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162 公司简称:新中港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相韫策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在综合考虑未来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后,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5元(含税)。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045.10万股测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06.765万元,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新中港 | 指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越盛集团 | 指 | 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 |
越盛能源 | 指 | 浙江越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浙再新中港 | 指 | 浙江浙再新中港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越电投资 | 指 | 嵊州市越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天煜 | 指 | 深圳平安天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嘉兴煜港 | 指 | 嘉兴煜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平安财智 | 指 | 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晋商财富 | 指 | 晋商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越盛计量公司 | 指 | 嵊州市越盛计量公秤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本期、报告期、本年 | 指 | 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
上期、上年 | 指 | 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指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新中港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 Xinzhonggang Thermal Power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XZ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谢百军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密志春 | 密志春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 | 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 |
电话 | 0575-83122625 | 0575-83122625 |
传真 | 0575-83181278 | 0575-83181278 |
电子信箱 | xzg1129@163.com | xzg1129@163.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2400 |
公司网址 | www.zjxzgrd.com |
电子信箱 | xzg1129@163.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新中港 | 605162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6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孔令江、黄非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韩鹏、刘劲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7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964,995,063.81 | 770,843,823.61 | 25.19 | 570,987,274.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5,926,173.97 | 113,687,473.11 | 1.97 | 157,337,870.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5,634,356.15 | 94,033,014.06 | 22.97 | 150,226,753.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111,102.09 | 114,874,604.76 | 43.73 | 212,366,870.26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15,558,117.09 | 1,139,789,793.12 | -2.13 | 593,883,704.97 |
总资产 | 1,350,205,634.80 | 1,364,705,804.95 | -1.06 | 946,447,946.8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32 | -9.38 | 0.4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32 | -9.38 | 0.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27 | 7.41 | 0.4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39 | 13.68 | 减少3.29个百分点 | 29.4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36 | 11.32 | 减少0.96个百分点 | 28.07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19%,主要系6#机组投产后,上网电量增加幅度较大;煤价比上年同期大幅上涨,因煤热联动蒸汽价格上涨所致。
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22.97%,主要系上期出售碳排放配额增加营业外收入所致。
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43.73%,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留抵退税同比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11,699,619.30 | 267,847,240.25 | 205,132,434.65 | 280,315,769.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087,022.20 | 45,141,915.75 | 24,180,342.76 | 21,516,893.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5,004,275.04 | 36,686,991.48 | 18,805,062.96 | 35,138,026.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63,167,256.95 | 48,586,016.82 | 55,112,334.10 | -1,754,505.78 |
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4,089.78 | -67,369.9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49,771.66 | 3,595,372.00 | 9,117,993.1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813,698.63 | 419,178.0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21,734.85 | -913,624.12 | 437,783.8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3,584,905.6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49,907.57 | 6,967,282.79 | 2,377,290.5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05 | |||
合计 | 291,817.82 | 19,654,459.05 | 7,111,116.5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092,054.79 | 0.00 | -50,092,054.79 | 813,698.63 |
合计 | 50,092,054.79 | -50,092,054.79 | 813,698.63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面对经济下行对下游客户的影响以及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坚定发展信念,紧紧围绕把公司“打造成具有规模优势,环保和碳排放强度可与天然气机组相媲美的区域综合能源供应中心和碳中和中心”的区域公用热电联产企业这一发展目标,专注公司主营业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售电量39,193.3708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5.49%;销售蒸汽269.38万吨,同比增长0.47%;新增压缩空气销售13,674.45万Nm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6,499.51万元,同比增长25.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592.62万元,同比增长1.97%。
1、精细化管理
公司注重发挥“高参数全背压”技术优势,大幅提高热效率和?效率(把更多热力转换成高品位、高附加值的电力,在同等供热量下大幅增加上网电量)。特别是发挥公司IPO 募投项目即亚临界(一次再热)参数机组的优势,该机组于2021年9月交付生产运行,初参数首创全国同行业背压机组最高等级,使得全公司的平均供电煤耗、供热煤耗、厂用电率和环保排放指标显著下降,?效率显著提高。2022年1-9月,“80,000Nm3/h空压机项目”电拖部分正式投产之前,销售蒸汽同比增长-3.48%,而销售电量同比增长18.46%,也即期间同等供热量下,上网电量增加近22%!电拖投产后,部分上网电量转换为压缩空气销售。
2、能耗、碳排放情况
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和精细化管理,在2019年、2020年、2021年供电标准煤耗分别为166克/千瓦时、165克/千瓦时、155克/千瓦时的基础上,2022年供电标准煤耗进一步下降至152.69克/千瓦时。供电部分碳排放已经可以与燃气机组媲美,供热部分的碳排放也远低于燃煤电厂水平,国家生态环境部对2021年、2022年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中的碳排放基准值作了调整,初步核算2021年、2022年碳排放配额仍有较多节余,如与2019年、2020年同口径比较,增加显著(2019年、2020年节余的碳排放配额共计50多万吨)。
3、用户服务
在煤价高涨情况下,公司积极推行“三公开、三降低”措施,让用户充分了解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市场煤价、供热品质参数,汽价保持在省内和绍兴市内以中间而且明显偏低的水平,与用户形成真正的命运共同体,为公司供热持续稳定增长奠定基础。
(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1、可转债项目进展
2022年6月13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2023年3月8日可转债发行成功。可转债主要募投项目“80,000Nm3/h空压机项目”的电拖部分已于2022年9月投产运营,迅速达产并开始向下游用户供气,汽拖部分已于2022年7月开工建设;“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的辅线2022年9月完工,10月向陌桑现代茧业供汽;“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改造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其中1号、6号机组实现燃烧自动控制。
2、减碳项目建设
2022年7月,公司与浙江浙再无废城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浙江浙再新中港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先期建设一条年产15万吨高燃值RDF燃料棒+5万吨生物质生产线,该生产线已于2023年1月,开始投入试生产。
除可转债募投7号机组外(设计时即按大比例耦合生物质、固废建设),公司已完成1号机组耦合固废和生物质燃料的改造,并将逐台改造现有其他机组(其中3号机组将于近日开始改造)。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采用热电联产的方式进行热力产品和电力产品的生产及供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行业代码: D44)。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热电联产”(行业代码: D4412)
国家产业政策明确鼓励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规定热电联产尤其是背压型热电联产为鼓励类产业。
中国能源供应体系正由以煤炭为主向多元化转变,可再生能源逐步成为新增电源装机主体。《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提出能源低碳转型目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五年累计下降18%。到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2021年,中国煤电装机容量及发电量分别为11.1亿千瓦、5.03万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2.8%、8.6%,占总发电装机容量比重及
全口径发电量比重分别为46.7%、60.0%,仍然居于首位。由于可再生能源利用小时少且不稳定,出于调峰和电网安全需要,特别是中国“多煤、少油、缺气”的能源禀赋,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较长时期内难以改变。
在2022年全国两会3月5日举行的首场“部长通道”上,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表示,中国不搞“碳冲锋”,也不搞运动式“减碳”,将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双碳”工作。2022年3月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绿色转型是一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先立后破,而不能够未立先破。富煤贫油少气是我国的国情,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实现‘双碳’目标,必须立足国情,坚持稳中求进、逐步实现,不能脱离实际、急于求成,搞运动式‘降碳’、踩‘急刹车’”。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对热电联产行业既是挑战也是发展机遇,通过节能降碳、耦合生物质、固废降碳等技术改造,使碳排放强度可与天然气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媲美,燃煤(耦合生物质、固废)热电机组仍有存在和发展空间。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及业务模式
(1) 蒸汽产品
公司的蒸汽产品主要用户为园区的工业用户,公司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协议书》。蒸汽产品供造纸、印染、医药、化工、食品等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加热、烘干、定型等工艺使用,蒸汽产品又分低压蒸汽和中压蒸汽两种,分别通过低压、中压蒸汽管网向用户输送生产所需的蒸汽以实现销售。蒸汽价格由公司和热用户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并按照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调整。
(2)电力产品
公司电力产品直接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公司与本地国网供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根据合同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与销售。根据《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网企业要优先为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提供电网接入服务,热电联产机组所发电量按“以热定电”原则全额优先上网并按政府定价结算。
(3)压缩空气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80,000Nm3/h空压机项目”电拖部分2022年9月已投产供气,目前公司所生产的压缩空气仅供给空分气体用户。通过管道输送集中供应压缩空气是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之一,可替代分散在园区企业的空压机,降低能源消耗。
2、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蒸汽为瞬时型产品,公司蒸汽产品生产和供应量主要取决于下游用户热负荷;由于工业园区供应蒸汽采用市场定价,即由供热企业和热用户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实际经营中供热价格主要取决于煤炭价格和运输市场(海运、陆运、水运)行情,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用户承受能力,以及周边县市(区)蒸汽价格变化等因素。因此,热力业务收入最终主要受外部供热负荷以及受多种因素影响的供热价格驱动。
电力产品也是瞬时型产品,公司采用全背压机组运行,真正实现了“以热定电”,所产电力与热力数量一般呈现正相关关系,且根据有关政策,所发电量全额优先上网并按政府定价结算。因此,在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不变的情况下,电力产品生产与供应量主要取决于下游用户热负荷,电力业务收入最终主要受外部供热负荷驱动。公司注重发挥“高参数全背压”技术优势,大幅提高热效率和?效率,即把更多热力转换成高品位、高附加值的电力,在同等供热量下大幅增加上网电量。
在一定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情况下,公司热电联产业务毛利率主要受热、电销售量和原材料采购价格、电力和蒸汽销售价格变化的影响,其他条件不变,煤炭价格上涨一般会降低公司的毛利率,煤炭价格的下降一般会提升公司的毛利率。
发挥热电企业地处经济开发园区,靠近用户端的优势,发展传统电、热产品以外的多种载能产品,如压缩空气、中压蒸汽、冷源、工业中水等,可以明显增加公司营收,提升毛利率,而且可以提升产业链效率及推动全社会减碳。
燃煤为主的热电联产,燃料成本占比高达80%左右,因此提高效能、降低能耗是提高公司毛利率的重要途径。在提高热效率的同时,注重提高?效率,明显提升公司毛利率。
利用循环流化床(CFB)锅炉燃料适应性强,已经实现超低排放的优势,通过大比例耦合零碳生物质、固废以及应用零碳新能源燃料,可能是实现低碳的必由之路。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综合能耗低、热效率和?效率高、低碳的优势:公司报告期内综合热效率、单位供热标煤耗、单位供电标煤耗等指标优于浙江省地方标准的先进值,居省内、国内前列,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单位 | 浙江省地方标准《热电联产能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42-2019) |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热效率、标煤耗 | ||
1级 | 2级 | 3级 | |||
综合热效率 | % | ≥80 | ≥75 | ≥65 | 85.17 |
单位供热标煤耗 | Kg标煤/GJ | ≤39.6 | ≤40.5 | ≤41.1 | 38.13 |
单位供电标煤耗 | G标煤/kWh | ≤190 | ≤250 | ≤295 | 152.69 |
公司注重发挥“高参数全背压”技术优势,大幅提高热效率和?效率(把更多热力转换成高品位、高附加值的电力,在同等供热量下大幅增加上网电量)。特别是发挥公司IPO 募投项目即亚临界(一次再热)参数机组的优势,该机组于2021年9月交付生产运行,初参数首创全国同行业背压机组最高等级,使得全公司的平均供电煤耗、供热煤耗、厂用电率和环保排放指标显著下降,?效率显著提高。公司2022年综合能耗继续下降,热效率进一步提高,由于公司能耗低优势明显,预计报告期内依然有较大比例的碳排放交易配额节余。
2、环境保护优势:公司是浙江省首个全厂通过超低排放验收的热电厂;所采用的环保技术工艺路线没有脱硫废水、白羽烟等二次污染,全厂产生废水较少,且已大部分回收利用,少量纳管排放到污水处理厂。虽然所配套的环保设施一次性投入较大,但明显降低了运营成本,提高了综合效益。
3、区位优势:嵊州属浙江省“一小时经济圈”,处于浙江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四大都市区的十字交叉位置,位于环杭州湾、温台沿海和金衢丽高速公路沿线三大产业带的中心位置。杭绍台客运专线是连接杭州、绍兴、台州三地的城际客运专线,目前已投运,甬金铁路即宁波至金华铁路,即将建成投用,借此嵊州将正式纳入义绍甬舟大通道范畴,嵊州市将形成十字型的铁路枢纽,在经济方面将全面受益于四大都市区的外溢效应。
4、客户资源优势:公司所在的嵊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三界区)为省级医药健康化工园区,客户中有5家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另有1家医药上市公司的用汽项目正在建设中,也将成为公司客户,该等用户正在进一步扩充产能,对公司的热力需求将继续增长。绍兴弗迪有
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落户浦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距公司仅6.5公里,完全在公司的供热范围内,有望成为公司用汽客户。绍兴市是亚洲最大的印染加工基地,嵊州市又是全球最大的领带生产和外贸出口基地,纺织产业相关工艺用热需求较大。嵊州市的仙岩造纸基地所生产的瓦楞箱板纸、白板纸需求旺盛,供热持续增长。嵊州作为中国厨具之都及中国最大集成灶产品研发制造基地,配套泡沫包装材料生产需持续用热。新增的陌桑现代茧业于2022年10月开始扩产用汽;9月份,高压压缩空气开始供气,并迅速达产,压缩空气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且客户有扩产规划。嵊州产业结构比较均衡,公司供热收入不受单一产业景气度影响而造成大幅波动。
5、管理和技术优势:
公司多年发展以来重视技术创新,公司前身1992年投产了配置全国第一台双温分离循环流化床锅炉,获得了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一等奖、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002年投产了全国首台高温高压13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全国首台用于热电联产的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的4号机。2012年采用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新型循环流化床燃烧技术,以及超高压参数的反动式背压机组(130吨/小时CFB锅炉,18兆瓦背压机组)的5号机投产。此后,又对3号机(升为超高压背压机)、2号机(升为次高压背压机)进行彻底翻新技术改造。2021年9月,6#机组即亚临界(一次再热)参数背压供热机组投入运营,该机组初参数首创全国同行业背压机组最高等级,在同样供热量下,亚临界机组比超高压机组的发电量再高25%。
由于公司的技术优势,公司在能源消耗和环境保护等方面,都远超于同行业水平。作为同行业唯一一家“国家标准示范创建项目——热电联产能效提升节能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于2021年8月通过了专家组验收。截至本财务报表报出日,公司共取得13项专利,其中包括2项发明专利,公司参与制定了4项行业标准及省级地方标准。本公司管理层和主要技术骨干具有多年热电企业管理工作经验,特别是在节能技术和安全生产技术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优势,为公司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坚定发展信念,紧紧围绕把公司“打造成具有规模优势,环保和碳排放强度可与天然气机组相媲美的区域综合能源供应中心和碳中和中心”的区域公用热电联产企业这一发展目标,专注公司主营业务。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499.51万元,同比增长25.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592.62万元,同比增长1.97%;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511.11万元,现金流情况良好。报告期公司售电量39,193.3708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5.49%;销售蒸汽269.38万吨,同比增长0.47%;新增压缩空气销售13674.45万Nm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964,995,063.81 | 770,843,823.61 | 25.19 |
营业成本 | 774,476,843.74 | 602,179,617.29 | 28.61 |
销售费用 | 1,783,695.74 | 2,120,702.05 | -15.89 |
管理费用 | 31,564,690.81 | 34,565,806.09 | -8.68 |
财务费用 | -1,306,480.21 | 1,441,877.82 | -190.61 |
研发费用 | 12,434,849.36 | 390,028.48 | 3,088.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111,102.09 | 114,874,604.76 | 43.7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171,446.32 | -310,688,639.8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770,856.22 | 246,406,315.33 | -151.0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6#机组投产后?效率提高,在供热量小幅增长的情况下,本期上网电量大幅增加;煤价比上年同期大幅上涨,因煤热联动蒸汽价格上涨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煤炭等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管道维护费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中介服务咨询费、业务宣传费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贷款利息支出、未确认融资租赁费用分摊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加大节能减排降碳研发,新增研发项目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留抵退税同比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着IPO募投项目完工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实施利润分配支付现金及2021年IPO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499.51万元,同比增长25.19%;营业成本77,447.68万元,比上年增长28.61%;营业收入毛利率19.74%。主营业务收入为94,820.27万元,比上年增长23.94%;主营业务成本76,147.35万元,比上年增长26.46%;主营业务毛利率19.69%。其他业务收入1,679.23万元。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热电联产 | 948,202,717.58 | 761,473,540.60 | 19.69 | 23.94 | 26.46 | 减少1.6个百分点 |
合计 | 948,202,717.58 | 761,473,540.60 | 19.69 | 23.94 | 26.46 | 减少1.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电力 | 176,071,482.47 | 132,382,570.21 | 24.81 | 14.58 | 27.60 | 减少7.67个百分点 |
蒸汽 | 758,211,552.86 | 618,668,421.07 | 18.40 | 24.02 | 24.13 | 减少0.08个百分点 |
压缩空气 | 13,919,682.25 | 10,422,549.32 | 25.12 | 100.00 | 100.00 | —— |
合计 | 948,202,717.58 | 761,473,540.60 | 19.69 | 23.94 | 26.46 | 减少1.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 比上年增减(%) | 比上年增减(%) | (%) | |||
嵊州市 | 948,202,717.58 | 761,473,540.60 | 19.69 | 23.94 | 26.46 | 减少1.6个百分点 |
合计 | 948,202,717.58 | 761,473,540.60 | 19.69 | 23.94 | 26.46 | 减少1.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报告期电力销售营业收入17,607.15万元,比上年增长14.58%,主要系售电量增长所致;蒸汽的营业收入75,821.16万元,比上年增长24.02%,主要系本期煤价仍处于高位,因煤热联动蒸汽价格上涨所致。报告期新增压缩空气销售收入1,391.97万元。可转债募投项目“80,000Nm3/h空压机项目”主要生产高压压缩空气产品,电拖部分已于2022年9月投产,实现对外供应压缩空气。m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电力 | 万kwh | 49,694.09 | 39,193.3708 | 0.00 | 21.39 | 15.49 | 0.00 |
蒸汽 | 吨 | 2,782,261.00 | 2,693,780.23 | 0.00 | 1.66 | 0.47 | 0.00 |
压缩空气 | 万Nm? | 13,674.45 | 13,674.45 | 0.00 | 100.00 | 100.00 | 0.00 |
产销量情况说明
IPO募投项目“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6#机组)投产后?效率提高,在供热量小幅增长的情况下,本期发电量大幅增加,同比增长21.39%。上网电量39,193.3708万kwh,同比增长15.49%,增长不及发电量,系电拖投产后,部分电量转换为压缩空气销售。
报告期销售蒸汽269.38万吨,同比增长0.47%。2022年因经济下行及外贸出口受阻的影响,下游客户用汽量有所下降,但因新增客户用汽量增加,综合影响下公司总供热量仍略有上升。
可转债募投项目“80,000Nm3/h空压机项目”主要生产高压压缩空气产品,电拖部分已于2022年9月投产,实现新增对外供应压缩空气。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热电联产 | 直接材料 | 659,137,151.16 | 86.56 | 516,458,752.85 | 85.77 | 27.63 | 主要系煤炭采购成本增加所致。 |
直接人工 | 22,483,671.57 | 2.95 | 21,137,806.31 | 3.51 | 6.37 | ||
制造费用 | 79,852,717.87 | 10.49 | 64,567,521.49 | 10.72 | 23.67 | 主要系固定资产折旧增加所致。 | |
合计 | 761,473,540.60 | 100.00 | 602,164,080.65 | 100.00 | 26.46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电力 | 直接材料 | 114,607,418.19 | 15.05 | 86,815,564.70 | 14.42 | 32.01 | |
直接人工 | 3,966,409.19 | 0.52 | 3,760,859.19 | 0.62 | 5.47 | ||
制造费用 | 13,808,742.84 | 1.81 | 13,172,544.73 | 2.19 | 4.83 | ||
小计 | 132,382,570.22 | 17.38 | 103,748,968.62 | 17.23 | 27.60 | ||
蒸汽 | 直接材料 | 537,017,691.40 | 70.52 | 429,643,188.15 | 71.35 | 24.99 | |
直接人工 | 18,267,681.40 | 2.40 | 17,376,947.12 | 2.89 | 5.13 | ||
制造费用 | 63,383,048.27 | 8.32 | 51,394,976.76 | 8.54 | 23.33 | ||
小计 | 618,668,421.06 | 81.25 | 498,415,112.03 | 82.77 | 24.13 | ||
压缩空气 | 直接材料 | 7,512,041.57 | 0.99 | 本期新增压缩空气产品。 | |||
直接人工 | 249,580.98 | 0.03 | |||||
制造费用 | 2,660,926.76 | 0.35 | |||||
