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关于综合安防服务业务…………………………………………第1—11页
二、关于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 第11—16页
三、关于银行客户收入增长………………………………………第16—22页
四、附件……………………………………………………………第23—26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23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24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25页
(四)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第26页
关于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PO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3〕532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2023〕323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护卫集团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关于综合安防服务业务
请发行人说明综合安防服务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和具体体现,报告期内相关业务收入显著增长的原因和收入确认的合规性,并量化分析综合安防服务业务收入和毛利对各期业绩增长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意见落实函问题2)
(一) 公司综合安防服务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和具体体现
公司综合安防服务业务主要包括重点单位及大型活动的一体化安保服务、智能安防系统的销售及施工、安全培训服务。综合安防服务是在武装押运业务经营过程中,围绕客户的需求和利用公司的竞争优势逐步发展而来。具体而言,安保服务系公司充分发掘银行客户的需求,将公司的服务从为银行提供武装押运延伸至办公场所的安保,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司的品牌优势,进一步将业务拓展至政府部门、大型企业、学校等客户,并凭借已建立的人员队伍优势,承接大型活动安保;智能安防系统的销售及施工系发端于武装押运业务对安全技术的需求,公司对技术十分重视,隧将这一业务单元逐步独立孵化,从研发自用安全系统到为银行提供相关产品,并在具备一定基础后,向银行体系外的政府部门、学校等
社会领域拓展。因此,由于公司的综合安防业务系武装押运业务经营过程中逐步自然延伸而来,起点较高,新老业务协同性较强,而社会上从事保安服务或安防系统的销售与施工的企业多为业务单一的公司,公司较竞争对手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具体体现如下:
1. 安保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1) 公司品牌知名度高,获客能力强
武装押运作为保安行业的高端细分领域,因业务涉及高标准的安全性要求,从业人员的素质、内部管理的规范性等都远高于普通保安公司。公司作为长期从事武装押运服务的国有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使用的安全技术手段先进,企业规模大、风险承担能力强,在承接公共场所的保安服务时品牌竞争力强。
(2) 能与其它业务共享优质客户和人力资源、安全技术,客户质量高、粘性强,还能有效节省成本
公司作为综合性安全服务提供商,能为客户提供不同种类的服务。公司的综合安防服务与金融安全服务和安全应急服务板块中的涉案财物管理、档案管理业务的客户群均为银行、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等,公司可以针对同一客户进行多业务交叉营销,既节约了销售成本,又可增强客户粘性,提高业务的可持续性。尤其是综合安防服务中的安保服务与安防系统施工为上下游的业务环节,公司参与客户的安防系统施工,有助于承接后续的值守安保服务。此外,安保服务还能与其它业务板块共享部分人员队伍,人力资源能得到充分利用。金融安全服务板块使用的系统集成等安全技术,部分可以在保安业务中使用,能有效分摊技术研发的成本。
(3) 人员规模大,服务能力强
当前,国内保安服务公司普遍规模小,人员素质、技能水平偏低,局限于提供单一的人防服务。而公司人员规模大,报告期末拥有4,490名员工专职从事保安业务,另有1.18万名员工可以作为大型安保活动的人力资源储备。公司服务能力强,管理团队中有过公安或军队工作经历的人员占比较高,处理公共安全事务的经验较为丰富;员工纪律性强、年轻、素质高;公司拥有完善的业务培训制度,通过持续的培训使员工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不断提高。相比其它保安服务公司,公司人员规模、服务能力都居于显著的优势地位。
2. 智能安防系统施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智能安防系统施工领域的竞争对手主要为安防设备生产厂家和专门的第三方施工企业。公司作为服务提供商拓展进入硬件施工领域的企业,主要核心竞争力如下:
(1) 公司品牌在承接公共安全项目时市场竞争力强
公司的子公司均为所在地市公共安全行业规模最大的公司,且为国有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拥有良好口碑和广泛客户资源,在承接各地政府主导的公共安全项目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项目具备天然优势。
(2) “一体化服务”减轻了客户的投资负担,增加了公司的市场机会
公司能够提供智能安防系统施工和使用这些安防系统的保安的“一体化服务”。公司充分发掘这一业务链完整的优势,将其转化具有竞争力的业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公司与客户签订提供安防系统实施和后续保安服务的综合协议,为业主提供硬件设施,通过后续收取业务运维服务费的形式实现收益。目前公司的多个“智安校园”项目采用这种业务模式,学校无需承担初始大额投资,推广效果较好。
(3) 公司长期提供安保服务,理解客户需求,能通过优化安防设备的选配和系统集成方案,更好满足客户的需求
目前市场上从事安防系统施工的企业主要为安防设备生产厂商或者专门的第三方施工企业。由于该等企业不涉及安全服务的运营,对客户的需求解读存在一定差距。公司作为专业的安全服务公司,在长期的具体服务过程中,熟悉客户的业务流程和风险点,能够在设计相关安防系统时,可以进行全市场选配设备,进而更系统的集成以贴近客户需求。
(二) 报告期综合安防服务业务收入显著增长的原因和收入确认的合规性
1. 综合安防服务业务收入显著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安防服务业务收入分别为34,521.82万元、40,987.72万元、56,272.75万元,增长较为明显。综合安防服务业务收入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8-2-3类 型
类 型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重点单位及大型活动的一体化安保 | 40,429.66 | 15.87% | 34,893.10 | 13.79% | 30,663.46 |
8-2-4其中:重点单位安保服务
其中:重点单位安保服务 | 40,103.22 | 16.55% | 34,409.01 | 14.61% | 30,021.50 |
智能安防系统的销售及施工 | 15,228.57 | 175.44% | 5,528.89 | 58.47% | 3,488.88 |
安全培训 | 614.52 | 8.62% | 565.73 | 53.12% | 369.48 |
小 计 | 56,272.75 | 37.29% | 40,987.72 | 18.73% | 34,521.82 |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综合安防服务业务的增长主要来源于重点单位安保服务和智能安防系统的销售施工业务。具体说明如下:
(1) 重点单位及大型活动的一体化安保
报告期重点单位及大型活动的一体化安保业务主要为重点单位的安保服务,大型活动的一体化安保占比尚较小,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客户开发力度,不断深化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合作,重点单位安保服务客户数量不断增加,报告期分别为400家、470家、535家;为了应对用工成本、物价水平提高的压力,公司的收费水平亦及时调整,逐年提高服务收费水平,重点单位安保服务单价由2020年的6.08万元/人提高至2022年的6.67万元/人。重点单位安保服务单价情况如下: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平均单价(万元/人) | 6.67 | 6.51 | 6.08 | 6.07 |
