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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5-09
   轻纺城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 2012—020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
事会召集,于 2012 年 5 月 8 日上午 9:30 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10 人 , 代 表 股 份 数
162,344,4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4%,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董事长沈小军女士主
持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吴钢、吕卿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提案后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表决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62,344,4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表决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62,344,4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1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提
案》。
    表决结果如下:
   轻纺城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同意 162,344,4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表决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62,344,4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5、表决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62,344,4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6、表决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
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11 年度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9,257,553.58 元,提取 10%法定公积金计
10,925,755.36 元,加 2011 年初未分配利润 215,235,958.99 元,2011
年度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3,567,757.21 元。同意公司以
2011 年末总股本 618,776,1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1,877,618.10 元(含
税),剩余 251,690,139.11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62,344,4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7、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 2011 年度审
计报酬的提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同意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1 年度审
计报酬为 355 万元人民币(包括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审计报酬 50
   轻纺城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万元、第三季度报告审计报酬 35 万元、2011 年度报告审计报酬 70
万元和 2011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酬 20 万元,资产重组涉及的备考合并
财务报告的审计报酬 20 万元、备考合并盈利预测报告的审核报酬 160
万元),审计人员在本公司开展工作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公司实数承担。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62,344,4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8、表决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提案》。
     同意公司 2012 年度向每位独立董事支付津贴为 5 万元人民币(税
前),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差旅费,以及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
据实报销。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62,344,4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9、表决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提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在保障公司
日常经营运作、管理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利用阶段
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购买不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
主要投资品种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资金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在 3 亿
元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效率,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6,394,4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3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5,9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
  轻纺城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此外,独立董事宣读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吴钢、吕卿现场见证,为本次股东
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
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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