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26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没有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陶春风、傅建立、仲章明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同意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2022年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
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将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于《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1、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2、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3、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4、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较为合理。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市场独立地位。同意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上一年度预计金额 | 上一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苯乙烯 | 2,400 | 0 | 科元精化2022年上半年产能减少,公司向其他供应商签订年约合同进行采购。 |
小计 | -- | 2,400 | 0 |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未反应原材料(环己烷) | 100 | 482.43 | -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商品销售 | 7,000 | 5,098.63 | 2022年下半年定阳新材料自身需求减少。 | |
小计 | -- | 7,100 | 5,581.06 |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装卸及储罐安全管理服务 | 69 | 62.68 | -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加工服务 | 50 | 0 | - |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租赁仓库 | 0 | 166.86 |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工程采购 | 0 | 28.32 | ||
小计 | -- | 119 | 257.86 | -- | |
其他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出租110KV变电设施、循环水站 | 2,200 | 1,034.22 | 科元精化上半年减产,用水量和用电量减少。 |
小计 | -- | 2,200 | 1,034.22 | -- | |
合计 | -- | -- | 11,819 | 6,873.14 | -- |
注:经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819万元。在上述额度内, 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合计6,873.14万元。
交易预计金额为不含税金额,为进行同一口径比较,实际金额也采用不含税金额。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发展需要,相关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理公允。公司对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充分的测算,但是由于市场、客户需求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影响,使得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三)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 | 截至2023-3-31本年度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苯乙烯 | 400 | 0 | 0 | 0 | -- |
小计 | -- | 400 | 0 | 0 | 0 |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未反应原材料(环己烷) | 500 | 147.49 | 482.43 | 100 | --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商品销售 | 500 | 137.35 | 5,098.63 | 2.15 | -- | |
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商品 销售 | 20,000 | 0 | 0 | 0 | 公司推出新产品LCBR,对方正好需要 |
小计 | -- | 21,000 | 284.84 | 5,581.06 | -- |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装卸服务 | 70 | 14.71 | 28.21 | 6.35 | --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储罐安全管理 | 6.53 | 34.47 | 100 | -- |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仓储装卸服务 | 0 | 0 | 166.86 | 37.58 | -- |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工程采购 | 0 | 0 | 28.32 | 0 | -- | |
小计 | -- | 70 | 21.24 | 257.86 | -- | -- | |
其他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出租110KV变电设施、循环水站 | 2,200 | 60.40 | 1,034.22 | 100 | -- |
小计 | -- | 2,200 | 60.40 | 1,034.22 | 100 | -- | |
合计 | -- | -- | 23,670 | 366.48 | 6,873.14 | -- | -- |
注: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2、有效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本次新增与广西长科的关联交易,主要是由于公司推出新产品LCBR(低顺顺丁橡胶),可用于本体法ABS材料的改性,本体法ABS材料是广西长科的主要产品之一,LCBR是其生产过程中需要采购的原料,属于正常的经营往来,广西长科ABS二期项目于2023年初建成并逐步投产,新增产能50万吨/年,当前LCBR国内产能缺口较大,仍需部分依赖进口,价格高且保供能力差,故双方拟在确保交易公正、公平、公开的前提下开展合作。目前广西长科经营正常,与公
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元精化”)
科元精化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6799540007G |
登记机关 |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98号 |
法定代表人 | 柯剑彪 |
注册资本(万元) | 75,035.0948 |
成立日期 | 2007年4月26日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港口经营;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国内船舶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关联关系说明:科元精化与公司系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截至目前,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82.5194%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持有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截至目前,科元精化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科元精化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
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二)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阳新材”)
定阳新材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83MA288EN14U |
登记机关 |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住所 |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浙锻路288号 |
法定代表人 | 王哲锋 |
注册资本(万元) | 2,900 |
成立日期 | 2016年6月13日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用口罩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关联关系说明:
定阳新材与公司系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的联营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截至目前,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1.03448%股权。
截至目前,定阳新材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定阳新材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
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三)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长科”)
广西长科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600591309260X |
登记机关 |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区云约江南路 |
法定代表人 | 陶春风 |
注册资本(万元) | 88,739.703329 |
成立日期 | 2012年3月7日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关联关系说明:广西长科与公司系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截至目前,宁波恒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其79.45%股权,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宁波恒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持有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目前广西长科经营正常,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遵循了必要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23年与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也将遵循上述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关于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且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