平均单位成本(万元/人) | 6.12 | 5.90 | 5.25 | 5.45 |
毛利率 | 8.29% | 9.34% | 13.68% | 10.24% |
2021年重点单位安保服务收费单价从2020年的6.08万元/人上涨至6.51万元/人,原因是:
安保业务的成本主要为人工成本。由于物价水平、社会平均工资、社保费用每年有一定上涨,导致公司的用工成本逐年提高。因此,该业务的收费正常情况下一般有一定涨幅。此外,随着公司在保安服务领域业务量的增长,在业内的知名度也得到提升,在选择项目时也会在合同到期后,逐渐放弃一些前期收费较低的项目,转而承接收费更高的项目。总体而言,公司的重点单位安保服务收费正常情况下呈逐年上升趋势。
2020年由于存在社保减免,公司的用工成本下降,导致价格未涨。2021年,随着社保减免政策取消,社保成本恢复加上人工成本自然上涨因素,公司的平均成本显著提高,收费也相应上涨较多。
(2) 智能安防系统的销售及施工
1) 开展智能安防系统施工业务的原因
智能安防系统属保安行业中的“技防”手段,2015年成立的浙江安邦护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专门从事智能安防系统集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施工,以提高公司人防业务的技术含量,带动人防业务的转型升级。智能安防系统的销售和施工业务成为一个独立的重要业务类别,系公司业务自然成长的结果,具体说明如下:公司开展智能安防系统施工业务,一方面该业务是公司实现传统“人防”业务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发展该业务有助于“人防”业务的拓展。
① 公司早已开展相关业务,积累了经验。公司在为银行提供押运和办公场所安保服务的过程中,部分客户需要对监控、报警装置、金库等安全设施进行更新时,也委托公司施工建设。因此,部分子公司逐渐开始也为客户提供视频监控、门禁系统、消防、联网报警等安防系统的建设服务,积累了施工项目的管理经验和市场供应渠道资源,为承接大型专项智能安防施工业务打下了良好基础。
② 公司的押运业务、安保服务和智能安防系统施工业务协同性较强,互为业务入口,有助于公司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因此,公司也较为重视该项业务的发展,不断扩充团队,以快速补齐短板,实现各项业务齐头并进,相互促进。如上文所述,公司早期的安防系统施工业务来源于提供押运业务服务的银行客户,公司拓展非银行客户的智能安防系统施工业务,则有助于公司承接项目建成后的运营业务,是拓展公司的“人防”业务的有效手段。在保安业务的外包已成为趋势的情形下,由于公司参与了项目的建设,能了解各类硬件的性能和使用要求,后续公司承接该等项目的保安服务更具竞争优势。目前公司正在参与的浙江多个地方政府的“基层治理”项目,通过公司提供安防业务系统或帮客户新建专门的安防系统,同时派驻人员提供日常值守安保服务,通过提供“设备”+“人员”,不仅提高了公司的服务质量,也有效改善了公司人防业务的盈利水平。
2) 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
2022年智能安防系统施工业务项目主要系各子公司所在地政府的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和部分学校、国企的安全信息化工程,该业务收入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近几年公司持续拓展该项业务,客户基础不断积累后效果开始显现;另一方面是由政府公安部门或国企主导的“天网工程”、“雪亮工程”以及浙江省国资委推进的国企数字化改革,同时公司的各子公司均为所在地规模较大的安全领域国有企业,为公司拓展该业务提供了较大的市场。
浙江省的“天网工程”和“雪亮工程”的建设或更新改造一直持续推进中;而2021年3月22日,浙江省国资委印发了《浙江省国资国企数字化改革行动方案(2021-2025年)》(浙国资发〔2021〕5号),鼓励国有企业对传统业务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数字化升级改造,安防作为其中重要子系统。上述事项均为公司安防业务的拓展带来较大空间。
2. 综合安防服务业务收入确认的合规性
公司的综合安防服务业务各类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8-2-6业务分类
业务分类 | 细分类别 | 收入确认政策 | 收入确认凭据 |
重点单位及大型活动的一体化安保 | 重点单位安保服务 | 重点单位安保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并签署服务合同,公司根据合同金额及实际服务情况,在服务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 双方确认的服务结算清单 |
大型活动安保 | 大型活动安保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提供完相关服务时确认收入。 | 双方确认的服务结算清单 | |
智能安防系统的销售及施工 | 智安校园项目 | 智安校园项目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并签署服务合同,公司根据合同金额及实际服务情况,在服务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 双方确认的服务结算清单 |
其余各类智能安防系统的销售及施工 | 其余各类智能安防系统的销售及施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将设备交付给客户,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如需安装则在安装调试并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服务于提供完相关服务时确认收入。 | 客户的签收单、验收单、结算清单 | |
安全培训 | 各类培训服务 | 各类培训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提供完相关服务时确认收入。 | 培训结算清单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应用指南的规定“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企业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该转移可能在某一时段内(即履行履约义务的过程中)发生,也可能在某一时点(即履约义务完成时)发生。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首先应当判断履约义务是否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条件,如不满足,则该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 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 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具有不可替代用途,是指因合同限制或实际可行性限制,企业不能轻易地将商品用于其他用途。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是指在由于客户或其他方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并且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应当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公司的综合安防服务业务与新收入准则规定具体对比分析如下:
8-2-7业务类别
业务类别 | 需满足条件 | 分析 | 是否满足 | 时段法、时点法 |
重点单位安保服务
重点单位安保服务 |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公司在提供单位安保服务过程中,客户即获得了相关经济利益。 | 是 | 时段法 |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客户能控制公司已提供的单位安保服务,客户在公司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获得其利益。 | 是 | ||
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 公司提供的安保服务只能提供给特定客户,而不能被轻易地用于其他用途。 且合同通常约定客户需按照约定支付已提供服务期间的款项,如因客户原因终止合同,客户应按已完成服务量支付服务费。 | 是 |
大型活动安保
