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紧紧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有效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632.31万元,同比增加10.8%;营业利润17,511.97万元,同比增加8.1%,实现净利润15,142.59万元,同比增加6.35%。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3,442万元,比2021年增加18.85%,股东权益57,150.36万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共召开三次会议,会议召开均按照程序及规定执行,所有会议的决议都合法有效,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会议名称 | 会议事项 | 召开时间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2.1.27 |
2、审议《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3、审议《关于公司预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
4、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22.3.29 |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5、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6、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 ||
7、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8、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计划的议案》 | ||
9、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9-2021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 ||
10、审议《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9-2022年6月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 2022.9.9 |
三、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报告期内所召开的股东大会全部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会议方式,会议依法对董事会提交的相关事项作出表决,全部合规有效。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的前提下,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目前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已全部合规实施,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会议名称 | 会议事项 | 召开时间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8-2021年6月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 2022.1.6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2.2.16 |
2、审议《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3、审议《关于公司预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2021年度股东大会 |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22.4.18 |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5、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6、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 ||
7、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8、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计划的议案》 | ||
9、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9-2021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9-2022年6月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 2022.9.26 |
四、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工作情况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出席公司2022年度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有效地促进了公司合规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切实履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
以上是公司董事会2022年的工作总结,感谢各位股东的一年来的支持与理解。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不懈努力,砥砺前行。在各位股东的监督与支持下,继续把公司做大做强。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