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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实业: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司代码:600667 公司简称:太极实业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

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太极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无锡太极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生产与成本管理、销售业务、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风险、原料采购风险、资产管理风险、会计信息风险、合同管理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总额大于或等于2021年度税前利润的5%大于或等于2021年度税前利润的1%和小于2021年度税前利润的5%小于2021年度税前利润的1%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识别出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2)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监察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直接导致重大的资产流失或导致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漏报。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沟通后的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3)发现非管理层的舞弊; (4)间接导致重大的资产流失或导致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或漏报; (5)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6)针对非常规、复杂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一般缺陷不属于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判断标准范畴内的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损失总额大于或等于2021年度税前利润的5%大于或等于2021年度税前利润的1%和小于2021年度税前利润的5%小于2021年度税前利润的1%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2)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3)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大量流失。 (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5)信息系统的安全存在重大隐患。 (6)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重要缺陷(1)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2)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一般缺陷不属于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判断标准范畴内的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报告期内发现的个别一般缺陷不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等造成实质性影响。本公司已于2022年12月31 日前完成一般缺陷事

项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上一年度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根据制定的整改计划,积极推进落实,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缺陷类型: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2、缺陷描述:子公司超越权限订立担保合同

3、整改情况:公司已于2022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并延长子公司十一科技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期限的议案》,对延长股权质押担保期限事项予以追认,并将股权质押担保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2022年公司建立了担保业务审查与决策分离制度,严格定义授权审批程序,推行事前调查、事中审查、事后检查的监督机制,并拟定印发了《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同步完善了以受理、调查、审核、决策、监督为内容的担保业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体系,有效强化了与担保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体系。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持续完善公司重点领域和关键业务环节的规章制度,同步推进了全面风险管理与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两个体系的建设。公司遵循重要性原则,对高风险领域或重点业务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大要素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对测试中发现的一般缺陷已积极进行整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整体运行有效。

2023年公司将结合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坚持以风险为导向,合规管理为重点,内部监督为抓手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重要业务流程,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将内部控制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之中;加快构建风险事项报备机制,在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基础上,有效缩短风险预警、研判、处置工作周期,及时化解各类风险;充分发挥风控、内审、纪检等部门间联动效应,形成监督合力加大对关键控制环节检查力度,提升监督结果运用,及时形成缺陷整改闭环,以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孙鸿伟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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