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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第十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3-020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知与会议材料于2023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截至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就利润分配事项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意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

公司总股本4,616,244,222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184,649,768.88元(含税),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47%;2022年度公司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即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差异化分红情形。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末,公司对各项资产的状况进行清查,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及对预计负债进行谨慎评估,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认为该报告体现了公司在保护生态环境、履行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治理方面的客观情况,对该报告无异议。监事会认为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制度是有效的,能够有效防范内部风险。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评估审核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对各项资产的状况进行清查,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至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上议案中第一、二、三、四、五、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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