小计 | 10,422,549.32 | 1.37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度存在因新设子公司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化,详情见第十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债募投项目“80,000Nm3/h空压机项目”主要生产高压压缩空气产品。电拖部分已于2022年9月投产,并迅速达产,实现对外供应压缩空气。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0,064.8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1.8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嵊州市供电公司 | 17,607.15 | 18.25 |
2 |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854.55 | 12.28 |
3 | 嵊州市新剡东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 7,818.46 | 8.10 |
4 | 嵊州市好运来印染有限公司 | 7,351.53 | 7.62 |
5 | 浙江华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5,433.18 | 5.63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6,433.9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7.7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44,213.12 | 51.75 |
2 | 天津北方能源有限公司 | 13,924.48 | 16.30 |
3 | 擎宇电力燃料(海南)有限公司 | 3,890.71 | 4.55 |
4 | 太原锅炉集团有限公司 | 2,319.18 | 2.71 |
5 | 上海中煤华东有限公司 | 2,086.41 | 2.44 |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1,783,695.74 | 2,120,702.05 | -15.89 |
管理费用 | 31,564,690.81 | 34,565,806.09 | -8.68 |
研发费用 | 12,434,849.36 | 390,028.48 | 3088.19 |
财务费用 | -1,306,480.21 | 1,441,877.82 | -190.61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2,434,849.36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12,434,849.3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2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4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0.4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
硕士研究生 | |
本科 | 11 |
专科 | 24 |
高中及以下 | 6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5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9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6 |
60岁及以上 | 1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坚定发展信念,紧紧围绕把公司“打造成具有规模优势,环保和碳排放强度可与天然气机组相媲美的区域综合能源供应中心和碳中和中心”的区域公用热电联产企业这一发展目标,专注公司主营业务,加大研发投入。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111,102.09 | 114,874,604.76 | 43.7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171,446.32 | -310,688,639.8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770,856.22 | 246,406,315.33 | -151.04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96,512,871.97 | 14.55 | 239,297,922.93 | 17.53 | -17.8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092,054.79 | 3.67 | -100.00 | 主要系本期赎回结构性存款所致。 | ||
应收票据 | 68,424,605.13 | 5.07 | 65,205,280.96 | 4.78 | 4.94 | |
应收账款 | 130,864,344.19 | 9.69 | 120,269,791.66 | 8.81 | 8.81 | |
预付款项 | 11,257,368.97 | 0.83 | 27,451,531.24 | 2.01 | -58.99 | 主要系本期材料款到期结算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03,594.49 | 0.01 | 39,080.34 | 165.08 | 主要系本期应员工备用金借款增加所致。 | |
存货 | 106,905,366.60 | 7.92 | 40,611,838.87 | 2.98 | 163.24 | 主要系原材料煤炭库存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0,880,981.25 | 0.80 | -100.00 | 主要系收回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保证金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4,958,480.87 | 0.37 | 27,333,022.86 | 2.00 | -81.86 | 主要系本期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导致期末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37,843.59 | 53,380.23 | -29.11 | 主要系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所致。 | ||
固定资产 | 663,718,120.37 | 49.16 | 623,290,261.94 | 45.67 | 6.49 | |
在建工程 | 56,136,432.91 | 4.16 | 63,268,545.76 | 4.64 | -11.27 | 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
无形资产 | 55,683,950.31 | 4.12 | 57,866,962.90 | 4.24 | -3.77 | |
长期待摊费用 | 7,602,493.28 | 0.56 | 4,063,376.53 | 0.30 | 87.10 | 主要系本期增加房屋装修费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754,677.11 | 0.8 | 4,506,093.20 | 0.33 | 138.67 | 主要系本期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7,245,485.01 | 2.76 | 30,475,679.49 | 2.23 | 22.21 | 主要系本期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107,722,018.06 | 7.98 | 102,792,447.21 | 7.53 | 4.80 | |
应付账款 | 45,014,834.33 | 3.33 | 71,909,069.38 | 5.27 | -37.40 | 主要系本期支付到期货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4,377,454.50 | 0.32 | 5,188,206.09 | 0.38 | -15.63 |
应付职工薪酬 | 13,897,563.74 | 1.03 | 10,109,549.08 | 0.74 | 37.47 | 主要系本期年终奖、季度奖尚未发放所致。 |
应交税费 | 16,747,863.70 | 1.24 | 14,622,093.11 | 1.07 | 14.54 | |
其他应付款 | 6,996,060.54 | 0.52 | 5,421,599.94 | 0.40 | 29.04 | 主要系本期应付暂收款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492,122.32 | 0.92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归还到期的融资租赁款所致。 | ||
长期借款 | 10,009,777.78 | 0.74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增加空压机项目贷款所致。 | ||
递延收益 | 23,120,760.00 | 1.71 | 100.00 | 主要系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10,023.17 | 0.11 | 1,858,682.23 | 0.14 | -18.76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44,347.01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电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电量电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发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 售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价(元/兆瓦时) | 售电价(元/兆瓦时) | |||||||
经营地区/发电类型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今年 |
浙江省/直辖市 | 49,694.09 | 40,938.74 | 21.39 | 39,193.3708 | 33,936.1577 | 15.49 | 39,193.3708 | 33,936.1577 | 15.49 | 449.24 | 449.24 |
火电 | 49,694.09 | 40,938.74 | 21.39 | 39,193.3708 | 33,936.1577 | 15.49 | 39,193.3708 | 33,936.1577 | 15.49 | 449.24 | 449.24 |
合计 | 49,694.09 | 40,938.74 | 21.39 | 39,193.3708 | 33,936.1577 | 15.49 | 39,193.3708 | 33,936.1577 | 15.49 | 449.24 | 449.24 |
2. 报告期内电量、收入及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发电量(万千瓦时) | 同比 | 售电量(万千瓦时) | 同比 | 收入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火电 | 49,694.09 | 21.39 | 39,193.3708 | 15.49 | 17,607.15 | 15,366.27 | 14.58 | 直接材料 | 11,460.74 | 15.05 | 8,681.56 | 14.42 | 32.01 |
直接人工 | 396.64 | 0.52 | 376.09 | 0.62 | 5.47 | ||||||||
制造费用 | 1,380.87 | 1.81 | 1,317.25 | 2.19 | 4.83 | ||||||||
合计 | 49,694.09 | 21.39 | 39,193.3708 | 15.49 | 17,607.15 | 15,366.27 | 14.58 | - | 13,238.26 | 17.39 | 10,374.90 | 17.23 | 27.60 |
3. 装机容量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装机容量为99.5MW(热电联产)。
4. 发电效率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采用高压、超高压及亚临界新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高压、超高压及亚临界的全背压机组,全背压运行的热电联产方式,相比于传统冷凝发电、锅炉供热、热电分产方式,而且比抽凝式热电联产、甚至比一般背压机组,更高效、更节能、更清洁、更符合能源梯级利用的原则,同时全背压运行,避免了抽凝及冷凝机组高达50%以上的冷端热损失。初参数越高,相对发电效率越高。
公司2021年9月交付生产运行的亚临界(一次再热)参数背压供热机组,机组初参数首创全国同行业背压机组最高等级,在同样供热量下,亚临界机组比超高压机组的发电量再高25%;而同行业普遍采用高压、次高压参数的机组,?效率较低。
5. 资本性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估算 | 报告期投入金额 |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工程进度(%) | 资金来源 |
热网扩容改造项目 | 17,606.00 | 1,562.55 | 10,430.40 | 100% | 募股资金 |
空压机项目 | 21,368.74 | 6,377.97 | 8,173.35 | 30.28 |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 |
陌桑茧业热网 | 5,114.83 | 570.04 | 570.04 | 10.97 |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 |
高效化、清洁化改造项目 | 2,290.00 | 1,159.29 | 1,159.29 | 50.62 |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 |
合计 | 46,379.57 | 9,669.85 | 20,333.08 |
6. 电力市场化交易
□适用 √不适用
7. 售电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和国网浙江嵊州市供电有限公司(变更后名称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嵊州市供电公司)签订了《购售电合同》。根据合同,公司所生产电力全部并网销售给国网浙江嵊州市供电公司。根据浙江省物价局的相关文件,公司通过超低排放验收的机组上网电价1-5#机组为515.80元/兆瓦时(含税)、6#机组为510.80元/兆瓦时(含税),供电公司每月先以505.80元/兆瓦时结算电费,剩余的10元/兆瓦时或5元/兆瓦时(含税)超低排放环保电价,供电公司后续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对非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机组超低排放电价考核结果,对符合超低排放限值时间段的电量进行结算。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6号机组开展环保电价及超低排放电价考核的函》,环保电价考核自2022 年1 月3 日起执行,超低排放电价考核自2022 年l 月18 日起执行。2022年公司平均电价为449.24元/兆瓦时(不含税)。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四)电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之“5.资本性支出情况”。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50,092,054.79 | 50,000,000.00 | 100,000,000.00 | -92,054.79 | 0.00 | |||
合计 | 50,092,054.79 | 50,000,000.00 | 100,000,000.00 | -92,054.79 | 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 |||
总资产 (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
越盛能源 | 6,000 | 煤炭贸易 | 100 | 7,915.49 | 6,655.14 | 34,804.27 | 573.94 |
浙再新中港 | 1,000 | 生产、销售RDF燃料棒 | 51 | 1,679.42 | 964.43 | 0.00 | -35.57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热电联产作为一种清洁能源的发电和供热方式,可以高效地解决能源及环境问题,是煤电中利用效率最高,污染物排放最低,也是碳排放强度最低的能源转换方式。我国提出了“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中长期目标,在全球都在推动绿色低碳经济的氛围下,热电联产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和政策鼓励。十四五规划提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继续提高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具体实施时先立后破,不搞“碳冲锋”、运动式“降碳”、踩“急刹车”。根据热电联产行业的现状及国家政策导向,热电联产行业的发展趋势应为采用新型更高参数的背压式热电联产技术,使机组能效远高于常规火电机组,也明显高于一般背压式机组,进一步采用大比例耦合生物质、固废技术,甚至采用低碳新能源燃料作为原料,努力降低整体碳排放强度。浙江省的热电企业大都规划定点在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园)区,基本形成“一园区、一热电”的格局(截止2020年底,全省共有146家热电企业,其中125家分布在134个省级开发区内),成为下游产业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是典型的“分布式能源”,下游工业用户用热需求量大且要求稳定供应,因此很难用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替代,即使到了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超高效率、超低排放的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耦合生物质、固废燃料)仍有发展空间。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把“打造成具有规模优势,环保和碳排放强度可与天然气机组相媲美的区域综合能源供应中心和碳中和中心”的区域公用热电联产企业作为发展目标。具体是:
(1)通过新机组扩建和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热效率、?效率,在供电煤耗、供热煤耗、环保排放、碳排放强度等方面树立行业新标杆。
(2)通过大规模耦合生物质、固废及应用新能源燃料等技术,实现输入生物质、、固废、煤、天然气、新能源燃料多种一次能源耦合,在发电部分碳排放已经媲美天然气机组的基础上,争取供热部分碳排放也可与天然气机组媲美,逐步摆脱对煤炭的依赖。
(3)根据工业园区下游用户的需求,通过扩建和技术改造,输出二次能源在扩大原有电力、低压蒸汽生产规模的基础上,增加中压蒸汽、压缩空气(高压、低压)、冷源的耦合输出。以提高园区整体能源利用效率,扩大公司经营规模。
(4)重视园区热网建设,以满足用户需求,减少管网热力损失,在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大比例耦合的基础上,积极扩大业务规模,努力建成浙江省同类(背压式)区域热电厂中,规模最大(主营业务)之一。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加强企业生产和经营的精细化管理,实现机组的安全、环保、高效运行,在公司现有机组100%为背压机组,高压及以上参数机组占总装机量比例高达92%以上(其余只用于备用或调峰),公司首创的超高压和亚临界(一次再热)参数机组占比高达73%,蓄热器调峰能力达7500立方米的条件下,加强节能调度。显著提高热效率、?效率。
2、优化耦合固废和生物质技术、尝试应用新能源,1号、3号机组改造完成及7号机组(募投项目)建成后,不断优化耦合固废和生物质技术。逐步应用新能源,以改性甲醇分步实现替代锅炉点火用柴油,替代天然气,再到补燃锅炉,减少锅炉用煤量,在“替代减碳”方面迈出实质性一步,使公司碳排放有进一步显著下降。
3、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高质量完成可转债募投项目“80,000Nm3/h空压机项目”(即7#机组)项目汽拖部分建设,项目建成可增加上网电量和供热能力,为下游压缩空气用户的扩产提供保障。
在1号、6号机组实现燃烧自动控制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其他机组的燃烧自动控制,完成化水车间DCS升级改造,提升公司生产线自动化水平。整合提升现有信息平台,打破现有各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壁垒,增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能力,增强抵御网络安全威胁的能力,建设高水平的信息中心。
4、“崇尚敬业、追求卓越、绿色低碳、合作共赢”是公司的企业文化。与用户“合作共赢”方可经久不衰,也是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增长的保障,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行“三公开、三降低”等措施,做好用户服务,拓展供热业务。争取将公司供热范围内新落户的绍兴弗迪有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为公司的用汽客户,进一步提高公司供热规模,同时也提升供电营业规模。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经济周期的变化将影响蒸汽、电力及压缩空气等能源需求,进而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2、政策性风险:煤价、电价、汽价和环保政策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另外当地政府的产业政策也会影响公司下游企业的发展,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3、市场风险:受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公司下游用汽客户的需求变动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4、经营风险:公司的原材料主要涉及燃煤、天然气、固废和生物质等,占总生产成本的比重大。若其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会影响公司盈利能力,从而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5、安全风险:虽然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但由于热电联产企业的运营是一个系统性的复杂过程,且建设周期长,投入资本大,在建设、生产过程中还存在较多的不可预期因素,不能排除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等,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公司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收到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有关文件。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报告期内召开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邀请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二)关于公司和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能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况发生。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三)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能积极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知识,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规范,日常运作规范,管理效率较高。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监事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
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关于信息披露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地披露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及时获得信息。公司注重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同时还加强了与监管机构的经常性联系和主动沟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更加规范。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04-20 | www.sse.com.cn | 2022-04-21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12-27 | www.sse.com.cn | 2022-12-28 |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于修订<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 |
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12项议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13项议案;上述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百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1 | 谢百军 | 董事长 | 男 | 74 | 2020.11.23 | 2023.11.22 | 0 | 0 | 0 | 57.98 | 否 | |
2 | 谢迅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5 | 2020.11.23 | 2023.11.22 | 0 | 0 | 0 | 47.50 | 否 | |
3 | 汪爱民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5 | 2020.11.23 | 2023.11.22 | 0 | 0 | 0 | 38.80 | 否 | |
4 | 刘景越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3 | 2020.11.23 | 2023.11.22 | 0 | 0 | 0 | 41.13 | 否 | |
5 | 张世宏 | 董事 | 男 | 51 | 2020.11.23 | 2023.11.22 | 0 | 0 | 0 | 25.04 | 否 | |
6 | 翁郑龙 | 董事、总经理助理 | 男 | 50 | 2020.11.23 | 2023.11.22 | 0 | 0 | 0 | 38.36 | 否 | |
7 | 骆仲泱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0.11.23 | 2023.11.22 | 0 | 0 | 0 | 8.00 | 否 | |
8 | 娄杭 | 独立董事 | 男 | 45 | 2020.11.23 | 2023.11.22 | 0 | 0 | 0 | 10.00 | 否 | |
9 | 周淳 | 独立董事 | 女 | 34 | 2020.11.23 | 2023.11.22 | 0 | 0 | 0 | 8.00 | 否 | |
10 | 赵昱东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6 | 2020.11.23 | 2023.11.22 | 0 | 0 | 0 | 39.21 | 否 | |
11 | 童英栽 | 监事 | 男 | 58 | 2020.11.23 | 2023.11.22 | 0 | 0 | 0 | 19.50 | 否 | |
12 | 胡浙军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4 | 2020.11.23 | 2023.11.22 | 0 | 0 | 0 | 38.90 | 否 | |
13 | 吴建红 | 财务总监 | 女 | 51 | 2020.11.23 | 2023.11.22 | 0 | 0 | 0 | 40.36 | 否 | |
14 | 王幼妃 | 董事会秘书(离任) | 女 | 60 | 2020.11.23 | 2022.2.15 | 0 | 0 | 0 | 11.31 | 否 | |
15 | 王均良 | 总工程师 | 男 | 57 | 2021.12.8 | 2023.11.22 | 0 | 0 | 0 | 24.39 | 否 | |
16 | 密志春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3 | 2022.2.15 | 2023.11.22 | 0 | 0 | 0 | 31.19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479.68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谢百军 |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1985年于嵊县发电厂筹建办任支部书记,历任厂长、书记、热电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7年转制为民营股份制企业,任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1994年11月荣获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一等奖,1994年12月荣获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自新中港1997年10月成立至2003年12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12月至2013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为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优秀复员转业军人,2016年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2019年被评为浙江省首届“最美退役军人”,并担任中国节能协会热电产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热电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节能协会副理事长、浙江省节能协会热电专委会会长、绍兴市节能协会会长、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特种设备节能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SC12)专家、首届嵊州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名誉会长等社会公职,曾任嵊州市1届市委候补委员、连续7届人大代表,绍兴市2届人大代表。2010年6月18日取得华中科技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已获大专、本科学历,MBA、EMBA硕士学历。 |
谢迅 | 公司董事、总经理。2004年加入新中港,历任新中港工程部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03年毕业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硕士学历。绍兴市人大代表。 |
汪爱民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自公司成立至今历任电气一司配、电气班长、值长、分厂设备动力科长、检修部副主任、发电部主任、生技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 |
刘景越 | 公司董事、分管生产副总经理。2005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发电部副主任、发电部主任、检修部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兼生技部主任等职务。 |
张世宏 | 公司董事兼计算机及计量中心主任。2000年加入本公司后,曾担任计算机及计量中心工程师。 |
翁郑龙 | 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1991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检修部副主任、检修部主任、发电部主任等职务。 |
骆仲泱 | 公司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学教授,毕业于浙江大学热物理系。曾任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院长、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浙江省科协常委。现任煤炭分级转化清洁发电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浙江大学可持续能源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育部能源动力学科教指委副主任、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能源研究会理事长。是全国模范教师,浙江省特级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973首席科学家。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政府特殊津贴、第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浙江省批准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多项个人荣誉奖。担任《Frontiers in Energy research》主编和《Applied Energy》、《Fuel Processing Technology》等20个国内外期刊编委。 |
