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现将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监事会工作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2、2022年7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2022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5、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2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进行了监督,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检查、监督关联交易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内控制度能够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以审议公司季度财务报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控制有效执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重大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监督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关联交易情况的发生;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未发现重大内控缺陷,能够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三、监事会 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做好监事会的职责,更好地履行对公司内部控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责任,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