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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概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因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与各相关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拟对原有发行方案进行优化调整,拟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发行方案,并筹划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方案。

二、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原因

因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与各相关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事项。

三、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与苏州复基苏吴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解除协议》,同时筹划申请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将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议案进行了审核,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因公司实际控制人钱群英控制的苏州复基苏吴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参与认购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其控制的浙江复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复基集团”)现参与认购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股票,故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及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法律法规的变化、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规划所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解除协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2023年度拟向包括复基集团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复基集团参与本次认购体现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相关议案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发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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