娄杭 | 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舒友仪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涛 |
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毕业于浙江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中国注册会计师。 | |
周淳 | 公司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博连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 |
赵昱东 | 公司监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自公司成立至今,历任电气运行班长、值长、发电部副主任、主任,检修部主任、供应科科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等职务。 |
童英栽 | 公司监事、行政安保部主任、武装部部长。自公司成立至今,历任保卫科科长、车辆管理科科长、保安经理、行政安保部主任、武装部部长等职务。 |
胡浙军 |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发电部主任。自公司成立至今,担任发电部值长、燃料部副主任、供热部主任、发电部主任等职务。 |
吴建红 | 公司财务总监。自公司成立至今从事公司财务工作,历任财务负责人、财会部主管等职务。 |
王幼妃 | 公司董事会秘书。2003年加入公司后,任总经办主任。2018年2月至2018年11月就职于公司控股股东越盛集团,任总经办主任。高级经济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一级。 |
王均良 | 公司总工程师。本科学历,1993年1月加入公司,历任汽机主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兼生技部副主任、总工程师兼生技部主任。 |
密志春 | 董事会秘书。大专学历,1993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热工主任工程师、供热部主任、董事,现任法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谢百军 | 越盛集团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8.6 | |
越电投资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8.6 | ||
汪爱民 | 越盛集团 | 董事 | 2018.6 | |
越电投资 | 董事 | 2018.6 | ||
刘景越 | 越盛集团 | 董事 | 2018.6 | |
越电投资 | 董事 | 2018.6 | ||
翁郑龙 | 越盛集团 | 董事 | 2018.6 | |
越电投资 | 董事 | 2018.6 | ||
张世宏 | 越盛集团 | 董事 | 2018.6 | |
越电投资 | 董事 | 2018.6 | ||
赵昱东 | 越盛集团 | 监事 | 2018.6 | |
越电投资 | 监事 | 2018.6 | ||
童英栽 | 越盛集团 | 监事 | 2018.6 | |
越电投资 | 监事 | 2018.6 | ||
胡浙军 | 越盛集团 | 监事 | 2018.6 | |
越电投资 | 监事 | 2018.6 | ||
吴建红 | 越盛集团 | 董事 | 2018.6 | |
越电投资 | 董事 | 2018.6 | ||
密志春 | 越盛集团 | 监事 | 2018.6 | |
越电投资 | 监事 | 2018.6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骆仲泱 | 浙江大学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 主任 | 2005.7 | |
浙江大学可持续能源研究院 | 常务副院长 | 2010.6 | ||
娄杭 | 浙江舒友仪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2020.6 | |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1 |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4 | ||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1 | ||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6 | ||
周淳 |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 副教授 | 2021.12 |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4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薪酬方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绩效,结合公司效益情况以及相关企业的薪酬水平确定报酬。月度薪酬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考评,年度薪酬以实际工作业绩、年终评议为依据,按规定报批后确定实际年薪。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已全部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479.68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王幼妃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退休离任 |
密志春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公司聘任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2.16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3.29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对全 |
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4.24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8.26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10.27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2.12.9 |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于修订《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谢百军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谢迅 | 否 | 6 | 6 | 4 | 0 | 0 | 否 | 2 |
汪爱民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刘景越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张世宏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翁郑龙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骆仲泱 | 是 | 6 | 6 | 6 | 0 | 0 | 否 | 2 |
娄杭 | 是 | 6 | 6 | 6 | 0 | 0 | 否 | 2 |
周淳 | 是 | 6 | 6 | 6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张世宏、娄杭、周淳 |
提名委员会 | 谢百军、骆仲泱、周淳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谢百军、周淳、娄杭 |
战略委员会 | 谢百军、骆仲泱、谢迅、刘景越、翁郑龙 |
(2).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02.15 | 审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无 |
(3).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03.25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无 |
2022.04.26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无 |
2022.08.19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无 |
2022.10.26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无 |
(4).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75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9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28 |
销售人员 | 9 |
技术人员 | 38 |
财务人员 | 11 |
行政人员 | 66 |
研发人员 | 41 |
合计 | 39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大专及以上 | 198 |
大专以下 | 195 |
合计 | 393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激励和发挥全体员工的专业特长和业务水平,发现优秀人才,调动员工的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共同发展,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着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制度。公司薪酬充分考虑薪酬和岗位相匹配的原则,兼顾各个岗位专业技术业务能力的差异,建立公平、公正、适用、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员工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技能工资和绩效奖金及各类补贴等,员工奖金系数根据岗位变动、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及时进行调整,季度奖和年终奖金根据公司绩效管理和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最大限度地发挥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同时,公司依据相关法规、政策、物价水平、地区薪酬水平、企业经济效益等作不定期调整,按月薪比例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鼓励员工成长与企业发展需求相结合为目标,根据各个岗位对专业技能、学历层次的要求制定了员工年度培训计划,并采用内外部相结合的方式,包括入职培训、消防安全培训和生产岗位的技能培训等,严格落实安全三级教育培训,平时抽调公司业务骨干给员工上课来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岗位技能。同时,公司还加强研发力量,强化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通过系列全方位的培训,使员工素质得到全面有效提升,为公司实现持续发展落实人才保障。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股东回报等各个因素基础上,为明确对公司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制定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当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分红的比例、依据、条件、实施程序、调整事项等内容,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分红政策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于2022 年3 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经2022年4月20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获得审议通过,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0,157,850.00元(含税)。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5月25日实施完毕。
3、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在综合考虑未来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后,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5元(含税)。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045.10万股测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06.765万元,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5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60,067,650.0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5,926,173.97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51.82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60,067,650.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51.82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政策的制定、薪酬方案的审定,并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所负责的工作进行经营业绩和管理指标的考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长期激励政策,促使高级管理人员更加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成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20项配套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为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提供了保障,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有效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
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2022年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编制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内增加1家子公司。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对下属子公司的规范运作、投资、信息披露、财务资金及担保管理、人事、生产运营等事项进行内部管理或监督,子公司向公司报告经营情况,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803.19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远低于排污许可证所核定的排放总量,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 | 排放浓度(mg/m3) | 适用的浙江省污染物排放标准(mg/m3) | 排放总量(吨)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SO2 | 新型循环流化床燃烧技术+炉内加石灰石粉+炉后烟气循环流化床法集成技术 | 4个 | 厂区内 | 1.6 | 35 | 8.491 | 121.96 |
NOX | 低氮燃烧技术+SNCR集成技术 | 19.64 | 50 | 113.989 | 246.78 | |||
烟尘 | 布袋除尘+湿式电除尘 | 0.738 | 5 | 3.431 | 23.69 |
公司是浙江省首个全厂通过超低排放验收的热电厂,燃煤机组实现超低排放即达到天然气电厂排放标准,比《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督办法》所要求的排放标准更加严格。《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督办法》第七条要求“燃煤发电机组排放污染物应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规定的限值要求”;浙江省地方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规定的燃煤发电机组排放污染物限值对标GB13223-2011中的燃气轮机组(即天然气电厂),也即燃煤发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其中的II阶段标准为公司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对比如下:
单位:mg/m
项目 | 国家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浙江省地方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 | 新中港企业标准(Q/XZG001-2020) | ||
燃煤锅炉 | 天然气锅炉及燃气轮机组 | I阶段 | II阶段 |
烟尘
烟尘 | 20 | 5 | 10 | 5 | 3 |
二氧化硫 | 50 | 35 | 35 | 35 | 20 |
项目 | 国家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浙江省地方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 | 新中港企业标准(Q/XZG001-2020) | ||
燃煤锅炉 | 天然气锅炉及燃气轮机组 | I阶段 | II阶段 |
氮氧化物
氮氧化物 | 100 | 天然气锅炉:100; 天然气燃气轮机组:50 | 50 | 50 | 40 |
公司所采用的环保技术工艺路线没有脱硫废水、白羽烟等二次污染,全厂产生废水较少,且已大部分回收利用,少量纳管排放到污水处理厂。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沉淀,所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后运至第三方进行焚烧处理。公司噪音污染源主要为转动机械、风烟道气体流动噪音及锅炉对空排汽噪声、冲管噪声及各种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等。公司通过合理布局隔声降噪,采用技术手段减少流动噪声及振动噪声,合理安排排汽及冲管时间,设置吸声装置,设置绿化隔离带等对噪声进行治理。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固废主要包括锅炉炉渣、飞灰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炉渣和飞灰综合利用,通过招投标全部出售给建材厂和水泥厂等;少量危险废物外包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和利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采用炉内石灰石+炉外半干法循环流化床脱硫、低氮燃烧+SNCR+SCR、布袋除尘、湿电除尘等设备和技术对SO
、NOX、烟尘进行防治。2022年度环保投入总额3803.19万元,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税、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环保设施建设投入、日常环保材料购置、环保设施运维、环保监测费等支出。
公司燃煤热电联产机组会因节假日、定期检修或突发事项等原因发生机组启停,在启停过程中因炉内温度较低会导致脱硫、脱硝及除尘等受到影响,产生污染物浓度短暂超过超低排放限值的现象。报告期内,除启停过程及设备故障极少时段小时均值未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外,其余时段均实现超低排放,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体情况如下:
机组编号 | 排放口 | 2022年1季度 | 2022年2季度 | ||||||
机组运行时间(小时) | 大气污染物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时间(小时) | 大气污染物未达标时间 (小时) | 达标率(%) | 机组运行时间(小时) | 大气污染物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时间(小时) | 大气污染物未达标时间 (小时) | 达标率(%) | ||
2-4号 | 1#和2#排放口 | 2135 | 2066 | 69 | 96.77 | 2144 | 2054 | 90 | 95.80 |
5号 | 3#排放口 | 1464 | 1445 | 19 | 98.70 | 2077 | 2067 | 10 | 99.52 |
6号 | 5#排放口 | 1207 | 1178 | 29 | 97.60 | 2150 | 2141 | 9 | 99.58 |
机组编号 | 排放口 | 2022年3季度 | 2022年4季度 | ||||||
机组运行时间(小时) | 大气污染物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时间(小时) | 大气污染物未达标时间 (小时) | 达标率(%) | 机组运行时间(小时) | 大气污染物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时间(小时) | 大气污染物未达标时间 (小时) | 达标率(%) | ||
2-4 | 1#和2#排 | 2175 | 2090 | 85 | 96.09 | 2163 | 2110 | 53 | 97.55 |
号 | 放口 | ||||||||
5号 | 3#排放口 | 985 | 958 | 27 | 97.26 | 1976 | 1963 | 13 | 99.34 |
6号 | 5#排放口 | 2203 | 2201 | 2 | 99.91 | 2206 | 2200 | 6 | 99.73 |
机组启停及设备故障产生污染物浓度短暂超过限值属于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针对小时均值未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的极少时段,公司均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具体情况及原因,并获得其认可。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 |
1 | 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浙江新中港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浙环建[2019]22号) |
2 | 热网扩容改造项目 | 《关于浙江新中港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城东中压热网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嵊环核〔2020〕50号); 《关于浙江新中港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巴贝新园区低压热网管道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嵊环核〔2020〕51号); 《关于浙江新中港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仙岩线热网管道复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嵊环核〔2020〕48号); 《关于浙江新中港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DN600东北线热力管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嵊环核〔2020〕49号)。 |
3 | 80,000Nm?/h空压机项目 | 《关于浙江新中港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0,000Nm3/h空压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绍市环审[2020]50号) |
4 | 热力、电仪等系统优化及智能化改造项目 | 对环境不会造成影响,不需要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5 | 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改造项目 | 对环境不会造成影响,不需要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6 | 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133068300000074 |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按照标准规范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局备案。预案主要规定了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工作要求,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已按国家标准制定,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并录入自行监测系统公开。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http://permit.mep.gov.cn/)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通过了全部机组烟气超低排放的验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针对不同的污染物分别采取了不同的有效的治理方法,并取得了较好的环保效果。公司已有3台锅炉(2#、4#、6#)已经实现SNCR+SCR脱硝,通过原有锅炉尾部改造,增加SCR脱硝模块,改造后的省煤器与空预器吸热效率更高,从而实现锅炉机组运行更加高效化、清洁化。接下去另2台锅炉(3#、5#)在SNCR脱硝已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基础上,为进一步降低NOx排放,并实现锅炉调节负荷阶段易于控制NOx的排放,增加SCR模块,为下一步全厂耦合生物质燃料提供支撑。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79,587(2022年未经过核查)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愿景,围绕节能降耗目标开展的主机、辅机及系统的一系列创新举措及技术改造,实现了碳排放交易配额的较多节余这一低碳优势。主要的创新举措及技术改造有:公司通过全背压机组运行,避免了抽凝及冷凝机组高达50%以上的冷端热损失;在白天、晚上对外供汽量相差较大的情况下,建造总容量约7,500立方的3只蓄热水罐,以增加白天供汽量和晚上供电量,保证更高参数机组的平稳运行;并通过锅炉连排水热量的回收利用,进一步降低热损失。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可转债项目“80,000Nm?/h空压机项目”电动机拖动压缩机部分的建设,向下游企业供应压缩空气。同时汽轮机拖动压缩机部分预计2023年下半年可投入运行,新的锅炉(7#锅炉)按照耦合生物质进行设计,燃烧时可大量耦合生物质,进一步降低碳排放。2021年投运的亚临界参数机组相对于公司目前所使用的超高压参数机组,机组初参数首创全国同行业最高等级,企业装备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能力大幅提升,而且平均供电煤耗、供热煤耗、厂用电率和环保排放指标、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63.76 | 上市公司公益基金捐款、关爱退役军人协会捐赠 |
其中:资金(万元) | 150.5 | |
物资折款(万元) | 13.26 | |
惠及人数(人)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直以来本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投资者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1、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坚定合法合规运营的基础上,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保障投资者能够获得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
2、在安全生产方面,公司除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办公室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外,还建立了以总经理为总负责人,以各生产部门为责任部门,各部门安全管理员为具体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根据安全生产的目标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公司通过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将安全生产与员工奖惩结合起来,促使员工把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公司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借鉴其他行业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积极推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班组安全管理标准”、“企业违章记分登记办法”等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3、在环境保护方面,公司在生产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2003年7月15日,公司通过了浙江公信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于2020年8月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换版的审核;2008年5月公司获得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浙江省
环境保护局颁发的“浙江省绿色企业”称号。2016年公司通过了全部机组烟气超低排放的验收。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锅炉废气(包括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公司通过控制燃煤含硫率、锅炉烟气处理、高空排放等方式,控制公司废气的排放。公司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超低排放要求,低于天然气机组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公司热电联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针对不同的污染物分别采取了不同的治理方法,并取得了较好的环保效果。被评为绍兴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十家之一)。
4、在员工权益保护方面,公司以《劳动法》为依托,全力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持续构建和谐劳资关系,锐意增强企业向心力,连续多年被评为绍兴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公司确保人力资源政策符合法规和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确保员工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公司严格把控办公环境、生活区域的卫生与安全,保障员工健康。
5、在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公司秉持着坚定的商业道德与合规意识,以保障客户及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凭借完整的销售体系及供应商管理体系,为与业务伙伴长期的合作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有效杜绝了商业贿赂、不道德交易等风险。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00 | |
其中:资金(万元) | 1.00 | |
物资折款(万元) | ||