大型活动安保 |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大型活动安保服务未全部提供前,客户无法获取的相关经济利益。 | 否 | 时点法 |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客户不能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成果,公司需要完全提供服务后,客户享有控制权。 | 否 | ||
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 大型活动安保是为客户定向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但并非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具备收款权。 | 否 |
智安校园项目
智安校园项目 |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公司在提供智安校园服务服务过程中,客户即获得了相关经济利益。 | 是 | 时段法 |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客户能控制公司已提供的智安校园服务,客户在公司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获得其利益。 | 是 | ||
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 公司提供的智安校园只能提供给特定客户,而不能被轻易地用于其他用途。 且合同通常约定客户需按照约定支付已提供服务期间的款项,如因客户原因终止合同,客户应按已完成服务量支付服务费。 | 是 |
其余各类智能安防系统的销售及施工
其余各类智能安防系统的销售及施工 |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公司的智能安防系统的销售及施工服务,在完成签收、验收前或服务完成前,客户无法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否 | 时点法 |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公司的智能安防系统的销售及施工服务,在完成签收、验收前或服务完成前,控制权归公司所有,客户不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否 | ||
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 | 智能安防系统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但对于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并非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 | 否 |
8-2-8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 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具备收款权。 |
各类培训服务
各类培训服务 |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培训服务未全部提供前,客户无法获取的相关经济利益。 | 否 | 时点法 |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客户不能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成果,公司需要完全提供服务后,客户享有控制权。 | 否 | ||
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 培训服务是为客户定向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但对于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并非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具备收款权。 | 否 |
根据上述分析,公司的重点单位安保服务和智安校园项目属于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大型活动安保、其余各类智能安防系统的销售及施工和培训服务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因此公司的综合安防服务业务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022年度智能综合安防系统的销售及施工业务收入较快,2022年该项业务收入为15,228.57万元,其中前25项智能综合安防系统销售及施工业务收入占比为78.28%,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确认收入 | 验收日期 | 收入确认凭据 |
1 | 浙江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丽水莲都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天网工程五期)(标段一设备施工标段) | 2,740.53 | 2022/3/8 | 验收单 |
丽水景宁县公安局雪亮工程动态人像卡口建设项目设备、施工、集成、维护合同 | 477.83 | 2022/7/14 | 验收单 | ||
2 |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 衡州高铁新城智慧产业园(三期)B区智能化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采购合同 | 1,480.15 | 2022/12/21 | 验收单 |
3 | 昆山市平安特种守押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昆山市刑事诉讼涉案财务管理中心信息化项目 | 782.45 | 2022/11/18 | 验收单 |
4 | 浙江象网科技有限公司 | 衢州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警校)及反恐特训警训练基地项目 | 593.41 | 2022/12/5 | 验收单 |
5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2022年温岭市辅道智慧管控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 551.48 | 2022/11/30 | 验收单 |
6 | 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 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公安立体防控安保建设雪亮服务项目系统集成 | 546.07 | 2022/4/18 | 验收单 |
7 |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智安校园学生安全守护平台建设项目 | 518.20 | 服务期内摊销 | 结算单 |
8 |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 绍兴市上虞区智安校园学生安全守护平台建设项目 | 510.84 | 服务期内摊销 | 结算单 |
9 | 浙江省广播电视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广播电视工程公司采购合同 | 461.28 | 2022/12/22 | 验收单 |
10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 越城区小区及社会面停车场车辆数据采集联网项目 | 408.49 | 2022/1/7 | 验收单 |
8-2-9
11 | 浙江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绍兴市公安局“智安校园”综合应用配套建设项目 | 348.62 | 服务期内摊销 | 结算单 |
12 | 新昌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 新昌县公安局“智安校园”建设项目 | 319.22 | 服务期内摊销 | 结算单 |
13 | 台州市椒北供水有限公司 | 椒江区引水建设工程-椒北水厂扩容工程(信息化改造工程) | 316.20 | 2022/7/26 | 验收单 |
14 | 杭州择英科技有限公司 | 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合同(聚光中心网络改造项目) | 279.85 | 2022/1/10 | 签收单 |
15 | 索思瑞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智慧出行二期 | 207.08 | 2022/12/1 | 签收单 |
16 | 元和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迁建工程(二期)综合实训楼(酒店)智能化 | 178.84 | 2022/10/15 | 验收单 |
