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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迪克: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迪克”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雷迪克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杭州沃德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与关联单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从杭州正商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商汽车”)采购冲压辅件,预计全年不含税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沈仁荣先生、於彩君女士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如下:

单元: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定价原则预计金额 (不含税)截至2022年3月末已发生金额(不含税)同类交易2021年度发生金额 (不含税)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正商汽车采购组件市场定价10016.1567.37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杭州正商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杭州正商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萧山区宁围街道盈二村

3、法定代表人:周国琴

4、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汽车零部件、机械及配件;其他无须审批的合法项目。

7、关联关系:沈仁荣的表哥吕国芳任业务负责人的公司。

8、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3月31日,正商汽车资产总额为521.73 万元,净资产为143.66万万元;2023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为46.09万元,净利润为3.67万元。

9、履约能力分析:正商汽车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给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关联单位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协议将明确双方在有关采购、销售中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确定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产品价格标准等相关事宜,有效期一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给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公司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单位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沈仁荣先生、於彩君女士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交易各方的正常经营所需,相关定价遵循合理的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未发现公司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吴伟明先生、程博先生、许强先生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需要,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雷迪克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给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对该事项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雷迪克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代敬亮 杨利国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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