惠及人数(人)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关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号召,根据嵊州市安排,与嵊州市剡湖街道沙园村建立帮助结对关系,开展实地考察慰问,帮助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注一 | 注一 | 注一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注二 | 注二 | 注二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注三 | 注三 | 注三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四 | 注四 | 注四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五 | 注五 | 注五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六 | 注六 | 注六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注七 | 注七 | 注七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注八 | 注八 | 注八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九 | 注九 | 注九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十 | 注十 | 注十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一、 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一、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三、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2、本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谢百军和谢迅,以及其近亲属丁玲莉、谢亮、丁玲君和谢六英承诺:
“一、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三、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本公司其他股东深圳平安天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晋商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嘉兴煜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菁、欧娜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间接股东谢百军、谢迅、汪爱民、刘景越、翁郑龙、张世宏、吴建红、王幼妃、王均良、密志春承诺:
“一、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三、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四、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担任公司监事的间接股东赵昱东、童英栽、胡浙军承诺:
“一、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注二、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控股股东越盛集团、共同实际控制人谢百军和谢迅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及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关系密切的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及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及配偶的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形式从事或者参与和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不通过投资于其他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从事或参与和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
2、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除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关系密切的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及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及配偶的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形式从事或者参与和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不通过投资于其他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从事或参与和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
3、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从事或者参与和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自行或者联合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以任何形式支持他人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及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果公司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将相关业务出售,公司对相关业务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
4、对于公司在其现有业务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尚未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公司该等新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
5、若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违反上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利用同业竞争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并赔偿公司和其他股东因此受到的损失;同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从当年及其后年度应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现金分红和应付实际控制人薪酬中扣留与上述收益和损失相等金额的款项归公司所有,直至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履行完毕并弥补完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损失。本承诺函自实际控制人签署之日或控股股东盖章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注三、 关于关联交易的声明与承诺
控股股东越盛集团、共同实际控制人谢百军和谢迅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关联交易的声明与承诺》,内容如下:
“1、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有)与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并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履行相应合法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本承诺函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本承诺函所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遗漏或隐瞒,并愿意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四、 关于减持意向及承诺
谢百军和谢迅均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均通过越盛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越盛集团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公司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持有股份超过5%以上期间,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在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将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公司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注五、 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股价稳定预案,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按照以下预案执行:
“一、启动和停止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预警条件: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20%时,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启动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
3、停止条件:(1)在上述第2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或实施前,如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将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3)各相关主体在连续 12 个月内购买股份的数量或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均已达到上限。
上述第2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上述第2项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触及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按以下顺序依次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启动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的方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司应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2)公司依照《公司章程》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3)公司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3)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4)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3)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2、控股股东增持
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公司无法实施股份回购时,公司控股股东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控股股东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36个月内增持数量最大限额为本次发行前持股数量的10%;3)其单次增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4)单次及(或)连续12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3)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如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控股股东增持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单次及(或)连续12个月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总和的2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的薪酬总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股份
(1)公司董事会应在公司回购的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做出实施回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应包括拟回购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或不回购股份的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的,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程序,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并在履行完必需的审批、备案和信息披露等法定程序后在30日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增持
(1)控股股东应在控股股东增持的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方案(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2)控股股东自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30日内实施完毕。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的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30日内实施完毕。
四、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自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及时公告将采取的具体措施并履行后续法律程序。董事会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全体董事以上一年度薪酬为限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3、控股股东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控股股东仍不履行的,每违反一次,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测算支付现金补偿:控股股东最低增持金额(人民币500万元)减去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控股股东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控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分红,控股股东多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现金补偿金额累计计算。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测算支付现金补偿:每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低增持金额(上年度薪酬总和的20%)减去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预案自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有效。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上述承诺。”
注六、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为了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则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则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及监管机构的相应处罚。”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越盛集团、共同实际控制人谢百军和谢迅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如下: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及监管机构的相应处罚。”
注七: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控股股东越盛集团、共同实际控制人谢百军和谢迅与本公司的业务存在任何实质或潜在的竞争,控股股东越盛集团、共同实际控制人谢百军和谢迅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及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关系密切的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及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及配偶的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目前没有、
将来也不以任何形式从事或者参与和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不通过投资于其他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从事或参与和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
2、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关系密切的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及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及配偶的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形式从事或者参与和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不通过投资于其他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从事或参与和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
3、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从事或者参与和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自行或者联合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以任何形式支持他人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及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果发行人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将相关业务出售,发行人对相关业务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
4、对于发行人在其现有业务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尚未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发行人该等新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
5、若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违反上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利用同业竞争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并赔偿发行人和其他股东因此受到的损失;同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可撤销地授权发行人从当年及其后年度应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现金分红和应付实际控制人薪酬中扣留与上述收益和损失相等金额的款项归发行人所有,直至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履行完毕并弥补完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损失。本承诺函自实际控制人签署之日或控股股东盖章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注八:关于关联交易的声明与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越盛集团、共同实际控制人谢百军和谢迅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关联交易的声明与承诺》,内容如下:
“1、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有)与发行人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规
定,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并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履行相应合法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承诺函在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本承诺函所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遗漏或隐瞒,并愿意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九: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谢百军、谢迅就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了如下承诺: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及监管机构的相应处罚。”
(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则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则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及监管机构的相应处罚。”
注十:关于可转债认购作出的承诺
(一)、发行人5%以上股东为越盛集团,已就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作出如下承诺:
“1. 如发行人启动本次发行,本公司承诺将参与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认购金额将根据可转债市场情况、本次可转债发行具体方案、本公司资金状况和《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
2. 本公司确认,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前6个月内,本公司未减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本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之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将不会减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存在任何减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计划或安排;
3. 本公司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接受约束。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的情况,本公司因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因违反本承诺而给发行人和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管已就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作出如下承诺:
“1. 如发行人启动本次发行,本人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根据本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2. 本人确认,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前6个月内,本人未减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本人承诺,自本人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之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存在任何减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计划或安排。
3. 若发行人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最后一次减持公司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4. 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即自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5.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发行人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
2.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孔令江、黄非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孔令江5年、黄非2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0,000.00 |
保荐人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嵊州市好运来印染有限公司 | 新中港 | 无 | 垄断定价纠纷案 | 注一 | 5,941.20 | 否 | 本案目前处于二审审理中 | 注一 | - |
新中港 | 浙江天乐集团有限公司 | 葛锦明、丁绍君、葛南尧、王昔初 | 追偿权纠纷 | 注二 | 2,500.00 | 否 | 终本执行 | 注二 | 执行0元 |
新中港 | 浙江冠东印染服饰有限公司 | 无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注三 | 4,312.00 | 否 | 调解结案 | 注三 | 注三 |
新中港 | 嵊州市好运来印染有限公司 | 无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注四 | 509.90 | 否 | 本案二审作出终审判决。 | 注四 | 注四 |
注一:嵊州市好运来印染有限公司诉新中港垄断定价纠纷案2020年5月28日,嵊州市好运来印染有限公司就垄断定价纠纷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2020年10月30日,宁波中院对本案作出(2020)浙02知民初182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好运来的诉讼请求。好运来不服上述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处于二审审理中。
注二:新中港诉浙江天乐集团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案因追偿权纠纷,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向嵊州市人民法院起诉浙江天乐集团有限公司,请求天乐集团归还代偿银行借款本金2,500万元及相应利息,葛锦明、丁绍君、葛南尧、王昔初对上述款项天乐集团不能偿还的范围内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嵊州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18日出具(2021)浙0683民初2930号《民事调解书》,原告与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1、浙江天乐集团有限公司归还新中港2,500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款定于2021年7月16日前付清;2、葛锦明、丁绍君、葛南尧、王昔初对浙江天乐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各承担1/6的连带清偿责任。嵊州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29日出具《受理申请执行案件通知书》,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到标的0元。嵊州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2日出具(2021)浙0683执245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21)浙0683 执2450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于2022年3月30日出具(2021)浙0683执410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21)浙0683 执4107 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注三:新中港诉浙江冠东印染服饰有限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因供用热力合同纠纷,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将浙江冠东印染服饰有限公司起诉至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双方于2016年3月14日签订的《供用热协议书》中就汽款支付条款约定:“逾期超过30日,取消优惠汽价,按乙方汽价文件中心价格向甲方加收未付汽量差价汽款。”经核算,至2021年4月7日止,冠东公司应支付本公司差价汽款计3,872.90万元,至2021年5月18日止的利息损失439.10万元。嵊州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17日出具(2021)浙0683 民初3306 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浙江冠东印染服饰有限公司支付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自2016 年3 月15 日起至2021 年4 月7 日止的差价汽款300 万元作结,款限于2022 年7 月起于每月的月底前各支付5万元,直至付清。二、双方于2016 年3 月14 日签订的《供用热协议书)) ,变更条款如下:第二条汽价:自2022年7 月26 日起每吨汽价按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分档价
格表中的第四档[用汽量25000 吨以下20000 吨(含以上) ]执行(如浙江冠东印染服饰有限公司实际用汽量超过25000吨的,则按实际用汽量来确定档级计价) ,该条款其余内容不变。第三条汽量结算中的供用热结算:用汽量以双方委派代表确认签字的每月计量数为结算依据,结算期为当月25 日,付款期为次月7 日前;逾期超过30 日,浙江冠东印染服饰有限公司自逾期之日起支付以欠付汽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问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的四倍计算的利息损失;该条款其余内容不变。三、双方一致确认上述变更后的《供用热协议书》履行期限为: 自2022 年7 月26 日起至2027 年7 月25 日止。四、双方一致确认解除2016年7 月28 日签订的《供热补充协议书》。
注四:新中港与嵊州市好运来印染有限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因供用热力合同纠纷,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将嵊州市好运来印染有限公司起诉至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请求依法撤销原告与被告于2019年12月17日签订的《供用热补充协议书》、被告退还原告已支付的补偿款人民币509.9万元。嵊州市人民法院2021年5月28日作出(2020)浙 0683 民初 6727 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公司的起诉。2021年6月6日,公司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7月22日作出(2020)浙 06 民终 25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嵊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浙 0683 民初 6727 号民事裁定,指令嵊州市人民法院重审。
嵊州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16日作出(2021)浙0683 民初535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本公司不服该判决,于2022年5月30日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8月8日,绍兴中院作出(2022)浙06 民终2142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越盛计量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过磅费 | 协议价 | 0.99 | 566,207.29 | 100.00 | 转账 | 不适用 | 无 |
