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审核委员会章程》等有关规定,2022年度,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审核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审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将审核委员会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核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均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胡兰女士、Zemin Jason Zhang(张泽民)博士、陈凯先博士,其中胡兰女士担任委员会主席。
二、审核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审核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全部会议。具体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1 | 2022.03.22 | 审议并通过全部6项议案或事项 |
2 | 2022.05.07 | 审议并通过全部2项议案或事项 |
3 | 2022.08.08 | 审议并通过全部2项议案或事项 |
4 | 2022.08.19 | 审议并通过全部3项议案或事项 |
5 | 2022.11.11 | 审议并通过1项议案或事项 |
三、审核委员会报告期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审核委员会在2022年3月22日会议上审议通过了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核数师的事项,该事项亦经2022年3月2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
审核委员会认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公司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严谨执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且派驻审计人员审计经验丰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2022年度,审核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内部审核部门的汇报,包括公司财务汇报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等,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2022年度,审核委员会审议了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全年业绩公告、年度报告,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中期业绩公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2022年度,审核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关于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工作的汇报,包括设置全流程内控体系、搭建内部控制矩阵、识别和划分风险等级、建立政策制度标准化体系、强化培训和教育等。审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有效。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核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2年度,审核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核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高效的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公司内部审核部门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2年度,审核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审核委员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发挥了审查、监督、指导的作用,2023年度,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审核部门、外部核数师、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审核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 :胡兰、Zemin Jason Zhang(张泽民)、陈凯先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