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于2012年4月6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
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有关事宜。
根据本公司章程,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 3%以上股份的
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新的提案,本公司应当将提案中属于股东大会职责
范围内的事项,列入该次会议的议程。现持有本公司 4.29%股份的股东林福龙先生于二
零一二年五月四日向本次股东大会提出以下提案:提请股东于本次股东大会上考虑并酌
情通过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提案原因是本公司
已于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召开的 3 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保荐机构也各自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实施。同时公司也履行了超募资
金使用时的承诺,自超募资金使用后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还
承诺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银行贷款。综合目前实际情况应该尽快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因此,执行董事
林福龙先生以股东身份向本次股东大会提出该临时议案,请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予以
审议。
董事会认为提案符合本公司章程有关临时提案的规定,并同意将提案提交本次股东
大会供股东考虑并酌情通过。董事会谨此通告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以下一项普通决议
案:
“考虑并通过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1、利用公司的银行授信操作 NDF 业务(即差额交割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该业
务主要是利用离岸人民币 NDF 市场(CNY NDF)与离岸人民币远期市场(CNH DF)
美元对人民币报价存在的差异,在 NDF 市场低价买入美元的同时在 CNH DF 市场高价
卖出同等金额和期限的美元,从而实现交易的对冲以获取收益。该品种业务余额不超过
1.8 亿美元。
2、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单笔理财金额在 1 亿元以内(含 1 亿元),
理财余额不超过 2 亿元。该业务对象主要是各银行推出的短期低风险的各类固定收益银
行理财产品。
上述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除此普通决议案外,通告中其它的决议案将维持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5 月 8 日
附件: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 股 量 股东代码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确认(章)
年 月 日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山东墨龙(002490)的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
号: )代表本人出席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
25日(星期五)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
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
1
日止本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
2
董事会报告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
3
监事会报告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的按照
4 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年度审计
报告
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
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
5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审计师,并授
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聘任郭洪利先生为本公司的非
6 执行董事,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
薪酬
续聘约翰保罗卡梅伦先生为
7 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授
权董事会厘定其薪酬
续聘王春花女士为本公司的独
8 立非执行董事,并授权董事会厘
定其薪酬
聘任刘怀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9 监事会监事,并授权董事会厘定
其薪酬
聘任张九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10 监事会监事,并授权董事会厘定
其薪酬
聘任樊仁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11 监事会监事,并授权董事会厘定
其薪酬
关于向银行申请二零一二年度
12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用自有
13 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议案
截止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
14 日止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的议案
15 公司章程修正案
说明: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 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作任何
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