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19证券代码:874021 证券简称:聚星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8日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74021 | 聚星科技 | 2023年4月28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3-005)及《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06)。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之前为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业务水准和专业素养。从公司审计工作持续性和完整性角度考虑,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查、验证并出具书面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八)审议《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关联担保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陈静和温州聚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十)审议《关于公司董监高薪酬分配的议案》
审核公司董监高薪酬分配方案。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拓展需要,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8 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银行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公司上述预计申请的授信额度及借款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贷款或借款金额,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临时借款等具体业务时仍需要另行与银行或非关联方签订相应合同,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上述贷款或借款可能需要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13:3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陈林锋;联系电话:0577-56587798;联系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仙岩工业园瓯泰路50号。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往返及住宿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