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专项说明
公司在2022年度除为子公司提供37亿元的担保外,不存在公司为其他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事项。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严格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担保的程序合法、有效,并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赵俊武 祝祥军 武 戈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