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3-007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对2022年度超出
预计部分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2022年度超出预计部分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公司第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度超出预计部分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因涉及到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四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事项表示认可。
(3)本议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规定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公司第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涉及到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四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
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
(3)本议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简称) | 预计金额 | 2022年实际发生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 65.00 | 877.04 | 新增固定资产需求 |
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 | 863.26 | 新增原料需求 | ||
小计 | 65.00 | 1,740.30 | ||
向关联人销售货物 | 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84.07 | 73.45 | |
沧州大化百利有限公司 | 760.00 | 716.75 | ||
中化塑料有限公司 | 442.48 | 4,446.17 | 加强指定用料范围,共同开发下游客户 | |
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88.50 | 139.33 | ||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884.96 | 业务拓展调整 | ||
小计 | 2,260.01 | 5,375.7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沧州联星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1,053.47 | 932.79 | |
沧州大化集团至正化工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 142.70 | 52.65 | ||
小计 | 1,196.17 | 985.44 | ||
合计 | 3,521.18 | 8,101.43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预计金额 |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前一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去年实际发生额 |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 3,430.58 | 2.30% | 407.61 | 877.04 | 50.40% |
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
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 | 145,860.24 | 97.70% | 21,771.74 | 863.26 | 49.60% | |
小计 | 149,290.82 | 100.00% | 22,179.35 | 1,740.30 | 100.00% | |
向关联人销售货物 | 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49.56 | 0.28% | 24.63 | 73.45 | 1.37% |
沧州大化百利有限公司 | 984.09 | 5.49% | 150.49 | 716.75 | 13.33% | |
中化塑料有限公司 | 8,615.04 | 48.03% | 2,364.64 | 4,446.17 | 82.71% | |
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146.02 | 0.81% | 55.98 | 139.33 | 2.59% | |
聊城鲁西聚碳酸酯有限公司 | 8,141.59 | 45.39% | 4,698.45 | 0.00% | ||
小计 | 17,936.30 | 100.00% | 7,294.19 | 5,375.70 | 100.0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沧州大化集团至正化工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 96.48 | 100.00% | 7.97 | 52.65 | 100.00% |
小计 | 96.48 | 100.00% | 7.97 | 52.65 | 100.00% | |
合计 | 167,323.60 | 29,481.51 | 7,168.64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乔霄峰注册资本:2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街5号经营范围:生产化工机械设备;销售医疗器械II类、仪器仪表、玻璃制品、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实验室设备、消毒用品、消毒剂(涉及许可项目除外);化工机械设备的设计、维修、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产第II类医疗器械(含医疗实验室及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6年03月26日);固定式压力容器-其他高压容器A2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06月19日);A1/A2级固定式压力容器-第三类压力容器设计(高压容器限单层)(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9月29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韦永继注册资本:79,073.94万住所: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邙岭路5号经营范围:钯催化剂、氧化铝载体、稳定剂、氢氟酸(464.1吨/年)、六氟化硫(1000吨/年)、三氟化氮(100吨/年)、四氟甲烷(200吨/年)的生产销售;聚氨酯材料、化学推进剂原材料的研究开发和制造销售;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化学技术服务、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环境保护技术研究;环保工程的施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环保设备制造及销售;从事本公司技术相关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研究、制造销售和生产所需材料、仪器仪表零备件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及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发布国内杂志广告业务;监督检验、检测(以上范围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经营)。一氧化二氮[压缩的]、三氟甲烷、二氯一氟甲烷、三氯化硼、氦[压缩的]、氖[压缩的]、氩[压缩的]、氪[压缩的]、氙[压缩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压缩的]、甲烷[压缩的]、乙烷[压缩的]、乙硼烷[压缩的]、环氧乙烷、正丁烷、乙烯[压缩的]、丙烯、四氢化硅、氚、硫化氢[液化的]、氢[压缩的]、环氧丙烷[液化的]、四氧化硅、溴化氢[无水]、氨[液化的、含氨﹥50%]、氯[液化的]、四氟甲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三氟化氮、六氟化钨(无仓储)的批发。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3、中化塑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国勋注册资本:49,283.11万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703室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木制容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蔡铠阳注册资本:3,214.2785万元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车陂西路396号经营范围: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林产化学产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仪器仪表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电子元器件零售;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广告业;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专业清洗服务;建筑材料检验服务;化工产品检测服务;电气机械检测服务;施工现场质量检测;电子产品检测;无损检测;计量认证(具体范围见计量认证证书及其附表);产品认证(具体业务范围以认证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为准);实验室检测(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皮革检测服务;船舶、海上设施、岸上工程的技术检验。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5、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学工注册资本:359,329.0573万人民币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清北路233号12层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饲料、棉、麻、土畜产品、纺织品、服装、日用百货、纸浆、纸制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化工、化工材料、矿产品、石油制品(成品油除外)、润滑脂、煤炭、钢材、橡胶及橡胶制品,建筑材料、黑色金属材料、机械、电子设备、汽车(小轿车除外)、摩托车及零配件的销售(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除外);橡胶作物种植;仓储服务;项目投资;粮油及其制品的批发;化肥、农膜、农药等农资产品的经营,以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技术交流、技术开发(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6、沧州大化百利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刘增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河北省沧州市沧县风化店乡达子店村TDI公司院内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聚氯乙烯人造革及制品;批发零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咨询(不含资产管理及投资咨询);生产、销售:车用尿素、玻璃水、防冻液、聚氨酯组合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7、 沧州大化集团至正化工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亚妹注册资本:20万元住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经营范围:产品特征、特性检验服务、其他技术检测服务。关联关系: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8、聊城鲁西聚碳酸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牛军注册资本:90,000万元住所:山东省聊城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为市场价和以市场价为参考依据的协议价。
部分关联交易按照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2020-2022年度)》执行,详见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的公告(编号:2020-15号)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未约定部分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该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对维持本公司正常生产运行是必要的,符合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本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于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