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3-019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话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经公司监事会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许玉萍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公司各项运作。公司监事会也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供投资者查阅。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0,375.27万元,相较去年增加8.16%;实现扣非净利润9,242.65万元,相较去年增加21.34%;营业收入64,789.64万元,相较去年增加9.60%;资产总计151,691.79万元,相较去年增加4.94%;净资产124,251.67万元,相较去年增加23.20%。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公司持续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2022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2023年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完整、合理,符合公司行业特点和
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了公司战略的实施,保障了公司资产安全,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2022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备查文件
1、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