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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股份: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辞职的基本情况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韩颖女士辞去董事职务的辞职报告,韩颖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子公司的其它职务。韩颖女士的原定董事任期至2024年12月7日。韩颖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韩颖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韩颖女士在任职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运营、投融资、市值管理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价值,公司及董事会对韩颖女士所作出的巨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韩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通过阜新鼎宏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6.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辞职后韩颖女士承诺将继续严格执行任职期间作出的各项承诺,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管理其所持股份。

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张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补选张磊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特此公告。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

张磊先生,公司董事,1970年出生,法学、电气双学士学历,律师、工程师职称。历任上海铁路局上海电务工程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盈德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刚泰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现任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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