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3-022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1、2021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等议案。
3、2022年3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70.50万股已于2022年3月14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3.68元/股。
4、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持股计划购买所获标的股票,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分三期解锁,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
第二个解锁期:为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24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三个解锁期:为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36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3年3月13日届满。届满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出售公司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分为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与个人绩效考核指标。本员工持股计
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成就说明如下:
业绩考核目标 | 是否满足考核条件的说明 |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2、以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业绩情况如下: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02,623.28万元,与2021年度营业收入177,545.07万元相比,增长率为14.1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在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前提下,持有人可按照本持股计划规定比例解锁对应的标的股票,持有人个人当年可解锁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个人解锁比例。 | 30名持有人个人考核等级为“A”,符合全额解锁条件。 | ||||||
综上所述,实际参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持有人共计32人,其中2名员工已离职,其余员工第一个解锁期的份额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锁条件的持有人共30人,对应股票权益数量为131.32万股。公司将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份额进行卖出清算。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且部分员工的份额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解锁条件成就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依据《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部分员工的份额解锁条件已成就,解锁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所持股份的处置办法
(一)若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且持股计划资产依照本持股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本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二)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本持股计划提前终止或存续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对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终止或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四)本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
七、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