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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特货: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

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5日,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2022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收入构成。2022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完成各项任务指标,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发放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报告期内担任职务2022年度在公司领取的报酬(税前)
于永利董事长、党委书记78.31
顾光明副董事长、总经理78.86
贾领煜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72.93
滕涛副总经理77.57
张重天职工董事、副总经理70.27
温克学副总经理63.62
金波董事、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72.93
蔡临宁独立董事12
马传骐独立董事12
潘志成独立董事12
冯定清董事长、党委书记(离任)34.41

二、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更好地调动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特制订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 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按照岗位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2. 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按税前12万元标准支付。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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