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菊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2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勤勉履职、注意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民利益努力工作。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和投票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龚菊明 | 5 | 1 | 4 | 0 | 0 | 否 | 1 |
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了独立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和会议名称 | 独立意见 | 意见类型 |
2022年4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 | 同意 |
独立意见 4、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8、关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9、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 |
2022年8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同意 | ||
2022年11月27日 | 关于关注函回复相关问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度除正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外,还任职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还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带来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互动平台等各种有关公司的信息,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10天。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核查实际情况,仔细审阅相关文件,并对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二)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三)提高自身学习。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今年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及时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乃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四)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投资项目进度等相关情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运用所擅长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为公司的发展,管理及资本运作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做出独立、客观、科学的决策贡献一份力量。
五、其他事项
1、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本年度没有提议解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方式:邮箱:gongjuming@sina.com
独立董事:龚菊明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