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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实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重要提示内容: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型的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六、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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