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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环保: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东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充分了解相关议案情况,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并提出合理建议。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会议3次,本人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与公司保持充分沟通,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决策,对各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4次。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

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委员,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督促,对公司重要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除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积极主动履职。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治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主动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详细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加强自身主动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本人始终重视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积极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防范风险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2022年,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亦没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各个方面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各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及勤勉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发挥应有作用。

独立董事:李东升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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