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5 |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 公告编号:2023-055 |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4月16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公告编号:2023-057)。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50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410,797,4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6,463,823.5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3.18%。
2.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410,797,479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575,116,47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30亿元的担保。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目前公司仍有部分自有资金尚处于闲置状态,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暂时闲置的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该额度范围和有限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06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