越盛计量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屋出租 | 协议价 | 114.29 | 10,352.00 | 3.42 | 转账 | 不适用 | 无 |
越盛集团 | 母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屋租入 | 协议价 | 79,061.83 | 100.00 | 转账 | 不适用 | 无 | |
合计 | / | / | 655,621.12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已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预计额,报告期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在预计范围内。 |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 | 自有资金 | 50,000,000.00 | 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2021-12-10 | 2022-03-31 | 自有资金 | 汇率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一次性还本收息 | 3.2%或1.5% | 486,575.34 | 486,575.34 | 已收回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2022-4-6 | 2022-6-30 | 自有资金 | 汇率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一次性还本收息 | 3.6%或1.5% | 419,178.08 | 419,178.08 | 已收回 | 是 | 是 | 不适用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20,360,800 | 80.00 | -21,339,750 | -21,339,750 | 299,021,050 | 74.67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20,360,800 | 80.00 | -21,339,750 | -21,339,750 | 299,021,050 | 74.67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17,515,500 | 79.29 | -18,494,450 | -18,494,450 | 299,021,050 | 74.67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845,300 | 0.71 | -2,845,300 | -2,845,30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80,090,200 | 20.00 | 21,339,750 | 21,339,750 | 101,429,950 | 25.3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80,090,200 | 20.00 | 21,339,750 | 21,339,750 | 101,429,950 | 25.3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00,451,000 | 100.00 | 0 | 0 | 400,451,0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 | 299,021,050 | 299,021,05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07-07 | ||
深圳平安天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226,500 | 14,226,50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07-07 | |
晋商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845,300 | 2,845,30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07-07 | |
嘉兴煜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22,650 | 1,422,65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07-07 | |
杨菁 | 1,422,650 | 1,422,65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07-07 | |
欧娜 | 1,422,650 | 1,422,65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07-07 | |
合计 | 320,360,800 | 21,339,750 | 299,021,05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A股普通股 | 2021-06-25 | 6.07元 | 8,009.02 | 2021-07-07 | 8,009.02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6,02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5,57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 | 0 | 299,021,050 | 74.67 | 299,021,05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深圳平安天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29,800 | 10,596,700 | 2.65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李伟 | 2,845,300 | 2,845,300 | 0.71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欧娜 | -99,500 | 1,323,150 | 0.33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杨菁 | -170,700 | 1,251,950 | 0.31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嘉兴煜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3,983 | 1,058,667 | 0.26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田军 | 130,600 | 747,500 | 0.19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聂玉河 | 620,097 | 620,097 | 0.15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胡刚 | 192,439 | 590,339 | 0.15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喻建华 | 500,000 | 500,000 | 0.12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深圳平安天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596,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96,700 | |||||
李伟 | 2,845,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45,300 | |||||
欧娜 | 1,323,1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3,150 | |||||
杨菁 | 1,251,9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1,950 | |||||
嘉兴煜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58,667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8,667 | |||||
田军 | 74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47,500 | |||||
聂玉河 | 620,097 | 人民币普通股 | 620,097 |
胡刚 | 590,339 | 人民币普通股 | 590,339 |
喻建华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 |
鲁晓旭 | 476,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6,8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深圳平安天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安天煜”)和嘉兴煜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煜港”)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平安天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智”);嘉兴煜港系根据平安财智《平财发〔2016〕4号——跟投管理制度(1.0版,2016年)》由平安财智及其时任员工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执行事务合伙人亦为平安财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 | 299,021,050 | 2024-07-07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谢百军 |
成立日期 | 1998-06-30 |
主要经营业务 | 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谢百军 谢迅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谢百军为公司董事长;谢迅为公司董事、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谢百军、谢迅,谢百军和谢迅为父子关系。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1月9日《关于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号)核准,于2023年3月8日向原股东配售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公开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369,135,000.00元,共计3,691,350张(369,135手)。
截至2023年3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61,587,830.19元,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9,135,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7,547,169.81元(不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新港转债”,至本报告出具日,尚未上市交易。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中汇会审[2023]4567号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港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中港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中港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 事项描述
新中港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热力的生产与销售,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 96,499.51万元,相关信息披露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十一)所述。如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所述,新中港公司对于电力,在公司收到经客户确认的每月电量电费结算表时确认销售收入;对于蒸汽,在公司收到经客户确认的每月蒸汽销售结算单时确认销售收入;对于压缩空气,在公司收到经客户确认的每月压缩空气销售结算单时确认销售收入。由于收入确认对新中港公司当期利润有重大影响,管理层在收入确认方面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二)审计中的应对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并选取样本测试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获取报告期各年度销售清单,对收入记录选取一定样本,核对销售合同、发票、经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新中港公司的会计政策;
4.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报告期内各月份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收入、成本、毛利率分析,以及与同行业毛利率进行比较分析等;
5.对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通过实地走访、查询或者获取其工商档案资料等核查程序,以确定收入的真实性及其与新中港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选取重要客户对其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和当期销售额实施函证,同时对于销售回款,取得了
报告期内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核查了交易方信息以及交易金额;
7.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选取一定样本,检查发票、经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等支持性文件,以确定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新中港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新中港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新中港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新中港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新中港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新中港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新中港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新中港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
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孔令江(项目合伙人)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非报告日期:2023年4月25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96,512,871.97 | 239,297,922.9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0.00 | 50,092,054.79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68,424,605.13 | 65,205,280.96 |
应收账款 | 七、5 | 130,864,344.19 | 120,269,791.6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11,257,368.97 | 27,451,531.2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03,594.49 | 39,080.3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06,905,366.60 | 40,611,838.8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0.00 | 10,880,981.25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958,480.87 | 27,333,022.86 |
流动资产合计 | 519,026,632.22 | 581,181,504.9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37,843.59 | 53,380.23 |
固定资产 | 七、21 | 663,718,120.37 | 623,290,261.94 |
在建工程 | 七、22 | 56,136,432.91 | 63,268,545.7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55,683,950.31 | 57,866,962.9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7,602,493.28 | 4,063,376.5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0,754,677.11 | 4,506,093.2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37,245,485.01 | 30,475,679.4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31,179,002.58 | 783,524,300.05 | |
资产总计 | 1,350,205,634.80 | 1,364,705,804.9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07,722,018.06 | 102,792,447.2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45,014,834.33 | 71,909,069.38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4,377,454.50 | 5,188,206.0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3,897,563.74 | 10,109,549.08 |
应交税费 | 七、40 | 16,747,863.70 | 14,622,093.1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6,996,060.54 | 5,421,599.9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0.00 | 12,492,122.32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525,450.55 | 522,242.47 |
流动负债合计 | 195,281,245.42 | 223,057,329.60 | |
非流动负债: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0,009,777.78 | 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3,120,760.00 | 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1,510,023.17 | 1,858,682.2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4,640,560.95 | 1,858,682.23 | |
负债合计 | 229,921,806.37 | 224,916,011.8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00,451,000.00 | 400,451,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54,008,124.77 | 354,008,124.7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67,482,934.23 | 56,273,812.7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93,616,058.09 | 329,056,855.6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15,558,117.09 | 1,139,789,793.12 | |
少数股东权益 | 4,725,711.34 | 0.0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20,283,828.43 | 1,139,789,793.1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50,205,634.80 | 1,364,705,804.95 |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86,688,168.28 | 188,543,685.1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50,092,054.79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8,424,605.13 | 65,205,280.96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22,678,383.98 | 120,269,791.6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111,042.26 | 24,662,193.3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00,744.49 | 39,080.3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09,200,331.23 | 40,611,838.8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0.00 | 10,880,981.25 | |
其他流动资产 | 4,058,867.10 | 27,333,022.86 | |
流动资产合计 | 493,262,142.47 | 527,637,929.3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65,832,225.93 | 60,732,225.9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7,843.59 | 53,380.23 | |
固定资产 | 655,989,678.01 | 614,855,511.56 | |
在建工程 | 48,427,801.82 | 63,268,545.7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55,683,950.31 | 57,866,962.9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095,200.16 | 4,063,376.5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066,928.16 | 4,234,535.6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6,937,530.75 | 30,475,679.4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77,071,158.73 | 835,550,218.08 | |
资产总计 | 1,370,333,301.20 | 1,363,188,147.3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2,716,441.67 | 102,792,447.2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90,888,392.36 | 71,907,908.6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377,454.50 | 5,188,206.09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107,315.08 | 8,733,577.13 | |
应交税费 | 6,465,827.48 | 14,574,093.43 | |
其他应付款 | 6,973,423.02 | 5,413,797.4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0.00 | 12,492,122.32 | |
其他流动负债 | 525,450.55 | 522,242.47 | |
流动负债合计 | 224,054,304.66 | 221,624,394.7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0,009,777.78 | 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3,120,760.00 | 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10,023.17 | 1,858,682.2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4,640,560.95 | 1,858,682.23 | |
负债合计 | 258,694,865.61 | 223,483,076.9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0,451,000.00 | 400,451,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54,689,166.70 | 354,689,166.7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7,083,651.9 | 55,874,530.38 | |
未分配利润 | 289,414,616.99 | 328,690,373.3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11,638,435.59 | 1,139,705,070.4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70,333,301.20 | 1,363,188,147.39 |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964,995,063.81 | 770,843,823.61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964,995,063.81 | 770,843,823.6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七、61 | 822,983,811.84 | 643,927,665.18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774,476,843.74 | 602,179,617.2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4,030,212.40 | 3,229,633.45 |
销售费用 | 七、63 | 1,783,695.74 | 2,120,702.05 |
管理费用 | 七、64 | 31,564,690.81 | 34,565,806.09 |
研发费用 | 七、65 | 12,434,849.36 | 390,028.48 |
财务费用 | 七、66 | -1,306,480.21 | 1,441,877.82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3,815,448.39 | 4,641,040.27 |
利息收入 | 七、66 | 5,122,353.69 | 5,102,470.34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820,051.85 | 17,224.2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813,698.63 | 419,178.0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0.00 | 92,054.79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90,487.96 | -1,753,141.7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64,089.78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3,554,514.49 | 125,627,384.0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967,869.07 | 27,511,818.66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659,884.11 | 1,262,389.3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2,862,499.45 | 151,876,813.3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7,110,614.14 | 38,189,340.2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5,751,885.31 | 113,687,473.1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5,751,885.31 | 113,687,473.1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5,926,173.97 | 113,687,473.1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4,288.66 | 0.0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5,751,885.31 | 113,687,473.1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5,926,173.97 | 113,687,473.1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4,288.66 | 0.0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3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32 |
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964,995,063.81 | 770,843,823.61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784,869,900.63 | 611,860,146.08 |
税金及附加 | 3,641,661.43 | 3,057,265.51 | |
销售费用 | 1,783,695.74 | 2,120,702.05 | |
管理费用 | 26,060,469.37 | 30,758,483.36 | |
研发费用 | 12,434,849.36 | 390,028.48 | |
财务费用 | -914,347.90 | 1,482,200.91 | |
其中:利息费用 | 3,805,816.44 | 4,641,040.27 | |
利息收入 | 4,714,014.79 | 5,053,767.72 | |
加:其他收益 | 816,489.33 | 13,317.1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813,698.63 | 419,178.0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92,054.7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0,337.96 | -1,753,141.7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64,089.7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8,658,685.18 | 119,882,315.71 | |
加:营业外收入 | 964,019.45 | 27,380,103.66 | |
减:营业外支出 | 1,657,465.36 | 1,262,269.7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7,965,239.27 | 146,000,149.66 | |