17 | 嵊州市公安局 | 嵊州市公安局智安校园学生守护平台服务项目 | 173.96 | 服务期内摊销 | 结算单 |
18 | 绍兴市教育局 | 绍兴市智安校园学生安全守护平台建设项目 | 162.22 | 服务期内摊销 | 结算单 |
19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 青田县教育局2021年“智安校园”建设项目 | 159.37 | 2022/5/27 | 验收单 |
20 | 联通(浙江)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2022年台州联通温岭市雪亮工程二期视频监控服务项目 | 154.40 | 2022/8/5 | 验收单 |
21 | 浙江中工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高铁天台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工程 | 140.93 | 2022/1/11 | 验收单 |
22 | 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嵊州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提升项目(一期) | 128.99 | 2022/8/12 | 验收单 |
23 | 嵊州小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小品出行”嵊州共享助力车BOT项目运维服务合作协议 | 104.56 | 定期结算 | 结算单 |
24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 柯桥区钱清街道办事处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线路)租赁项目(安全设备) | 99.65 | 2022/12/28 | 验收单 |
25 | "中广(绍兴柯桥)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 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亚运场馆周边及路线监控租赁项目(安全设备) | 75.93 | 2022/8/12 | 验收单 |
小 计 | 11,920.55 | ||||
占智能安防系统销售与施工业务小计 | 78.28% |
(三) 综合安防服务业务收入和毛利对各期业绩增长的影响
报告期内综合安防服务业务收入及毛利对各期业绩增长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增长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营业收入 | 237,932.97 | 18,211.33 | 8.29% | 219,721.64 | 13,327.48 | 6.46% | 206,394.16 |
其中:综合安防服务业务收入 | 56,272.75 | 15,285.03 | 37.29% | 40,987.72 | 6,465.90 | 18.73% | 34,521.82 |
占比 | 23.65% | 83.93% | 18.65% | 48.52% | |||
营业毛利额 | 54,497.97 | 2,338.52 | 4.48% | 52,159.45 | -1,588.19 | -2.95% | 53,747.64 |
其中:综合安防服务业务毛利额 | 6,118.64 | 816.97 | 15.41% | 5,301.67 | 125.41 | 2.42% | 5,176.26 |
占比 | 11.23% | 34.94% | 10.16% | —— | 9.63% |
由上表可见,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增长13,327.48万
元和18,211.33万元,其中综合安防服务业务分别增长6,465.90万元和15,285.03万元,占营业收入增长额的比例分别为48.52%和83.93%,是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营业毛利额变动分别为-1,588.19万元和2,338.52万元,其中综合安防服务业务毛利额分别增长125.41万元和816.97万元。在2021年度营业毛利增长有所下降的趋势下,综合安防服务业务营业毛利额实现了增长,抵消了营业毛利增长下降的趋势,为营业毛利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2020年公司享受社保减免,随着2021年该政策取消,公司营业毛利总额出现了下降,而综合安防服务中的智能安防系统的销售与施工业务的人工成本占比较低,受社保减免取消的影响较小,因此在2021年该业务收入增长的背景下毛利额仍实现了增长,有效减少了公司整体毛利额的下滑幅度。2022年度综合安防服务业务毛利额增长占营业毛利增长额的34.94%,是营业毛利额增长的重要来源。
主要得益于公司近年来利用市场较高的可信度和知名度,积极拓展客户的综合安防业务需求,同时依托公司自身较强的研发能力,抓住市场机遇,实现综合安防服务业务的快速增长,因此,综合安防服务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四) 核查情况
1. 核查程序
(1) 访谈综合安防业务的相关人员,了解综合安防服务收入的发展历程、具体业务运行过程、竞争环境和2022年显著增长的原因;
(2) 了解综合安防服务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收入确认时点以及相应凭据;
(3) 分析综合安防服务业务收入和毛利对各期业绩增长的影响。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的安保服务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为:品牌形象好,获客能力强;能与其它业务共享优质客户和人力资源、安全技术,客户质量高、粘性强,还能有效节省成本;人员规模大,服务能力强。公司智能安防系统施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为:公司品牌在承接公共安全项目时市场竞争力强;公司的业务的协同性强,能互为业务入口,智能安防系统施工业务部分直接来源于现有押运、安保客户的需求再开发,营销成本低。公司能提供安防系统施工和后续安保值守的一
体化服务的业务模式,比一般施工企业能更好地满足业主的需求;
(2) 综合安防服务收入显著增长的原因一方面是重点单位安保客户数量增长以及收费逐年提高,另一方面是近几年公司持续拓展智能安防系统的销售与施工业务,品牌、客户基础不断积累后效果开始显现,以及政府和企业的智能安防项目建设不断推进;
(3) 公司的综合安防服务业务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4) 2021年和2022年,综合安防服务贡献的增量收入占营业收入增加额的比例分别为48.52%和83.93%,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来自综合安防服务;2021年公司毛利总额较上年减少,综合安防服务业务的毛利额同比增加,该业务减少了公司毛利总额的下滑幅度;2022年综合安防服务贡献的增量毛利占总毛利增加额的比例为34.94%。综合安防服务业务由于毛利率较金融安全服务业务低,虽然收入增长较快,报告期对公司利润为正向贡献,但对利润增长的贡献度较对收入增长的贡献度相对要小。
二、关于利息收费用和利息收入
请发行人说明:(1)2020和2021年度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均较高的具体原因;(2)2022年度利息收入显著增长的具体原因,加强资金管理的具体方式、合作主体、产品类型和风险等级、利率水平、交易金额、资金流向等,是否存在资金流向信托计划、股东及其关联方、客户、供应商等异常情形;(3)量化分析说明2022年度是否主要依靠利息收入实现净利润增长,以及扣除利息收入后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的匹配性。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重点说明发行人货币资金的真实性、是否受限、资金流向是否异常等。(意见落实函问题3)
(一) 2020和2021年度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均较高的具体原因2020和2021年度公司利息支利息费用均较高,主要系部分子公司会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出现资金缺口时向银行取得借款,因此出现各期有大额利息支出,同时,公司整体的资金持有水平较高,导致各期有较大的利息收入。
2020和2021年度,公司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8-2-11项 目
项 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8-2-12金额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利息支出 | 899.63 | 103.24% | 442.64 |
