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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顶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鉴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2,400股;5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2022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不符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要求,其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需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58,800股。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1,2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81,2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减少81,200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楼

2、申报时间:2023年4月27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王立凡

4、联系电话:0755-36381882

5、传真号码:0755-3333883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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