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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易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陈易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2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和相应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本人2022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参加7次,其中现场出席会议5数,以通讯方式参会2次,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并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2年度本人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年5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就公司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聘请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2年8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就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22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年9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就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2021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专门委员会制度要求出席了会议。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任职期间,董事会共召开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计质量部2022年半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质量部2022年前三季度工作报告》。

3、提名委员会

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四、现场调查与沟通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和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议案,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行使了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持续对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更新学习,积极参加公司及有关单位组织的各项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2022年度任职期间其他工作情况

1、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易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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