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劲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均以通讯方式参会,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的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均投了同意票;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的2次股东大会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我作为独立董事,对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
序号 | 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 | 意见类型 |
1 | 2022.3.11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2.3.31 |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2.4.20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4 | 2022.4.20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6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7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
8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 ||
9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
1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 ||
11 |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
12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
13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 ||
14 | 关于2021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 ||
15 | 2022.06.10 |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6 | 2022.08.23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17 | 2022.09.13 |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现场考察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审核公司重大事项的背景资料和情况,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通过电话、微信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深入沟通,听取其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等情况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市场、行业环境变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关注传媒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2022年度按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具体如下:
1.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开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勤勉尽职地详细核查被提名和被选聘候选人员的背景资料,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充分讨论审议。
2.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公司细分行业的特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深入地分析,对公司战略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发展方针提供指导。
3.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公司的季度报告、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及审计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发表意见,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充分发表意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固化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积极参加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护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其他工作内容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3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勤勉、诚信、谨慎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高履责效能,重点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运行情况,巩固并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页无正文,为《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陈劲飞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