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3-009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需要提交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必要且将一直持续,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其控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执行情况进行汇总确认并对公司及其控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东伟、马晓燕、张贱明回避表决,由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及业务特点,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是无法避免的,交易必要且将一直持续。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全体股东平等,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发表意见
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的需要,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是持续和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财”)、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关联方发生的销售采购、存贷业务、经营租赁、资金融通、金融业务等的关联交易额度已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2022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见下表:
类别/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2022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 2022年度执行金额 (万元) | |
销售采购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 650,000.00 | 579,087.00 |
采购产品、接受劳务 | 50,000.00 | 34,047.67 | ||
存贷业务 | 存款 | 广发银行 | 日均余额不超过 50,000.00 | 日均余额不超过151.15 |
综合授信 | 广发银行 | 164,000.00 | 100,000.00 | |
华夏银行 | 90,000.00 | 0.00 | ||
经营租赁 | 经营租赁收入 |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 1,200.00 | 724.23 |
经营租赁支出 | 14,000.00 | 11,203.30 | ||
资金融通 | 利息收入 | 广发银行 | 400.00 | 14.36 |
利息支出 |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 4,000.00 | 2,310.00 | |
广发银行 | 5,000.00 | 167.32 | ||
华夏银行 | 5,000.00 | 0.00 | ||
金融业务 | 手续费与佣金收入 |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 400,000.00 | 349,415.46 |
手续费与佣金支出 | 6,000.00 | 1,351.65 | ||
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 |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 120,000.00 | 34,498.00 | |
广发银行 | 100,000.00 | 0.00 | ||
华夏银行 | 100,000.00 | 0.00 |
注:(1)上表中存款业务实际执行额远低于预计数,系英大证券自有资金存放量较少
(2)综合授信业务实际执行额远低于预计数,系华夏银行全面收紧对关联方的授信业务。
(3)利息支出实际执行额远低于预计数,系业务需求变化所致,英大证券对关联方实际债券利息支出比预期减少。
(4)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业务实际执行额远低于预计数,系2022年市场行情原因,英大信托、英大证券投资机会较少。
2.2022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中国电财发生的存贷业务和资金融通业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见下表:
类别/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2022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 2022年度执行金额 (万元) | |
存贷业务 | 存款 | 中国电财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164,000.00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95,338.84 |
综合授信 | 中国电财 | 330,000.00 | 330,000.00 | |
资金融通 | 利息收入 | 中国电财 | 1,600.00 | 1,362.84 |
利息支出 | 中国电财 | 6,000.00 | 0.00 |
注:上表中利息支出实际执行远低于预计数,系公司及控股公司2022年未在中国电财发生贷款业务,故未有利息支出产生。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与上一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司继续实行“金融+先进制造”双主业运行,主要关联方范围包括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中国电财、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
1.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类别/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2023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 |
销售采购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 660,000.00 |
采购产品、接受劳务 | 20,000.00 | ||
存贷业务 | 存款 | 广发银行 | 日均余额不超过 50,000.00 |
综合授信 | 广发银行 | 100,000.00 | |
华夏银行 | 90,000.00 |
经营租赁 | 经营租赁收入 |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 1,000.00 |
经营租赁支出 | 15,000.00 | ||
资金融通 | 利息收入 | 广发银行 | 300.00 |
利息支出 |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 5,000.00 | |
广发银行 | 1,300.00 | ||
华夏银行 | 1,200.00 | ||
金融业务 | 手续费与佣金收入 |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 480,000.00 |
手续费与佣金支出 | 3,500.00 | ||
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 | 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 | 135,000.00 | |
广发银行 | 30,000.00 | ||
华夏银行 | 30,000.00 |
2.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中国电财发生的存贷业务和资金融通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类别/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2023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 |
存贷业务 | 存款 | 中国电财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119,000.00 |
综合授信 | 中国电财 | 350,000.00 | |
资金融通 | 利息收入 | 中国电财 | 2,100.00 |
利息支出 | 中国电财 | 1,900.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辛保安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注册资本:829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永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注册资本:280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公司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凯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注册资本:2178986.0711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监会等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公司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注册资本:1538722.3983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1.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集团”)持有公司65.53%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持有英大集团100%的股权,是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国家电网持有中国电财51%股权,英大集团持有中国电财49%股权,国家电网是中国电财最终控股股东。
3.公司董事长杨东伟任广发银行董事。
4.公司董事、总经理马晓燕任华夏银行董事。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1.销售采购: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采购产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2.存贷业务:存款主要是公司及其控股产业类公司在中国电财的存款和公司控股金融类公司在广发银行的存款;综合授信是中国电财、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向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
3.经营租赁:经营租赁收入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为了日常经营及办公需要将部分物业出租给关联方收取的租金和物业费;经营租赁支出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为了日常经营及办公需要租赁关联方的物业支付的租金和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4.资金融通:利息支出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支付的利息和关联方认购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发行的债券发生的利息支出;利息收入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或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5.金融业务:
5.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服务而收取的手续费、咨询费和佣金等收入。
5.2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为开展业务而向关联方支付的手续费、中介费和佣金支出等费用。
5.3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的规模。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1.销售采购:公司向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销售采购产品和劳务,绝大多数合同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取得,此类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中标条件确定,其他合同由双方参照市场价协议确定。
2.存贷业务:中国电财给予公司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中国电财为国家电网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提供存贷款服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存贷款利率,双方协商确定。
3.关联租赁: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因日常经营与办公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经营租赁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根据租赁物业周边市场租金水平协商定价。
4.资金融通:借入资金和债券发行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不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和债券发行市场利率执行,具体融资利率由关联方根据融资人的信用风险状况、融资期限等协商确定,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浮动。
5.金融业务:与关联方在信托业务方面开展合作、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由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关联方综合考虑信托业务中
对资金用途、还款方式、风控措施、期限等因素,通过商务谈判确定定价水平;与关联方在证券期货业务方面开展合作,经纪业务、信用业务参照同业标准、按照公司统一的业务政策向关联方收费,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咨询等业务以市场收费惯例为基础,综合考虑服务量、服务难易程度、附加服务需求等,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与关联方在证券期货业务方面开展合作,向关联方支付的手续费、中介费和佣金支出等费用,由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期货有限公司参考市场价格、行业惯例等与服务对象公平协商确定;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主要参考产品的收益水平和安全性进行选择。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由于行业特点,公司与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发生的销售与采购类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的需要,满足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对产品及服务的需要,该关联交易基本通过招标方式取得,交易定价公允。除了使公司通过销售获得应有的收入和利润外无其他影响,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而且交易是持续和必要的。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能为公司带来收益。同时,相关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不构成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而且交易是持续和必要的。
五、备查文件
(一)国网英大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国网英大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国网英大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