其中:银行借款及暂借款利息支出 | 280.86 | -36.55% | 442.64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618.78 | ||
利息收入 | 918.64 | 72.47% | 532.65 |
公司利息支出主要为银行借款利息及外部暂借款利息、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2021年公司利息支出较2020年明显增加,主要系公司自2021年开始实施新租赁准则,将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当期摊销金额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导致2021年度利息支出较高。2020年利息收入较高,主要是公司货币资金规模较大,2020年平均货币资金为73,542.96万元。2021年公司利息收入较2020年增加,主要原因包括:1. 2021年平均货币资金持有量增加。2020年9月公司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共收到增资款35,854.84万元。由于2020年初公司货币资金规模较小,导致当年平均货币资金保持在较低水平,为73,542.96万元,明显低于2021年的98,485.79万元;2. 部分子公司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方式提高资金收益率,相关利息收入较2020年增加;
3. 2021年1月始,公司对5家子公司的资金进行归集管理,提高了存款收益。
(二) 2022年度利息收入显著增长的具体原因,加强资金管理的具体方式、合作主体、产品类型和风险等级、利率水平、交易金额、资金流向等,是否存在资金流向信托计划、股东及其关联方、客户、供应商等异常情形
1. 2022年度利息收入显著增长的具体原因
2021和2022年度,公司的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 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利息收入 | 2,141.30 | 133.09 | 918.64 |
2021和2022年度,公司的利息收入分别为918.64万元和2,141.30万元。2022年度利息收入较2021年度增加1,222.66万元,增长133.09%,主要系公司加大了资金集中管理的推进力度,2022年度参与资金归集的分子公司数量增至31家,2022年度该项业务的归集规模和银行利率上升,使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大幅上升。
2. 资金归集业务说明
公司进行资金归集管理,主要系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企业资金信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国资发〔2020〕6号)的要求。该文件相关条文摘录如下:“企业应优化资金信用管理机制,根据战略发展需要科学统筹配置资金信用资源。集团本级要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有偿使用’要求,不断完善分级授权管理机制,逐步加强融资、存放、结算、内部资金再配置等资金信用管理活动集约。”。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所辖企业的资金归集设置了考核。此外,公司积极采取措施,挖掘沉淀资金,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和效益。2020年12月底部分子公司试运行资金归集,2021年1月起正式执行资金归集。
每个工作日结束后,纳入资金归集的子公司除保留一定规模的银行存款备用外,其余金额自动上拨至集团的资金归集账户,次日银行将前一日上拨的资金全额下拨至各子公司账户。银行根据资金余额计算利息,结息后,公司将利息按照归集的资金量分配至子公司。
报告期内,资金归集业务的发生额如下:
单位:万元
8-2-13年度
年度 | 期初余额 | 上拨 | 下拨 | 期末余额 |
2020年 | 13,201.88 | 6,509.58 | 6,692.30 | |
2021年 | 6,692.30 | 34,366.76 | 36,282.55 | 4,776.52 |
2022年 | 4,776.52 | 13,431,776.79 | 13,381,520.30 | 55,033.01 |
报告期内,根据资金归集账户银行流水日平均余额测算的利息收入见下表:
单位:万元
期 间 | 日均余额 | 利率 | 测算利息 | 归集的子公司家数 | |
2021年度 | 1月1日至2月1日 | 10,861.60 | 1.30% | 11.77 | 5家 |
2月1日至3月3日 | 3,528.98 | 0.30% | 0.91 | ||
3月4日至12月31日 | 2,443.66 | 1.61% | 32.79 | ||
小计 | —— | —— | 45.47 | —— | |
2022年度 | 1月1日至3月31日[注] | 4,204.15 | 1.61%、1.15% | 16.30 | 4家 |
3月9日-12月31日 | 45,081.64 | 3.00% | 1,127.04 | 31家 | |
小 计 | —— | —— | 1,143.34 | —— |
[注] 2022年3月公司资金归集业务逐步转移至农业银行,存在两个归集利率
由上表可知,2022年公司通过加强对各子公司资金的统一归集和统筹规划,利用资金优势与银行协商取得较高的活期利率,使得利息收入实现大幅度增长。
3.合作主体、产品类型和风险等级、利率水平、交易金额、资金流向等
单位:万元
8-2-14合作主体
合作主体 | 产品类型 | 归集期间 | 利率水平 | 交易金额 | |
工商银行杭州解放路支行 | 协定存款 |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 | 1.3%[注1] | 上拨金额 | 14,268.71 |
下拨金额 | 14,268.71 | ||||
工商银行杭州涌金支行 | 协定存款 | 2021年2月至2022年3月 | 1.15%/1.61%[注1] | 上拨金额 | 37,879.71 |
下拨金额 | 37,879.71 | ||||
农业银行杭州新城支行 | 组合存款 | 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 | 3%[注2] | 上拨金额 | 13,427,197.02 |
下拨金额 | 13,372,164.01 |
[注1]存款余额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协定利率计息,不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工商银行归集账户在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3日期间为普通活期存款,利率为0.3%;
[注2]一个计息周期内每日余额累计达到45亿元按约定利率计息,如未达标则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
公司资金归集账户全部为银行活期存款,风险等级较低。
公司于2020年12月底开始试点试运行资金归集,用于归集的账户为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由于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日常经营,因此存在与经营相关的资金收付。2021年2月起,公司开立专用账户进行资金归集,资金流向均为各子公司向母公司上拨资金,母公司向各子公司下拨资金。不存在资金流向信托计划、股东及其关联方、客户、供应商等异常情形。
(三) 量化分析说明2022年度是否主要依靠利息收入实现净利润增长,以及扣除利息收入后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的匹配性
2022年度利息收入与净利润增长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年 度 | 2022年度 | 增长率(%)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237,932.97 | 8.29% | 219,721.64 |
营业利润 | 54,497.97 | 4.48% | 52,159.45 |
利息收入 | 2,141.30 | 133.09% | 918.64 |
净利润 | 24,747.73 | 13.20% | 21,861.60 |
8-2-15扣除利息收入后净利润[注]
扣除利息收入后净利润[注] | 22,993.26 | 8.91% | 21,112.04 |
[注] 扣除利息收入后净利润系根据各公司利息收入考虑所得税影响后的金额计算而得2021年1月以来,公司持续推动积极的资金管理措施,逐年提高了资金收益,2022年度利息收入较上年增长133.09%带动了净利润增长影响为4.29%。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看,2022年度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13.20%,2022年度扣除利息收入后的利润同比增长8.91%,与营业收入增长趋势一致。但除资金收益提高外,带动净利润的增长的主要因素系营业收入、营业毛利的增长,因此,利息收入增长并非净利润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