减:所得税费用 | 25,874,024.10 | 36,713,841.7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2,091,215.17 | 109,286,307.9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2,091,215.17 | 109,286,307.9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2,091,215.17 | 109,286,307.9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16,322,692.24 | 791,348,923.8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9,665,676.84 | 14,301,431.7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2,012,442.05 | 33,949,922.1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78,000,811.13 | 839,600,277.7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94,464,181.14 | 613,615,134.0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1,778,805.67 | 47,256,674.7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3,415,311.51 | 44,852,602.2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231,410.72 | 19,001,261.8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12,889,709.04 | 724,725,672.9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111,102.09 | 114,874,604.7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05,753.42 | 419,178.0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0.00 | 17,101.0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905,753.42 | 50,436,279.1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3,077,199.74 | 261,124,919.0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3,077,199.74 | 361,124,919.0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171,446.32 | -310,688,639.8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00,000.00 | 432,218,615.04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7,000,000.00 | 114,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1,900,000.00 | 546,218,615.0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2,000,000.00 | 266,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4,133,444.22 | 7,572,475.7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537,412.00 | 26,239,824.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7,670,856.22 | 299,812,299.7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770,856.22 | 246,406,315.3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2,831,200.45 | 50,592,280.2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8,699,725.41 | 188,107,445.2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5,868,524.96 | 238,699,725.41 |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24,508,652.45 | 791,348,923.8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9,665,676.84 | 14,301,431.7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633,626.74 | 33,942,558.6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85,807,956.03 | 839,592,914.1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62,756,767.18 | 616,620,470.7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8,380,090.32 | 44,621,059.4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2,158,297.30 | 43,306,339.2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896,303.56 | 18,524,344.7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5,191,458.36 | 723,072,214.2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0,616,497.67 | 116,520,699.9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05,753.42 | 419,178.0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0.00 | 17,101.0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905,753.42 | 50,436,279.1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2,669,200.16 | 261,124,919.0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5,100,000.00 | 15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7,769,200.16 | 411,124,919.0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863,446.74 | -360,688,639.8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432,218,615.04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2,000,000.00 | 114,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2,000,000.00 | 546,218,615.0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2,000,000.00 | 266,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4,133,444.22 | 7,572,475.7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37,412.00 | 26,239,824.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7,670,856.22 | 299,812,299.7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5,670,856.22 | 246,406,315.3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17,805.29 | 2,238,375.4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7,974,654.34 | 185,736,278.9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6,056,849.05 | 187,974,654.34 |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0,451,000.00 | 354,008,124.77 | 56,273,812.71 | 329,056,855.64 | 1,139,789,793.12 | 1,139,789,793.1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451,000.00 | 354,008,124.77 | 56,273,812.71 | 329,056,855.64 | 1,139,789,793.12 | 1,139,789,793.1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209,121.52 | -35,440,797.55 | -24,231,676.03 | 4,725,711.34 | -19,505,964.6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5,926,173.97 | 115,926,173.97 | -174,288.66 | 115,751,885.3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900,000.00 | 4,9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900,000.00 | 4,9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209,121.52 | -151,366,971.52 | -140,157,850.00 | -140,157,85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209,121.52 | -11,209,121.52 | 0.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40,157,850.00 | -140,157,850.00 | -140,157,85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451,000.00 | 354,008,124.77 | 67,482,934.23 | 293,616,058.09 | 1,115,558,117.09 | 4,725,711.34 | 1,120,283,828.43 |
项目 | 2021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20,360,800.00 | 1,879,709.73 | 45,345,181.92 | 226,298,013.32 | 593,883,704.97 | 593,883,704.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20,360,800.00 | 1,879,709.73 | 45,345,181.92 | 226,298,013.32 | 593,883,704.97 | 593,883,704.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0,090,200.00 | 352,128,415.04 | 10,928,630.79 | 102,758,842.32 | 545,906,088.15 | 545,906,088.1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3,687,473.11 | 113,687,473.11 | 113,687,473.1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0,090,200.00 | 352,128,415.04 | 432,218,615.04 | 432,218,615.0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0,090,200.00 | 352,128,415.04 | 432,218,615.04 | 432,218,615.0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928,630.79 | -10,928,630.79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928,630.79 | -10,928,630.7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451,000.00 | 354,008,124.77 | 56,273,812.71 | 329,056,855.64 | 1,139,789,793.12 | 1,139,789,793.12 |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0,451,000.00 | 354,689,166.70 | 55,874,530.38 | 328,690,373.34 | 1,139,705,070.4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451,000.00 | 354,689,166.70 | 55,874,530.38 | 328,690,373.34 | 1,139,705,070.4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209,121.52 | -39,275,756.35 | -28,066,634.8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2,091,215.17 | 112,091,215.1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209,121.52 | -151,366,971.52 | -140,157,85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209,121.52 | -11,209,121.52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40,157,850.00 | -140,157,85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451,000.00 | 354,689,166.70 | 67,083,651.90 | 289,414,616.99 | 1,111,638,435.59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20,360,800.00 | 2,560,751.66 | 44,945,899.59 | 230,332,696.23 | 598,200,147.4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20,360,800.00 | 2,560,751.66 | 44,945,899.59 | 230,332,696.23 | 598,200,147.4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0,090,200.00 | 352,128,415.04 | 10,928,630.79 | 98,357,677.11 | 541,504,922.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9,286,307.90 | 109,286,307.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0,090,200.00 | 352,128,415.04 | 432,218,615.0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0,090,200.00 | 352,128,415.04 | 432,218,615.0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928,630.79 | -10,928,630.7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928,630.79 | -10,928,630.7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451,000.00 | 354,689,166.70 | 55,874,530.38 | 328,690,373.34 | 1,139,705,070.42 |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浙江新中港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港有限公司)。新中港有限公司以2017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浙江新中港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后变更公司名称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83704477704R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45.10万元,总股本为40,045.1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2,036.08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8,009.02万股。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于2021年6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81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0,090,200 股,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221.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7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6014号)。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下设供热部、发电部、总经办、燃料部、财务部、工程部、研发部、法务部、计算机及计量中心、行政安保部等主要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电力、热力;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提供电力热力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产品为电力和蒸汽。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3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2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家,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1家,详见本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节“五.11、五.12、五.13、五.14、五.23、五.29、五.38”等相关说明。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
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节五、2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节五、10“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当期平均汇率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节五、38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节五、10.2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节五、10.5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节五、38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
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5.金融工具的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节五、10.1(3)3)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
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10.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10.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10.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款项融资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10.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原材料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
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10.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确认依据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租赁应收款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长期应收款项按照本节五、10.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其他长期应收款按照本节五、10.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对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30 | 5.00% | 19.00-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5.00% | 19.00-4.75% |
管网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2-5 | 5.00% | 47.50-19.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
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
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5 |
排污权 | 预计受益期限 | 5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24.5-40.75 |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是: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节五、10.4;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终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
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纳制度(补充养老保险)。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
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分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1)对于电力,在公司收到经客户确认的每月电量电费结算表时确认销售收入;
(2)对于蒸汽,在公司收到经客户确认的每月蒸汽销售结算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3)对于压缩空气,在公司收到经客户确认的每月压缩空气销售结算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分类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政府补助的不同类别采取总额法或净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对拆迁补偿类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其他政府补助采用净额法: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冲减相关成本。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1.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
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2.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节五、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
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2.金融工具的减值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债权投资、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3.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4.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7.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8.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
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9.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本公司已对公司原有离退休人员、因公已故员工遗属及内退和下岗人员的福利计划确认为一项负债。该等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靠各种假设条件计算支付。这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福利增长率和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鉴于该等计划的长期性,上述估计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10.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则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在此过程中本公司管理层与其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本节五、10.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披露。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 本次变更经公司第二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注1]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本次变更经公司第二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注2] |
其他说明
[注1](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
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注2](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5%、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 | 1.2%、12% |
收入的12%计缴 |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195,868,524.96 | 238,699,725.41 |
其他货币资金 | - | 13,726.06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644,347.01 | 584,471.46 |
合计 | 196,512,871.97 | 239,297,922.93 |
其他说明
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或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见本节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之说明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0.00 | 50,092,054.79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0.00 | 50,092,054.79 |
合计 | 0.00 | 50,092,054.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8,512,140.13 | 65,057,859.72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275,600.00 |
减:坏账准备 | -87,535.00 | -128,178.76 |
合计 | 68,424,605.13 | 65,205,280.9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0,750,000.00 | 100,000.00 |
合计 | 20,750,000.00 | 100,000.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8,512,140.13 | 100.00 | 87,535.00 | 0.13 | 68,424,605.13 | 65,333,459.72 | 100.00 | 128,178.76 | 0.20 | 65,205,280.96 |
合计 | 68,512,140.13 | / | 87,535.00 | / | 68,424,605.13 | 65,333,459.72 | / | 128,178.76 | / | 65,205,280.9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68,512,140.13 | 87,535.00 | 0.13 |
合计 | 68,512,140.13 | 87,535.00 | 0.1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8,178.76 | -40,643.76 | 87,535.00 | ||
合计 | 128,178.76 | -40,643.76 | 87,535.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7,303,673.32 |
1年以内小计 | 137,303,673.32 |
1至2年 | 18,396.14 |
2至3年 | 0.00 |
3年以上 | 217,264.02 |
合计 | 137,539,333.4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7,539,333.48 | 100.00 | 6,674,989.29 | 4.85 | 130,864,344.19 | 126,817,044.71 | 100.00 | 6,547,253.05 | 5.16 | 120,269,791.66 |
其中: | ||||||||||
关联方组合 | 8,185,960.21 | 5.95 | 8,185,960.21 | |||||||
账龄组合 | 129,353,373.27 | 94.05 | 6,674,989.29 | 5.16 | 122,678,383.98 | 126,817,044.71 | 100.00 | 6,547,253.05 | 5.16 | 120,269,791.66 |
合计 | 137,539,333.48 | / | 6,674,989.29 | / | 130,864,344.19 | 126,817,044.71 | / | 6,547,253.05 | / | 120,269,791.6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关联方组合、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组合 | 8,185,960.21 | 0.00 | 0.00 |
账龄组合 | 129,353,373.27 | 6,674,989.29 | 5.16 |
合计 | 137,539,333.48 | 6,674,989.29 | 4.8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547,253.05 | 127,736.24 | 6,674,989.29 | |||
合计 | 6,547,253.05 | 127,736.24 | 6,674,989.2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嵊州市新剡东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 19,515,234.57 | 14.19 | 975,761.73 |
浙江冠东印染服饰有限公司 | 14,806,624.20 | 10.77 | 740,331.21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嵊州市供电公司 | 14,495,028.41 | 10.54 | 724,751.42 |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840,771.19 | 8.61 | 592,038.56 |
浙江天成印染针织有限公司 | 7,614,858.62 | 5.54 | 380,742.93 |
