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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特货: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3-009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事务所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能力,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发表了审计意见,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鉴于双方合作良好,建议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拟聘请会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昆女士,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至20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辉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彦帅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上述两项审计费用预算金额1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聘请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认为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胜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条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该会计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条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该会计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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