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弘元绿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股权激励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完成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为杭岳彪先生、陈念淮先生、朱永忠先生,其中杭岳彪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朱永忠先生担任职工代表监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所有通讯表决事项知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召开届次议案内容表决情况
2022年1月11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通过
2022年2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通过
2022年3月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通过
《关于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通过
2022年4月2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通过
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通过
《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通过
《关于制定<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通过
《关于核实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通过
2022年4月2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通过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通过
《关于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通过
《关于预计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通过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
《关于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2年6月1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通过
《关于向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通过
2022年8月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通过
2022年8月29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2年9月21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通过
2022年10月9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2年11月1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调整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权益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通过
《关于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通过
《关于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通过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通过
2022年11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二次修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通过
2022年12月12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通过
《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通过
2022年12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通过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公司监事列席了历次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增资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按《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议和披露程序,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收购及出售资产的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交易的情况。

(七)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权益数量及回购价格、回购注销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

内激励股份解除限售暨上市,股份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和回购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发挥监事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同时,加强对公司业务经营、三会运作、内部控制建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事项的监管,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