合计 | 68,272,516.99 | 49.65 | 3,413,625.85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1,153,970.11 | 99.08 | 27,448,135.01 | 99.99 |
1至2年 | 100,002.63 | 0.89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3,396.23 | 0.03 | 3,396.23 | 0.01 |
合计 | 11,257,368.97 | 100.00 | 27,451,531.2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8,891,123.78 | 78.98 |
宁波港船务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532,371.64 | 4.73 |
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500,000.00 | 4.44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 | 338,595.17 | 3.01 |
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 | 237,741.87 | 2.11 |
合计 | 10,499,832.46 | 93.27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03,594.49 | 39,080.34 |
合计 | 103,594.49 | 39,080.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9,046.83 |
1年以内小计 | 109,046.83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8,400.00 |
合计 | 117,446.83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50,000.00 | 35,000.00 |
押金保证金 | 11,400.00 | 8,400.00 |
应收暂付款 | 56,046.83 | 6,137.20 |
合计 | 117,446.83 | 49,537.20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0,456.86 | 10,456.86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0,456.86 | 10,456.86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395.48 | 3,395.4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3,852.34 | 13,852.3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用以确定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等事项所采用的依据、输入值、假设等信息详见本节十、(二)信用风险。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456.86 | 3,395.48 | 13,852.34 | |||
合计 | 10,456.86 | 3,395.48 | 13,852.3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代付个人社保金 | 应收暂付款 | 36,598.24 | 1年以内 | 31.16 | 1,829.91 |
陈峻 | 备用金 | 30,000.00 | 1年以内 | 25.54 | 1,500.00 |
裘凯 | 备用金 | 20,000.00 | 1年以内 | 17.03 | 1,000.00 |
嵊州市园林管理处 | 押金保证金 | 8,000.00 | 3年以上 | 6.81 | 8,000.00 |
嵊州市天翔胶印有限公司 | 应收暂付款 | 6,423.68 | 1年以内 | 5.47 | 321.18 |
合计 | / | 101,021.92 | / | 86.01 | 12,651.09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2,840,210.25 | 62,840,210.25 | 38,061,439.73 | - | 38,061,439.73 | |
在途物资 | 43,725,711.89 | 43,725,711.89 | 2,181,321.91 | - | 2,181,321.91 | |
低值易耗品 | 339,444.46 | 339,444.46 | 369,077.23 | - | 369,077.23 | |
合计 | 106,905,366.60 | 106,905,366.60 | 40,611,838.87 | 40,611,838.8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0.00 | 11,300,000.00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0.00 | -419,018.75 |
合计 | 0.00 | 10,880,981.25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4,317,233.73 | 27,333,022.86 |
待认证进项税 | 2,567.89 | |
融资费用 | 450,000.00 | |
发行费用 | 188,679.25 | |
合计 | 4,958,480.87 | 27,333,022.86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4,600.00 | 404,600.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04,600.00 | 404,600.0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51,219.77 | 351,219.7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536.64 | 15,536.64 | ||
(1)计提或摊销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66,756.41 | 366,756.4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7,843.59 | 37,843.5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843.59 | 37,843.5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3,380.23 | 53,380.23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63,718,120.37 | 623,290,261.9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663,718,120.37 | 623,290,261.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管网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5,152,078.72 | 620,420,552.09 | 9,831,606.30 | 186,684,861.77 | 10,536,042.86 | 1,042,625,141.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659,109.48 | 61,061.95 | 63,326,337.34 | 1,194,094.98 | 116,240,603.75 | |
(1)购置 | 61,061.95 | 1,194,094.98 | 1,255,156.9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51,659,109.48 | 63,326,337.34 | 114,985,446.8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398,515.43 | 11,398,515.43 | ||||
(1)处置或报废 | ||||||
(2)其他 | 11,398,515.43 | 11,398,515.43 | ||||
4.期末余额 | 215,152,078.72 | 660,681,146.14 | 9,892,668.25 | 250,011,199.11 | 11,730,137.84 | 1,147,467,230.0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9,080,355.85 | 263,845,785.16 | 8,266,049.70 | 68,832,807.61 | 9,309,881.48 | 419,334,879.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353,966.20 | 48,142,799.65 | 360,151.66 | 10,415,283.23 | 519,794.26 | 69,791,995.00 |
(1)计提 | 10,353,966.20 | 48,142,799.65 | 360,151.66 | 10,415,283.23 | 519,794.26 | 69,791,995.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77,765.11 | 5,377,765.11 | ||||
(1)处置或报废 | ||||||
(2)其他 | 5,377,765.11 | 5,377,765.11 | ||||
4.期末余额 | 79,434,322.05 | 306,610,819.70 | 8,626,201.36 | 79,248,090.84 | 9,829,675.74 | 483,749,109.6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5,717,756.67 | 354,713,311.65 | 1,266,466.89 | 170,120,123.06 | 1,900,462.10 | 663,718,120.3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6,071,722.87 | 356,574,766.93 | 1,565,556.60 | 117,852,054.16 | 1,226,161.38 | 623,290,261.9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5,926,541.06 |
小 计 | 5,926,541.06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主厂房(6期) | 6期工程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新建房产,于2021年9月完工结转为固定资产,已通过质量、消防、竣工验收,目前规划测绘复核中。 | |
破碎楼(6楼) | ||
空压站(6期) | ||
化水站(6期) | ||
1#转运站(6期) | ||
2#转运站(6期) | ||
干煤库(6期) | ||
升压站(6期) | ||
石灰石库(6期) | ||
物流值班室(6期) | ||
煤水处理站(6期) | ||
污泥处理站(6期) | ||
12#建筑物(杂物间) | 2021年7月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得位于嵊州市嵊州大道968号的不动产,该不动产系被执行财产,部分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除20#建筑物,其余建筑物均为临时设施。需和本期新增“罗东路东侧工业地块”的产权证一起合并办理。 | |
13#建筑物(厕所) | ||
14#建筑物(锅炉房) | ||
15#建筑物(消防车库) | ||
16#建筑物(门卫) | ||
19#建筑物 | ||
20#建筑物(宿舍)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6,136,432.91 | 63,268,545.76 |
合计 | 56,136,432.91 | 63,268,545.7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陌桑茧业热网 | 1,466,746.38 | 1,466,746.38 | - | - | - | |
高效化、清洁化改造项目 | 11,592,871.26 | 11,592,871.26 | - | - | - | |
热网仙岩线复线 | - | - | 38,564,450.19 | - | 38,564,450.19 | |
空压机项目 | 27,961,021.98 | 27,961,021.98 | 2,757,403.78 | - | 2,757,403.78 | |
城东压缩空气输送管道 | 1,564,780.34 | 1,564,780.34 | 1,564,780.34 | - | 1,564,780.34 | |
4#炉改造项目 | - | - | 10,562,133.01 | - | 10,562,133.01 | |
其他零星工程 | 13,551,012.95 | 13,551,012.95 | 9,819,778.44 | - | 9,819,778.44 | |
合计 | 56,136,432.91 | 56,136,432.91 | 63,268,545.76 | - | 63,268,545.7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陌桑茧业热网 | 51,148,300 | - | 5,608,657.80 | 4,141,911.42 | 1,466,746.38 | 10.97 | 10.97 | 自筹资金 | |||
高效化、清洁化改造项目 | 22,900,000 | - | 11,592,871.26 | - | 11,592,871.26 | 50.62 | 50.62 | 自筹资金 | |||
热网仙岩线复线 | 61,430,000 | 38,564,450.19 | 8,269,694.26 | 46,834,144.45 | - | 76.24 | 100.00 | 募股资金 | |||
空压机项目 | 213,687,400 | 2,757,403.78 | 61,945,702.61 | 36,742,084.41 | 27,961,021.98 | 30.28 | 30.28 | 169,777.78 | 169,777.78 | 3.20 | 自筹资金 |
合计 | 349,165,700 | 41,321,853.97 | 87,416,925.93 | 87,718,140.28 | 41,020,639.62 | / | / | 169,777.78 | 169,777.78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办公软件 | 排污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9,722,695.93 | 734,151.97 | 10,008,026.39 | 80,464,874.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00,000.00 | 33,009.43 | 1,533,009.43 | |
(1)购置 | 1,500,000.00 | 33,009.43 | 1,533,009.43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1,222,695.93 | 767,161.40 | 10,008,026.39 | 81,997,883.7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6,441,253.50 | 329,774.77 | 5,826,883.12 | 22,597,911.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42,133.02 | 132,708.68 | 1,141,180.32 | 3,716,022.02 |
(1)计提 | 2,442,133.02 | 132,708.68 | 1,141,180.32 | 3,716,022.0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8,883,386.52 | 462,483.45 | 6,968,063.44 | 26,313,933.4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2,339,309.41 | 304,677.95 | 3,039,962.95 | 55,683,950.31 |
2.期初账面价值 | 53,281,442.43 | 404,377.20 | 4,181,143.27 | 57,866,962.9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罗东路东侧工业地块 | 1,500,000.00 | 本期新增,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增容配电工程 | 863,994.87 | 215,998.80 | 647,996.07 | ||
装修费用 | 26,425.49 | 3,507,293.12 | 26,425.49 | 3,507,293.12 | |
热网监测系统 | 55,457.24 | 14,159.28 | 41,297.96 | ||
剡东内表计改造 | 318,384.72 | 124,646.40 | 193,738.32 | ||
镇海港埠场地改造 | 2,799,114.21 | 798,513.76 | 385,460.16 | 3,212,167.81 | |
合计 | 4,063,376.53 | 4,305,806.88 | 766,690.13 | 7,602,493.28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297,433.63 | 574,358.41 | ||
可抵扣亏损 | 453,562.16 | 113,390.54 | 1,086,230.06 | 271,557.52 |
坏账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 6,674,989.29 | 1,668,747.32 | 6,547,253.05 | 1,636,813.26 |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所得税影响 | 9,374,877.83 | 2,343,719.46 | 9,007,073.64 | 2,251,768.41 |
融资租赁的所得税影响 | 1,097,085.50 | 274,271.38 | 1,383,816.02 | 345,954.01 |
递延收益 | 23,120,760.00 | 5,780,190.00 | ||
合计 | 43,018,708.41 | 10,754,677.11 | 18,024,372.77 | 4,506,093.2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所得税影响 | 6,040,092.68 | 1,510,023.17 | 7,434,728.90 | 1,858,682.23 |
合计 | 6,040,092.68 | 1,510,023.17 | 7,434,728.90 | 1,858,682.2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01,387.34 | 331,550.13 |
合计 | 101,387.34 | 331,550.1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37,245,485.01 | - | 37,245,485.01 | 30,475,679.49 | - | 30,475,679.49 |
合计 | 37,245,485.01 | - | 37,245,485.01 | 30,475,679.49 | - | 30,475,679.49 |
其他说明:
1.金额较大的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内容说明
(1) 2020年7月30日,本公司与杭州中能汽轮动力有限公司签订汽拖空压机、增压机供货
合同,约定采购空气压缩机组贰台套,合同总价款2430.00万元。该事项与本公司80000Nm3/h空压机节能项目相关,截至2022年12月31日,空压机相关设备尚未到货。公司累计支付工程设备款1,458.00万元,预付工程设备款余额为1,290.27万元。
(2) 2022年12月12日,本公司与浙江弗莱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化水设备扩容及DCS升级改造合同,约定浙江弗莱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化水设备扩容及DCS升级改造设计、安装、调试工程,合同总价款1,959.36万元。该事项与本公司高效化、清洁化改造项目相关,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设备尚未到货,工程尚未开始。公司累计支付工程设备款587.81万元,预付工程设备款余额为532.33万元。
(3)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与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空压机项目配套半干法脱硫除尘设备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采购半干法脱硫除尘设备一套,合同总价款1,088.80万元。该事项与本公司80000Nm3/h空压机节能项目相关,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设备尚未到货。公司累计支付工程设备款326.64万元,预付工程设备款余额为289.06万元。
(4)2022年3月28日,本公司与浙江中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空压机项目湿式电除尘器设备订货合同,约定采购湿式电除尘器设备一套,合同总价款466.00万元。该事项与本公司80000Nm3/h空压机节能项目相关,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设备尚未到货。公司累计支付工程设备款139.80万元,预付工程设备款余额为123.72万元。
(5)2022年9月9日,本公司与上海莘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高压变频器买卖合同,约定采购引风机变频器一台、一次风机变频器一台、二次风机变频器一台,合同总价款205.60万元。该事项与本公司80000Nm3/h空压机节能项目相关,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设备尚未到货。公司累计支付工程设备款205.60万元,预付工程设备款余额为205.60万元。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82,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20,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107,000,000.00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722,018.06 | 792,447.21 |
合计 | 107,722,018.06 | 102,792,447.2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5,538,722.28 | 70,906,235.94 |
1-2年 | 18,859,094.42 | 322,556.77 |
2-3年 | 55,573.27 | 3,800.00 |
3年以上 | 561,444.36 | 676,476.67 |
合计 | 45,014,834.33 | 71,909,069.3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 13,652,841.85 | 工程款尚未结算 |
浙江汽轮成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2,900,000.00 | 工程款尚未结算 |
合计 | 16,552,841.8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4,377,454.50 | 5,188,206.09 |
合计 | 4,377,454.50 | 5,188,206.0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749,293.79 | 50,708,211.39 | 46,971,704.48 | 13,485,800.7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60,255.29 | 4,833,955.09 | 4,782,447.34 | 411,763.04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0,109,549.08 | 55,542,166.48 | 51,754,151.82 | 13,897,563.7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244,624.12 | 43,335,641.14 | 39,645,122.42 | 12,935,142.84 |
二、职工福利费 | - | 3,500,088.96 | 3,500,088.96 | |
三、社会保险费 | 163,029.32 | 2,073,745.44 | 2,052,910.07 | 183,864.6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51,567.38 | 1,924,012.12 | 1,904,429.84 | 171,149.66 |
工伤保险费 | 11,104.33 | 149,733.32 | 148,122.62 | 12,715.03 |
生育保险费 | 357.61 | 357.61 | ||
四、住房公积金 | - | 1,246,197.00 | 1,246,197.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41,640.35 | 552,538.85 | 527,386.03 | 366,793.17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9,749,293.79 | 50,708,211.39 | 46,971,704.48 | 13,485,800.7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47,832.49 | 4,667,265.40 | 4,617,533.59 | 397,564.30 |
2、失业保险费 | 12,422.80 | 166,689.69 | 164,913.75 | 14,198.74 |
合计 | 360,255.29 | 4,833,955.09 | 4,782,447.34 | 411,763.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429,755.87 | 37,337.27 |
企业所得税 | 4,744,848.30 | 11,891,351.2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569.08 | 2,613.61 |
房产税 | 1,628,925.87 | 1,043,042.72 |
土地使用税 | 1,672,114.32 | 1,557,098.32 |
教育费附加 | 3,682.81 | 1,120.12 |
地方教育附加 | 2,437.95 | 746.75 |
印花税 | 196,092.36 | 32,873.20 |
残保金 | 5,297.85 | 5,297.85 |
环境保护税 | 50,631.09 | 20,000.00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5,508.20 | 30,612.05 |
合计 | 16,747,863.70 | 14,622,093.11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6,996,060.54 | 5,421,599.94 |
合计 | 6,996,060.54 | 5,421,599.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200.00 | 3,200.00 |
垫付款 | 431,633.82 | 288,374.45 |
应付暂收款 | 6,560,626.72 | 5,130,025.49 |
其他 | 600.00 | - |
合计 | 6,996,060.54 | 5,421,599.9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2,492,122.32 | |
合计 | 12,492,122.32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425,450.55 | 522,242.47 |
背书未到期的票据 | 100,000.00 | |
合计 | 525,450.55 | 522,242.4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0,000,000.00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9,777.78 | - |
合计 | 10,009,777.78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3,922,600.00 | 801,840.00 | 23,120,760.00 | ||
合计 | 23,922,600.00 | 801,840.00 | 23,120,760.0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20年度设备购置补助资金 | 8,717,400.00 | 290,580.00 | 8,426,82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度工业扶持政策设备补助资金 | 10,225,200.00 | 511,260.00 | 9,713,94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2年省工业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 | 4,980,000.00 | 4,9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分摊方法详见本节七、84“政府补助”之说明。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00,451,000 | 400,451,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54,008,124.77 | 354,008,124.77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354,008,124.77 | 354,008,124.7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6,273,812.71 | 11,209,121.52 | 67,482,934.23 | |
合计 | 56,273,812.71 | 11,209,121.52 | 67,482,934.2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盈余公积增加11,209,121.52元,系按照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29,056,855.64 | 226,298,013.3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29,056,855.64 | 226,298,013.3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5,926,173.97 | 113,687,473.1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1,209,121.52 | 10,928,630.79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40,157,850.00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93,616,058.09 | 329,056,855.6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48,202,717.58 | 761,473,540.60 | 765,034,883.79 | 602,164,080.65 |
其他业务 | 16,792,346.23 | 13,003,303.14 | 5,808,939.82 | 15,536.64 |
合计 | 964,995,063.81 | 774,476,843.74 | 770,843,823.61 | 602,179,617.2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2,737.26 | 82,501.04 |
教育费附加 | 18,326.32 | 35,357.60 |
房产税 | 1,737,060.04 | 1,083,610.07 |
土地使用税 | 1,672,114.32 | 1,554,887.32 |
车船使用税 | 17,301.04 | 16,533.84 |
印花税 | 419,536.22 | 305,637.00 |
地方教育附加 | 12,200.28 | 23,571.71 |
环境保护税 | 110,936.92 | 127,534.87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 | |
合计 | 4,030,212.40 | 3,229,633.45 |
其他说明:
计缴标准详见本节六“税项”之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83,695.74 | 1,850,215.32 |
管道维护费 | 270,486.73 | |
合计 | 1,783,695.74 | 2,120,702.05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365,836.60 | 18,789,259.27 |
服务咨询费 | 1,572,692.97 | 4,486,898.34 |
折旧费 | 3,947,803.33 | 1,985,902.67 |
无形资产摊销 | 2,359,822.16 | 1,849,507.69 |
业务招待费 | 625,623.41 | 870,656.88 |
交通工具费 | 614,987.33 | 500,941.12 |
差旅费 | 136,903.72 | 229,648.37 |
办公费 | 1,031,569.65 | 604,278.03 |
业务宣传费 | 146,518.94 | 2,383,058.91 |
其他 | 2,762,932.70 | 2,865,654.81 |
合计 | 31,564,690.81 | 34,565,806.09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671,019.95 | 159,634.34 |
直接材料 | 3,419,443.59 | |
委托开发费用 | 398,584.91 | 172,094.34 |
折旧与摊销 | 871,537.18 | 58,299.80 |
其他 | 74,263.73 | |
合计 | 12,434,849.36 | 390,028.48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3,815,448.39 | 4,641,040.27 |
