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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2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101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陈永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永平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回购注销剩余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及相关审议程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本次因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需注销的股票期权为333.9万份,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453.825万股。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监事会同意本次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及相关审议程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本次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而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15万股。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事项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为:

1、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岗位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2、2023年度公司将继续采用年度经营目标与个人工作业绩、履职情况、所管部门对公司业绩的贡献度相挂钩的考核办法,具体按公司2023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执

行。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提高资金收益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采取了全面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拟投资的资金仅限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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