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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环保: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晓松)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你们好!本人作为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会议
刘晓松独立董事300
股东大会会议
刘晓松独立董事400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2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依照独立董事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

表独立意见,积极参与了定期报告的审计沟通及监督工作,意见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9-2021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确认公司2019-2022年6月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2019-2021年度审计报告、2019-2022年6月审计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作为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委员,对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行业竞争现状、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行业发展,关注公司的社会影响及舆论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监管机关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从而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出了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独立董事:刘晓松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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