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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即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报表亏损243,440,535.0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19,636,103.70元,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7,872,369.98元,2022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125,257,366.02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616,244,222股,

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184,649,768.88元(含税),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47%;2022年度公司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即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差异化分红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四川长虹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且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规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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