(四) 核查情况
1. 核查程序
(1) 访谈公司财务部经理,了解公司2020和2021年度公司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均较高的原因;
(2) 查阅公司明细账,取得公司银行对账单并向银行函证,了解报告期内末的货币资金存放、受限和被关联方占用情况;
(3) 了解资金归集业务的背景具体模式;取得资金归集账户全部银行流水,核查大额资金划转与资金流向;
(4) 取得公司与银行间签订的存款协议,测算利息收入,分析利息收入增长合理性。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2020和2021年度公司利息支利息收入均较高,主要系部分子公司会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出现资金缺口时向银行取得借款,导致各期均有利息支出,叠加2021年度执行新租赁准则影响,导致各期利息支出较高;同时,公司整体的资金持有水平较高,导致各期有较大的利息收入,2021年受资金规模增加、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增加、部分子公司进行资金归集后存款利率提高等影响,利息收入同比增加,因此2020和2021年度公司利息支出和利息费用均较高,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2) 2022年度利息收入显著增长系资金归集规模上升和银行利率提高所致,公司归集账户的资金均为银行活期存款,风险等级较低;除使用基本户作为归集
账户期间存在日常经营相关的资金收付以外,不存在资金流向信托计划、股东及其关联方、客户、供应商等异常情形。公司上述货币资金真实存在,不存在受限情况;
(3) 2022年度利息收入的提高,提升了公司的收益,但公司的净利润增长主要因素系经营情况的改善所致,扣除利息收入后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相匹配。
三、关于银行客户收入增长
请发行人量化分析说明主要银行客户是否存在网点收缩减少的情形和趋势,发行人来自主要银行客户的各项业务收入是否面临增长停滞和下滑的风险。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意见落实函问题4)
(一)主要银行客户网点数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结构未发生变化,且前五名客户各期排名也未发生变化,公司前五大客户结构比较稳定,我们选取公司服务的前五大银行客户各期末银行网点数变动进行分析说明。
单位:个
8-2-16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
网点数 | 变动数 | 变动率 | 网点数 | 变动数 | 变动率 | 网点数 | |
农业银行 | 969 | -5 | -0.51% | 974 | -3 | -0.31% | 977 |
工商银行 | 821 | -57 | -6.49% | 878 | -4 | -0.45% | 882 |
建设银行 | 728 | 4 | 0.55% | 724 | -13 | -1.76% | 737 |
中国银行 | 658 | 1 | 0.15% | 657 | -2 | -0.30% | 659 |
宁波银行 | 371 | 9 | 2.49% | 362 | 30 | 9.04% | 332 |
小 计 | 3,547 | -48 | -1.34% | 3,595 | 8 | 0.22% | 3,587 |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前五大客户的网点合计数,整体保持稳定,但不同类型银行的趋势存在一定差异。
1.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网点数整体呈小幅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的成立初期即与该等银行合作,经过多年发展,各国有商业银行的网点的业务基本由公司承接,近年来,随着银行的运营成本增长、银行离柜交易率提升、网点智能化改造等原因,各国有商业银行均对其网点布局
进行优化调整。在平衡网点盈利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的情况,各国有商业银行对部分低效密集网点进行撤并迁转,同时在城市规划新区和县域、乡镇新设网点,扩大网点覆盖范围。因此导致上述国有商业银行的网点数存在略有减少的情形,但整体网点数保持着稳定。其中工商银行2022年末网点数同比下降较多,主要原因是:(1) 宁波、杭州地区工商银行存在同业代理的情况,即部分中小银行网点的押运在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押运合同中进行约定。2019年以来,部分工商银行同业代理的中小银行逐步结束与工商银行之间的同业代理关系,转而与公司直接签订押运服务合同。2022年合同主体变更导致工商银行早送晚接网点减少25个,其他商业银行早送晚接网点数则相应增加;(2) 梓昆押运在杭州地区以低价竞争方式承揽了原由公司押运的20个网点。
2. 宁波银行
报告期内,宁波银行的网点数量数呈上升趋势,主要系一方面公司仍在努力开拓宁波银行已有的网点数,另一方面,宁波银行近年仍在扩张当中,从已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来看,宁波银行2022年期末资产总额较期初增长17.39%,2021年期末资产总额较期初增长23.90%。而同期如中国银行2022年期末资产总额较期初增长8.20%,2021年期末资产总额较期初增长9.51%。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服务于宁波银行的网点数呈逐年上升态势。
3. 主要银行客户网点数变动趋势对比
报告期各期末,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和宁波银行在浙江省内的网点总数量如下:
单位:个
8-2-17客户名称
客户名称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
数量 | 变动数 | 增长率 | 数量 | 变动数 | 增长率 | 数量 | |
农业银行 | 969 | -5 | -0.51% | 974 | -3 | -0.31% | 977 |
工商银行 | 875 | -37 | -4.06% | 912 | 7 | 0.77% | 905 |
建行银行 | 728 | 4 | 0.55% | 724 | -13 | -1.76% | 737 |
中国银行 | 658 | 1 | 0.15% | 657 | -2 | -0.30% | 659 |
宁波银行 | 371 | 9 | 2.49% | 362 | 30 | 9.04% | 332 |
小 计 | 3,601 | -28 | -0.77% | 3,629 | 19 | 0.53% | 3,610 |
注:报告期内公司守押业务服务的银行客户均在浙江省内,因此上表所列为
客户省内的网点数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公司服务的主要客户的网点数变动趋势基本与客户自身的网点数变动趋势保持一致。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网点建设目标主要体现在保持网点总体稳定的情况下,通过优化网点布局持续做好重点区域、城市及县域的金融发展及服务保障,撤并部分低效密集网点,增加城市新区、县域网点建设,同时积极进行数字化转型增加网点活力。而城市商业银行网点数整体仍在扩张当中。综上所述,主要客户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基于对部分低效、密集网点进行撤并等原因,网点数量呈现小幅下降趋势;宁波银行网点数量逐年增长,预计未来仍将保持上升趋势。
(二) 主要银行客户的各项业务收入是否面临增长停滞和下滑的风险
由于日常交易中现金使用量减少,报告期公司来自银行客户的押运业务收入的增长缓慢。但随着银行面临的经营压力增大,银行不断进行业务结构优化调整,逐步聚焦核心业务,而将其非核心业务进行外包。公司为银行客户提供的服务,从押运业务扩展至经营场所安保和金融外包的多个领域,包括ATM设备运营、金库守护、清分、寄库、现金库托管甚至区域现金处理中心等。公司来自银行客户的收入类别较多,具体说明如下:
1. 主要银行客户的各项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前五大客户各项收入小计如下:
单位:万元
8-2-18
业务类型
业务类型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融安全服务 | 押运业务 | 63,580.94 | 63,257.49 | 63,306.50 |
金融外包业务 | 11,993.48 | 11,712.18 | 10,177.85 | |
综合安防服务 | 重点单位及大型活动的一体化安保 | 2,958.56 | 3,082.04 | 2,845.13 |
