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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实业: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等有关规定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通过认真核查后,现就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经审查,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以其持有的阜平惠元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平惠元”)100%股权为限为阜平惠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权人为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9.24亿元,质押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后因阜平县2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未能按期竣工验收,在未获得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下,十一科技将上述股权质押担保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发现上述违规担保事项,第一时间要求相关责任人说明情况,并要求立即启动整改程序和内部追责程序。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0日和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并延长子公司十一科技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期限的议案》,对上述延长股权质押担保期限事项予以追认。

独立董事认为,以上追认并延长股权质押担保期限事项系子公司十一科技根据其全资子公司阜平惠元的电站业务经营需要进行,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也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全体董事和管理层都能够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风险。同意子公司十一科技的股权质押担保延期事宜。

2022年6月28日,子公司十一科技收到阜平县行政审批局出具的(阜)股

权质销字【2022】第794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通知书,股权质押担保已解除。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于燮康 王晓宏 方皛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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