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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创技术: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430425证券简称:乐创技术公告编号:2023-048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蒋金晗先生、康长金先生、毛超先生作为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股东大会4次。独立董事蒋金晗、康长金、毛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出席董事会会议方式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蒋金晗88通讯1
康长金88现场及通讯1
毛超88通讯1

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独立董事认真进行审议,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

意见。2022年度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时间发表独立意见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2022年10月12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进一步增加稳定股价措施的议案》同意
2022年11月3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2、《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方案的议案》3、《关于报出公司2022年1-9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2年11月7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与安志琨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房产出售合同的议案》同意
2022年11月7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与安志琨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房产出售合同的议案》同意
2022年11月23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并同意对外报出的议案》同意
2022年12月5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确定公司出售房产的交易价格的议案》同意
2022年12月5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确定公司出售房产的交易价格的议案》同意
2022年12月21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2、《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方案的议案》同意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董事通过各种沟通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经营管理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情况等相关事项,实地考察了解公司动态,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3、报告期内,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六、参加北交所业务培训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2022年度,我们积极参加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北京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熟悉相关制度规则,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七、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不存在被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2022年度,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蒋金晗、康长金、毛超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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