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二○二二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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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1862号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蕊斯”)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普蕊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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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普蕊斯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普蕊斯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普蕊斯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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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普蕊斯公司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法亮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鹏飞
中国·上 海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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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6 号)同意注册,公司 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02,000,000.00 元,扣 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1,632,442.6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30,367,557.3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3767 号)。根据《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承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临床试验站点扩建项目 | 24,415.55 | 24,415.55 |
2 | 大数据分析平台项目 | 10,218.12 | 10,218.12 |
3 |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15,578.96 | 15,578.96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合 计 | 70,212.63 | 70,212.63 |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360.18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63,036.76 |
减:截至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13,360.18 |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 | 10,86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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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2,067.72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428.85 |
加:截至2022 年 12 月 31 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562.33 |
减: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 32,500.00 |
截至2022 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7,738.91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 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 | 216230100100296283 | 581.2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8110201014401417757 | 1,212.5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21937282610106 | 15,165.4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行 | 1001235929300157751 | 779.72 |
合计 | 17,73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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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0,863.61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本次置换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置换募集资金金额 |
1 | 临床试验站点扩建项目 | 19,000.00 | 10,680.06 | 10,680.06 |
2 | 大数据分析平台项目 | 9,036.76 | 183.55 | 183.55 |
3 |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15,000.00 | 0.00 | 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0.00 | 0.00 |
合 计 | 63,036.76 | 10,863.61 | 10,863.61 |
2、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2年5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535.81万元。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399.42万元置换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10,863.61万元及支付的发行费用535.81万元。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上述情况后,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该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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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3,036.76 万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预计募集资金金额 70,212.63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议案》,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调整前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
临床试验站点扩建项目 | 24,415.55 | 24,415.55 | 19,000.00 |
大数据分析平台项目 | 10,218.12 | 10,218.12 | 9,036.76 |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15,578.96 | 15,578.96 | 15,0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合计 | 70,212.63 | 70,212.63 | 63,036.76 |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月 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5,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关情况详见《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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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 325,000,000.00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 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4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3,036.7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360.1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360.1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金额 | (3)=(2)/(1) | |||||||||
临床试验站点扩建项目 | 否 | 24,415.55 | 19,000.00 | 12,526.37 | 12,526.37 | 65.93% | 2024年4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大数据分析平台项目 | 否 | 10,218.12 | 9,036.76 | 384.04 | 384.04 | 4.25% | 2026年4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5,578.96 | 15,000.00 | 20.92 | 20.92 | 0.14% | 2025年4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428.85 | 428.85 | 2.1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70,212.63 | 63,036.76 | 13,360.18 | 13,360.18 | 21.19%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399.42 万元置换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10,863.61 万元及支付的发行费用 535.81 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义务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进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了《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657 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已置换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0,238.91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专户金额17,738.91万元, 七天通知存款19,0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13,500.00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2 年 5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5,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七天通知存款19,0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13,5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