智能安防系统的销售及施工 | 91.19 | 146.96 | 140.16 | |
安全应急服务 | 78.37 | 80.37 | 71.64 | |
其他业务收入 | 44.97 | 39.33 | 143.05 | |
小 计 | 78,747.51 | 78,318.37 | 76,684.33 |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公司来自主要银行客户的收入涵盖多个业务类别。虽然押运业务仍为主导,但金融外包和经营场所的安保业务的规模也较大。报告
期虽然多次出现银行客户的经营活动因不可抗力因素受到影响的情形,但公司押运业务收入并未下降,反映出该业务具有较好的稳定性。金融外包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主要是尾箱寄库业务收入增加,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尾箱寄库收入分别为3,209.00万元、4,100.60万元、4,308.73万元,2021年增长较快,2022年增速放缓,主要原因系银行向第三方移交尾箱业务,是一个持续但较为缓和的过程,除了考虑运营成本外,还需考虑自身员工的安置,以及金库管理人员的年龄结构调整。
2. 报告期主要客户的具体收入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8-2-19客户名称
客户名称 | 业务类型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中国农业银行浙江区域分支机构 | 金融安全服务 | 押运业务 | 18,856.10 | 18,753.58 | 18,926.25 |
金融外包业务 | 3,140.83 | 3,319.07 | 3,022.78 | ||
综合安防服务 | 重点单位及大型活动的一体化安保 | 326.68 | 327.47 | 296.08 | |
智能安防系统的 销售及施工 | 19.62 | 18.61 | 29.12 | ||
安全应急服务 | 7.92 | 8.49 | 0.57 | ||
其他业务收入 | 36.42 | 27.88 | 85.75 | ||
小 计 | 22,387.57 | 22,455.10 | 22,360.55 | ||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区域分支机构 | 金融安全服务 | 押运业务 | 15,152.88 | 15,455.66 | 15,607.50 |
金融外包业务 | 2,726.45 | 2,879.64 | 2,733.45 | ||
综合安防服务 | 重点单位及大型活动的一体化安保 | 547.12 | 738.51 | 816.97 | |
智能安防系统的销售及施工 | 21.42 | 28.83 | 23.98 | ||
安全应急服务 | 68.81 | 69.95 | 68.81 | ||
其他业务收入 | 0.84 | - | 43.22 | ||
小 计 | 18,517.52 | 19,172.59 | 19,293.93 | ||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区域分支机构 | 金融安全服务 | 押运业务 | 12,809.02 | 12,577.56 | 12,717.35 |
金融外包业务 | 3,770.40 | 3,430.45 | 2,824.58 | ||
综合安防服务 | 重点单位及大型活动的一体化安保 | 185.71 | 191.72 | 175.17 | |
智能安防系统的销售及施工 | 24.47 | 36.59 | 37.28 | ||
安全应急服务 | - | - | - | ||
其他业务收入 | - | 6.32 | - |
8-2-20小 计
小 计 | 16,789.60 | 16,242.64 | 15,754.38 | ||
中国银行浙江区域分支机构 | 金融安全服务 | 押运业务 | 11,779.26 | 11,838.42 | 11,654.31 |
金融外包业务 | 1,942.65 | 1,752.30 | 1,386.26 | ||
综合安防服务 | 重点单位及大型活动的一体化安保 | 620.25 | 598.24 | 422.02 | |
智能安防系统的销售及施工 | 12.84 | 17.84 | 45.83 | ||
安全应急服务 | 1.64 | 1.94 | 2.26 | ||
其他业务收入 | 7.71 | 4.43 | 14.08 | ||
小 计 | 14,364.35 | 14,213.17 | 13,524.76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安全服务 | 押运业务 | 4,983.68 | 4,632.27 | 4,401.09 |
金融外包业务 | 413.15 | 330.72 | 210.78 | ||
综合安防服务 | 重点单位及大型活动的一体化安保 | 1,278.80 | 1,226.10 | 1,134.89 | |
智能安防系统的销售及施工 | 12.84 | 45.09 | 3.95 | ||
安全应急服务 | - | - | - | ||
其他业务收入 | - | 0.72 | - | ||
小 计 | 6,688.47 | 6,234.90 | 5,750.71 |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公司来自农业银行的收入基本稳定,来自工商银行的收入略有下降,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宁波银行的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
(1)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的自身业务发展较为成熟,网点数量虽略有减少,相对其较大的基数,减少幅度较小。收费单价每年有所上调,报告期公司来自该等客户的押运收入并未下降(除工商银行外);工商银行因2021和2022年有少量网点流失,以及原来代理的25个他行网点转为直接与公司签订协议,导致报告期工商银行网点数有所减少,使得工商银行的押运业务收入和总收入都有所下降。
(2) 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的向公司移交的自助设备和尾箱寄库数量逐年增加,该等金融外包业务的快速增长带动了公司来自两家银行收入的增长;
(3) 宁波银行网点仍在扩张,带动与公司的各项业务都保持增长。
3. 关于今后来自主要银行客户的收入情况分析
从报告期来自主要银行客户的各项收入的变化情况来看,未来,来自工、农、中、建的押运业务收入,虽然存在因网点数量减少押运收入下降的风险,但随着城市化的推进,新城区新设银行网点的需求,各银行总网点减少的进程仍会缓慢;
随着银行的经营压力增加,银行逐渐将非核心业务进行外包,银行转移清分、尾箱寄库、金库托管等业务的趋势将会持续,因此,公司来自银行客户的金融外包业务仍会保持增长。此外,人民银行正在推进区域现金处理中心的试点工作。公司通过设立区域现金处理中心能更好服务各银行客户的现金业务,带动金融外包业务量的增长。因此,虽然存在因流通中现金使用量减少、银行撤并网点导致公司的押运业务收入下降的风险,但以稳定、安全为标签的银行业,预计这一变化较缓慢,同时,公司来自银行客户的收入较为多元,公司来自主要银行客户的收入增长停滞和下滑的风险的风险较低。具体分析如下:
(1) 报告期,网点布局较为成熟的农行、中行、建行网点数量略有减少,公司来自该等客户的收入并未减少,中行和建行因外包业务快速增长实现了总体收入的明显增长;工行的业务收入小幅下降,详见本回复之三(二)2指说明。宁波银行因本身还在进行网点扩张,公司来自该行的各项收入均实现增长。因此,虽然受到移动支付的冲击,但对公司主要银行客户的收入影响较小。
(2) 现金作为一种基础性支付手段,将在一个较长时间内将与非现金支付手段并存。首先,根据人民银行的研究,虽然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对现金的使用有挤出效应,但我国人口众多,各地社会、经济状况的差异大,支付方式的改变具有长期性;其次,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对现金需求增长起到了支撑和拉动作用;再次,部分发达地区由于民营经济繁荣、小微企业活跃,不少个人和小微企业存在较坚实的现金需求。2021年现金净投放6,510亿元,流通中现金余额达9.08万亿元,同比增长7.72%,充分证明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流通中现金仍将持续增长。
(3) 从较长时期来看,区域现金处理中心业务将为独立的现金服务企业增加稳定的业务来源。2019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区域现金处理中心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9〕178号),明确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具有较强技术实力、较高管理水平的现金服务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建立区域现金处理中心,为参与的银行提供统一标准的现金集中清分服务,清分出的完整券根据银行需要配送至网点,超出需要部分及残损人民币交存人民银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客户现金押运配送、自助柜员机(ATM)全托管运营、现金储备与尾箱寄存等服务,逐步建成集清分、押运、存储、自助设备托管等服务为一