减:利息收入 | 5,122,353.69 | -5,102,470.34 |
融资租赁费用 | -71,959.15 | 1,347,761.68 |
手续费支出 | 72,384.24 | 55,546.21 |
财务顾问费 | 500,000.00 | |
合计 | -1,306,480.21 | 1,441,877.82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摊销 | 801,840.00 |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8,211.85 | 17,224.22 |
合计 | 820,051.85 | 17,224.22 |
其他说明: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节七、84“政府补助”之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813,698.63 | 419,178.0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813,698.63 | 419,178.08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2,054.79 | |
合计 | 92,054.79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0,643.76 | -124,966.81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7,736.24 | -1,656,118.0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395.48 | 27,943.14 |
合计 | -90,487.96 | -1,753,141.71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时确认的收益 | -64,089.78 | |
其中:固定资产 | -64,089.78 | |
合计 | -64,089.78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747,931.66 | 3,595,372.00 | 747,931.66 |
出售碳排放配额 | 23,584,905.66 | ||
其他 | 219,937.41 | 331,541.00 | 219,937.41 |
合计 | 967,869.07 | 27,511,818.66 | 967,869.0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上市分阶段奖励 | 200,000.00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辅导期后企业税递增奖励 | 1,107,172.00 | 与收益相关 | |
亩均税收领跑者奖励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246,931.66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 | 301,000.00 | 288,200.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747,931.66 | 3,595,372.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节七、84“政府补助”之说明。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647,645.00 | 1,065,000.00 | 1,647,645.00 |
罚款支出 | 3,850.00 | 5,650.00 | 3,850.00 |
税收滞纳金 | 1,968.75 | 119.63 | 1,968.75 |
其他 | 6,420.36 | 191,619.71 | 6,420.36 |
合计 | 1,659,884.11 | 1,262,389.34 | 1,659,884.11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3,707,857.11 | 37,045,153.6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597,242.97 | 1,144,186.60 |
合计 | 27,110,614.14 | 38,189,340.2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42,862,499.4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5,715,624.8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26,826.3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210,467.0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349.57 |
税法规定的额外扣除费用 | |
研发费用及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影响 | -2,612,020.50 |
所得税费用 | 27,110,614.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出售碳排放权 | 23,584,905.66 | |
政府补助 | 24,688,743.51 | 3,595,372.00 |
经营性利息收入 | 5,122,353.69 | 4,652,584.64 |
其他 | 2,201,344.85 | 2,117,059.84 |
合计 | 32,012,442.05 | 33,949,922.1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经营费用付现 | 11,499,564.55 | 11,683,326.34 |
财务费用 | 71,962.06 | 55,546.21 |
营业外支出 | 1,659,884.11 | 1,262,389.34 |
归还补助款 | 6,000,000.00 | |
合计 | 13,231,410.72 | 19,001,261.8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及售后回租分期付款 | 1,537,412.00 | 26,239,824.00 |
合计 | 1,537,412.00 | 26,239,824.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5,751,885.31 | 113,687,473.1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90,487.96 | 1,753,141.7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9,625,837.48 | 46,517,927.7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 |
无形资产摊销 | 3,716,022.02 | 3,238,744.6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66,690.13 | 533,516.2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4,089.78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2,054.79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815,448.39 | 6,488,801.9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13,698.63 | -419,178.0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248,583.91 | 1,446,820.2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48,659.06 | -302,633.6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9,901,388.59 | -8,485,282.0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371,373.96 | -95,144,537.0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1,285,687.03 | 45,587,774.92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111,102.09 | 114,874,604.7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95,868,524.96 | 238,699,725.4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38,699,725.41 | 188,107,445.2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2,831,200.45 | 50,592,280.2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95,868,524.96 | 238,699,725.41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95,868,524.96 | 238,699,725.4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5,868,524.96 | 238,699,725.4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195,868,524.96元,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196,512,871.97元,差额644,347.01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未到期应收利息644,347.01元。2021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238,699,725.41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239,297,922.93元,差额598,197.52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3,726.06元、未到期应收利息584,471.46元。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44,347.01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合计 | 644,347.01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246,931.66 | 营业外收入 | 246,931.66 |
2021年国内主板完成上市奖励 | 2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00 |
2021年工业企业30强奖励 | 8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80,000.00 |
2021年度“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奖励 | 8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80,000.00 |
2021年度金梧桐奖金 | 2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0 |
2022年度省级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补助项目 | 8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80,000.00 |
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管理补助项目 | 3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30,000.00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7,500.00 | 营业外收入 | 7,500.00 |
个税返还 | 18,211.85 | 其他收益 | 18,211.85 |
2020年度失业动态监测补贴 | 2,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 |
2022年春节留岗补贴 | 1,500.00 | 营业外收入 | 1,500.00 |
2021年度工业扶持政策设备补助 | 10,225,200.00 | 递延收益 | 511,260.00 |
2020年度设备购置补助 | 8,717,400.00 | 递延收益 | 290,580.00 |
2022年省工业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 | 4,980,000.00 | 递延收益 | - |
合计 | 24,688,743.51 | 1,567,983.51 |
(1)本期收到政府补助24,688,743.51元,其中:
1)根据嵊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工业扶持政策设备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嵊经信[2022]73号,公司于2022年收到工业扶持政策设备补助资金10,225,2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该补助款将在其形成相应资产的受益期内平均分摊,2022年分摊计入其
他收益511,260.00元。
2)根据嵊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嵊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设备购置补助资金的通知》嵊经信[2022]97号,公司于2022年收到设备购置补助资金8,717,4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该补助款将在其形成相应资产的受益期内平均分摊,2022年分摊计入其他收益290,580.00元。
3)根据嵊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嵊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绿色化方向项目)的通知》,公司于2022年收到省工业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省绿色化项目补助)4,980,0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该补助款将在其形成相应资产的受益期内平均分摊,本期对应资产尚未完工,本期不予摊销。
4)除上述补助项目外,公司本期收到其他各类政府补助766,143.51元,其中,与收益相关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18,211.85元计入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但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相关的各类补助747,931.66元计入本期营业外收入。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7月,本公司与浙江浙再无废城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浙江浙再新中港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再新中港公司”)。该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51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再新中港能源公司的净资产为 9,644,308.85 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 -355,691.15元。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越盛能源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浙再新中港 | 浙江绍兴 | 浙江绍兴 | 固体废物治理 | 51.00 | - | 直接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者下降100个基点,则对本公司的净利润影响如下:
利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
本期数 | 上年数 | |
上升100个基点 | -7.50 | -97.86 |
下降100个基点 | 7.50 | 97.86 |
管理层认为10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3.其他价格风险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
(二)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 30 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7)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8)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9)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10)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11)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12)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 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三)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期末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 计 | |
短期借款 | 10,772.20 | - | - | - | 10,772.20 |
应付账款 | 4,501.48 | - | - | - | 4,501.48 |
长期借款 | 0.98 | - | 1,000.00 | - | 1,000.98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15,274.66 | - | 1,000.00 | - | 16,274.66 |
续上表:
项 目 | 期初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 计 | |
短期借款 | 10,403.02 | - | - | - | 10,403.02 |
应付账款 | 7,190.91 | - | - | - | 7,190.9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49.21 | - | - | - | 1,249.21 |
金融负债和或有 | 18,843.14 | - | - | - | 18,843.14 |
负债合计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四) 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17.03%(2021年12月31日:16.48%)。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合同挂钩标的观察值、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率等。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越盛集团 | 浙江省嵊州市 | 有限公司 | 5,033.00 | 74.67 | 74.67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99,021,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67%。越盛集团成立于1998年6月30日,注册资本5033万元,主要从事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谢百军、谢迅父子,谢百军直接持有越盛集团52%的股份,谢百军和谢迅分别持有嵊州市越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电投资)21.3915%和1.2241%的股权,越电投资持有越盛集团48%的股份,谢百军、谢迅父子通过越盛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46.9342%股份。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丁玲莉 | 实际控制人谢百军之配偶 |
越盛计量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越盛计量公司 | 过磅费 | 566,207.29 | 528,537.8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越盛计量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0,352.00 | 10,352.0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越盛集团 | 房屋建筑物 | 79,061.83 | 316,803.7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53.68 | 429.8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款项 | 越盛集团 | 237,741.87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项 目 | 年末余额 |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48,290,484.00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5,262,172.00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 5,262,172.00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 5,262,172.00 |
以后年度 | 32,503,968.00 |
合 计 | 48,290,484.00 |
[注1]根据本公司与宇丰纸业公司于2014年8月签订的《宇丰纸业自备电厂租赁协议书》(以下简称原租赁协议),宇丰纸业公司将其自备电厂锅炉相关设备及配套基础设施租赁给本公司进行热电生产,租赁期限从2014年9月1日至2034年8月31日,租金共计7,500.00万元;2014年8月,公司另与宇丰纸业公司有签订《宇丰纸业自备电厂租赁补充协议1》,将原租赁协议租赁期延长至2039年8月31日,延长期租金共计1,250.00万元;2016年3月,公司与宇丰纸业公司及宇信纸业公司签订《宇丰纸业自备电厂租赁补充协议书2》,将原租赁协议租金收益权由宇丰纸业公司独享改为由宇丰纸业公司和宇信纸业公司共享,并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增加剩余租赁期内租金共计483.00万元;2018年9月30日,公司与宇丰纸业公司、宇信纸业公司签订《宇丰纸业自备电厂租赁补充协议3》,调整增值税税率变动对租金的影响,减少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剩余租赁期内租金27.72万元;2019年4月,因增值税税率的再次调整,公司与宇丰纸业公司、宇信纸业公司签订《宇丰纸业自备电厂租赁补充协议》,减少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剩余租赁期内租金76.43万元。上述合同总计租金9,128.85万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原因 |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 经2023年1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69,135,7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以及与发行债券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后净筹得人民币359,717,558.64元。 | 359,717,558.64 |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60,067,65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045.10万股测算,拟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067,650.00元。以上股利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2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 租赁
1.作为承租人
(1)租赁的简化处理
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租赁费用情况如下:
项 目 | 本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79,061.83 |
(2)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项 目 | 本期数 |
支付的按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 | 316,803.70 |
2.作为出租人
(3)经营租赁
1)租赁收入
项 目 | 本期数 |
租赁收入 | 385,816.93 |
2)经营租出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额等详见本节七、21、(4)“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之说明。
3)资产负债表日后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项 目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50,458.72 |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29,117,713.11 |
1年以内小计 | 129,117,713.11 |
1至2年 | 18,396.14 |
3年以上 | 217,264.02 |
合计 | 129,353,373.2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9,353,373.27 | 100.00 | 6,674,989.29 | 5.16 | 122,678,383.98 | 126,817,044.71 | 100.00 | 6,547,253.05 | 5.16 | 120,269,791.6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29,353,373.27 | 100.00 | 6,674,989.29 | 5.16 | 122,678,383.98 | 126,817,044.71 | 100.00 | 6,547,253.05 | 5.16 | 120,269,791.66 |
合计 | 129,353,373.27 | / | 6,674,989.29 | / | 122,678,383.98 | 126,817,044.71 | / | 6,547,253.05 | / | 120,269,791.6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29,353,373.27 | 6,674,989.29 | 5.16 |
合计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547,253.05 | 127,736.24 | 6,674,989.29 | |||
合计 | 6,547,253.05 | 127,736.24 | 6,674,989.2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嵊州市新剡东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 19,515,234.57 | 15.09 | 975,761.73 |
浙江冠东印染服饰有限公司 | 14,806,624.20 | 11.45 | 740,331.21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嵊州市供电公司 | 14,495,028.41 | 11.21 | 724,751.42 |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840,771.19 | 9.15 | 592,038.56 |
浙江天成印染针织有限公司 | 7,614,858.62 | 5.89 | 380,742.93 |
合计 | 68,272,516.99 | 52.79 | 3,413,625.85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00,744.49 | 39,080.34 |
合计 | 100,744.49 | 39,080.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6,046.83 |
1年以内小计 | 106,046.83 |
3年以上 | 8,000.00 |
合计 | 114,046.8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50,000.00 | 35,000.00 |
押金保证金 | 8,000.00 | 8,000.00 |
应收暂付款 | 56,046.83 | 6,137.20 |
合计 | 114,046.83 | 49,137.2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0,056.86 | - | - | 10,056.86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245.48 | 3,245.4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3,302.34 | 13,302.3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用以确定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等事项所采用的输入值、假设等信息详见本节十、(二)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056.86 | 3,245.48 | 13,302.34 | |||
合计 | 10,056.86 | 3,245.48 | 13,302.3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代付个人社保金 | 应收暂付款 | 36,598.24 | 1 年以内 | 32.09 | 1,829.91 |
陈峻 | 备用金 | 30,000.00 | 1 年以内 | 26.30 | 1,500.00 |
裘凯 | 备用金 | 20,000.00 | 1 年以内 | 17.54 | 1,000.00 |
嵊州市园林管理处 | 押金保证金 | 8,000.00 | 3年以上 | 7.01 | 8,000.00 |
嵊州市天翔胶印有限公司 | 应收暂付款 | 6,423.68 | 1 年以内 | 5.63 | 321.18 |
合计 | / | 101,021.92 | / | 88.57 | 12,651.09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5,832,225.93 | 65,832,225.93 | 60,732,225.93 | - | 60,732,225.93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 - | - | |||
合计 | 65,832,225.93 | 65,832,225.93 | 60,732,225.93 | - | 60,732,225.93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越盛能源 | 60,732,225.93 | 60,732,225.93 | ||||
浙再新中港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合计 | 60,732,225.93 | 5,100,000.00 | 65,832,225.93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48,202,717.58 | 771,866,597.49 | 765,034,883.79 | 611,844,609.44 |
其他业务 | 16,792,346.23 | 13,003,303.14 | 5,808,939.82 | 15,536.64 |
合计 | 964,995,063.81 | 784,869,900.63 | 770,843,823.61 | 611,860,146.0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813,698.63 | 419,178.0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813,698.63 | 419,178.08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49,771.6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 |
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813,698.6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21,734.8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49,907.5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0.05 | |
合计 | 291,817.8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39 | 0.29 | 0.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36 | 0.29 | 0.2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谢百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