规格:4mg、2mg)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受理,具体内容如下:
①药品基本信息药品名称:盐酸贝尼地平片;②注册商标:元治
?
;③剂型:片剂;④制剂规格:4mg、2mg;⑤申请人: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盐酸贝尼地平片被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标志着该品种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入了审评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顺利通过一致性评价将增加其市场竞争力【详见2022年10月1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盐酸贝尼地平片(4mg、2mg)一致性评价申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1)】。
8、关于山东华素入选第六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事宜;
公司收到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发布的《关于公布第六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和通过复核的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的通知》(鲁工信产〔2022〕186号),获悉: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入选第六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第六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系根据《山东省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第六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要求,经山东华素自愿申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的基础上,并通过限定性条件论证审核、行业审查、专家论证等环节、网上公示等程序,由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工业经济联合会评选确定。
山东华素本次成功入选第六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对公司战略产品盐酸贝尼地平片(注册商标:元治)的支持与认可,有利于加强公司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将继续专注药品研发,以创新为驱动,不断提升公司主要产品核心竞争力【详见2022年9月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入选第六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9、关于北京华素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原料药再注册批准及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事宜;
北京华素收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京20150168)、《化学原料药再注册批准通知书》(登记号:Y20190004968)、《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书》【编号:(京)2022GMP0034、(京)2022GMP0050】,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甲磺酸托烷司琼相关内容:
①《药品生产许可证》主要内容:
a企业名称: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b许可证编号:京20150168;c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26097157;d分类码:AhtDh;e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工业开发区金光北街1号;f法定代表人:侯占军;g企业负责人:
赵君;h质量负责人:张秀鸣;i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j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工业开发区金光北街1号:小容量注射剂、片剂、口服液溶剂、搽剂、涂剂、乳膏剂、凝胶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原料药,麻醉药品***。k变更内容:经检查,同意你单位《药品生产许可证》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地址项下增加生产范围“原料药(甲磺酸托烷司琼)(原料药合成区、精干包一区:甲磺酸托烷司琼生产线)”,同意甲磺酸托烷司琼(登记号:
Y20190004968),生产场地变更为“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原料药合成区、精干包一区:甲磺酸托烷司琼生产线)”,批量为750g/批,要求你单位严格按照药品GMP、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处方和生产工艺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已上市药品变更管理相关规定和技术指导原则做好药品注册变更管理工作。
②《化学原料药再注册批准通知书》主要内容:
a化学原料药名称:甲磺酸托烷司琼;b登记号:Y20190004968;c通知书编号:2022R001565;d化学原料药注册标准编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标准WS1-XG-041-2014;e有效期:暂定24个月;f原通知书编号/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0562;g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再注册;h审批结论: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再注册。i生产企业: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j通知书有效期:至2027-07-17。
③《药品GMP检查结果通知书》主要内容:
a企业名称: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b编号:(京)2022GMP0034;c检查范围: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原料药合成区:甲磺酸托烷司琼生产线、精干包一区:甲磺酸托烷司琼生产线)生产原料药甲磺酸托烷司琼(登记号:Y20190004968);d检查结论:根据本次检查情况,经审查,该企业此次检查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和附录要求。
(2)关于盐酸羟考酮相关内容:
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审中心原辅包登记信息主要内容:
a登记号:Y20190000561;b品种名称:盐酸羟考酮;c企业名称: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d企业地址: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e规格:原料药;f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A(已批准在上市制剂使用的原料/辅料/包材)。
②《药品GMP检查结果通知书》【编号:(京)2022GMP0034】主要内容:
a企业名称: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b编号:(京)2022GMP0034;c检查范围: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原料药合成区:盐酸羟考酮生产线、精干包二区:盐酸羟考酮生产线)生产原料药盐酸羟考酮(登记号:Y20190000561);d检查结论:根据本次检查情况,经审查,该企业此次检查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和附录要求。
③《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书》【编号:(京)2022GMP0050】主要内容:
a企业名称: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b编号:(京)2022GMP0050;c检查范围:针剂车间(洁净区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外包装车间小容量注射剂手工包装线生产线)生产盐酸羟考酮注射液1ml:10mg(国药准字H20213987)和2ml:20mg(国药准字H20213988);d检查结论:根据本次检查情况,经审查,该企业此次检查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和附录要求【详见2022年9月16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下属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原料药再注册批准及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2022年11月7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下属公司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