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2012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万敏女士因工作岗位变动,
向公司提出了辞职申请。
同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职工代表 19 人,实到职工代
表 19 人。经审议,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崔艳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5 月 8 日
附:简历
崔艳:女,49 岁,本科,高级工程师。1985 年至 1988 年任职于湖南省电力勘
测设计院,从事电力系统规划、继电保护设计工作;1988 年至 1990 年任职于北京
华北电力设计院,从事电力系统技术经济分析工作;1990 年至 1994 年任职于珠海
市亚洲仿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从事电力仿真机软件开发研制工作;1994 年至今,
历任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行政人事部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兼任总
经理秘书。
截止公告日,崔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
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