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长鸿高科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2022年度预计金额 | 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苯乙烯 | 2,400.00 | - | 科元精化2022年上半年产能减少,公司向其他供应商签订年约合同进行采购。 |
小计 | - | 2,400.00 | - |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未反应原材料(环己烷) | 100.00 | 482.43 | -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商品销售 | 7,000.00 | 5,098.63 | 2022年下半年定阳新材料自身需求减少。 |
小计 | - | 7,100.00 | 5,581.06 |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储罐安全管理 | 69.00 | 34.47 | - |
装卸服务 | 28.21 | - |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仓储装卸服务 | - | 166.86 | - | |
加工服务 | 50.00 | - | - | ||
工程采购 | - | 28.32 | - | ||
小计 | - | 119.00 | 257.86 | - | |
其他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出租110KV变电设施、循环水站 | 2,200.00 | 1,034.22 | 科元精化2022年上半年减产,用水量和用电量减少。 |
小计 | 2,200.00 | 1,034.22 | - | ||
合计 | 11,819.00 | 6,873.14 | - |
交易预计金额为不含税金额,为进行同一口径比较,实际金额也采用不含税金额。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发展需要,相关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理公允。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充分测算,但是由于市场、客户需求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影响,使得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苯乙烯 | 400 | - | - | |
小计 | - | 400 | - |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未反应原材料(环己烷) | 500 | 482.43 | 100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商品销售 | 500 | 5,098.63 | 2.15 | ||
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商品销售 | 20,000 | - | - | 广西长科ABS二期项目于2023年2月建成并逐步投产,新增产能50万吨/年。长鸿高科2022年生产的新产品LCBR作为广西长科生产ABS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为广西长科提供部分原材料以保障生产需求,相关交易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 |
小计 | - | 21,000 | 5,581.06 |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装卸服务 | 70 | 28.21 | 6.35 |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储罐安全管理 | 34.47 | 100 |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仓储装卸服务 | - | 166.86 | 37.58 |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工程采购 | - | 28.32 | - | ||
小计 | - | 70 | 257.86 | - | ||
其他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出租110KV变电设施、循环水站 | 2,200 | 1,034.22 | 100 | |
小计 | - | 2,200 | 1,034.22 | 100 | ||
合计 | -- | -- | 23,670 | 6,873.14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元精化”)科元精化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6799540007G |
登记机关 |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98号 |
法定代表人 | 陶春风 |
注册资本(万元) | 75,035.0948 |
成立日期 | 2007年4月26日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港口经营;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国内船舶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科元精化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截至目前,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其
85.08%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持有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
截至目前,科元精化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科元精化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二)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阳新材”)
定阳新材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83MA288EN14U |
登记机关 |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住所 |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浙锻路288号 |
法定代表人 | 王哲锋 |
注册资本(万元) | 2,900 |
成立日期 | 2016年6月13日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用口罩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定阳新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的联营企业。截至目前,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1.03%股权,自然人王哲锋持有其51.72%股权。截至目前,定阳新材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定阳新材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三)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长科”)
广西长科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600591309260X |
登记机关 |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区云约江南路 |
法定代表人 | 陶春风 |
注册资本(万元) | 88,739.703329 |
成立日期 | 2012年3月7日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
广西长科与公司系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截至目前,宁波恒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其
79.45%股权,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宁波恒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持有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
目前广西长科经营正常,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了必要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于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且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