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29证券代码:870976 证券简称:视声智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朱湘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4,44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87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5人,董事刘雁甲、宋庆云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2年董事会工作及公司治理情况并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4,44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独立董事汇报 2022 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并提交《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
2023-02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4,44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4,44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汇报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并提交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4,44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请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4,44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请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4,44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目前处于北交所申报阶段,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4,44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1.议案内容:
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4,44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律师姓名:钟瑜、邹浩瀚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