体的一站式集成现金服务支持中心,成为区域内现金周转的枢纽。
区域现金处理中心系公司新增的服务,能提高银行现金业务效率,降低银行成本,公司对各银行客户现金业务的渗透程度加深,为金融外包业务的增长提供保障。
(三) 核查情况
1. 核查程序
(1) 获取主要银行客户在浙江省内的网点数量,公司服务的主要银行客户的网点数量;
(2) 访谈业务负责人,了解各项业务收入报告期变动的原因和未来的发展情况;
(3) 查阅公司参加的银行相关会议文件。
2. 核查结论
(1) 公司主要客户中,四大国有银行由于网点布局成熟度高,在目前离柜交易率提升的背景下,对部分低效、密集网点进行撤并,网点数量呈现小幅下降趋势;宁波银行由于仍处扩张阶段,在一些地区网点密度低,为保障对客户的服务,网点数量仍保持增长趋势;
(2) 虽然存在因流通中现金使用量减少、银行撤并网点数量导致公司的押运业务收入下降的风险,但这一变化较缓慢,再加公司来自银行客户的收入较为多元,公司来自主要银行客户的收入增长停滞和下滑的风险较低。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四、附件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8-2-23仅为出具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8-2-24仅为出具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8-2-25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 ||||
序号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执业证书编号 | 备案公告日期 |
1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000051421390A | 11000243 | 2020/11/02 |
2 |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MA007YBQ0G | 11010274 | 2020/11/02 |
3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20855463270 | 11000010 | 2020/11/02 |
4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000599649382G | 11000241 | 2020/11/02 |
5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0676050Q | 11010148 | 2020/11/02 |
6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0611484C | 11010141 | 2020/11/02 |
7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00005587870XB | 31000012 | 2020/11/02 |
8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200078269333C | 32020028 | 2020/11/02 |
9 |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1010827260072 | 44010079 | 2020/11/02 |
10 |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101MA9UN3YT81 | 44010157 | 2020/11/02 |
11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701000611889323 | 37010001 | 2020/11/02 |
12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50100084343026U | 35010001 | 2020/11/02 |
13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50805090096 | 11000154 | 2020/11/02 |
14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101568093764U | 31000006 | 2020/11/02 |
15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201160796417077 | 12010023 | 2020/11/02 |
16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300770329160G | 47470029 | 2020/11/02 |
17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0000609134343 | 31000007 | 2020/11/02 |
18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20854927874 | 11010032 | 2020/11/02 |
19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6949923XD | 11010130 | 2020/11/02 |
20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106086242261L | 31000008 | 2020/11/02 |
21 |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1440300770332722R | 47470034 | 2020/11/02 |
22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510500083391472Y | 51010003 | 2020/11/02 |
23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000085046285W | 32000026 | 2020/11/02 |
24 | 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11302035795687109 | 13020011 | 2020/11/02 |
25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0000831585821 | 32000010 | 2020/11/02 |
26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300005793421213 | 33000001 | 2020/11/02 |
27 |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0896649376 | 11000374 | 2020/11/02 |
28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23425568 | 11010150 | 2020/11/02 |
29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61013607340169X2 | 61010047 | 2020/11/02 |
仅为_出具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_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
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未经本所书面同意,
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
(四)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8-2-26仅为出具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回复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陈焱鑫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
仅为出具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回复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梁政洪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