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议,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认可,并一致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刘学、黄华生、廖县生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