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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核: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尤振专审字[2023]第0116号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核电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 管理层的责任

台海核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台海核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台海核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台海核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 其他说明

本报告仅供台海核电公司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台海核电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青岛市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38号)核准,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0月20日更名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527,559.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0.16元。截止2015年8月3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527,559.00股,募集资金总额3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股份直接相关的费用32,132,765.2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867,234.7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8月5日出具大信验字【2015】第3-00045号验资报告。

另外,2015年进行资产重组时,公司留下的不构成业务的流动资产中包括超募资金账户结余金额23,956.93万元(含利息)。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①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267,867,234.75元均用于对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增资。

② 201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4,522.89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③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度累计收到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30.87万元。

(2)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①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转出31,000万元,当年已全部归还。

② 2016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16,457.04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③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年度累计收到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82.44万元。

(3)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① 2017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5,936.34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②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7年度累计收到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17.35万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0万元,为银行活期存款。

(4)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度累计收到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0.01万元,余额1.11万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零。

2、 超募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2015年度超募资金使用金额

① 公司将7,6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部分资金用于对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② 超募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度累计收到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134.94万元。

(2)2016年度超募资金使用金额

① 公司将7,6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部分资金用于对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② 超募资金专用账户2016年度累计收到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373.18万元。

(3)2017年度超募资金使用金额

①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200万元人民币对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② 2017年度,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主蒸汽管道项目投入9,202.2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增资款本金9,200万元,增资款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2.22万元。

③ 超募资金专用账户2017年度累计收到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14.36万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结余金额77.19万元,均为银行活期存款。

(3)2018年度超募资金使用金额

超募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度累计收到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0.13万元,余额77.32万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零。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9月21日经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267,867,234.75元均用于对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

公司增资后,公司已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莱山支行、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在恒丰银行莱山支行开设了1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账号为853532010122600781。该账户于2019年4月3日注销。公司原始超募资金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账号为2001014210041707。该账户于2019年2月25日注销。

公司将9,2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对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增资后公司已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莱山支行、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9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在恒丰银行莱山支行开设了1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账号为853532010122805551。该账户于2019年4月3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及超募资金账户已注销,本年度无使用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的事项。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6,786.7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917.38(注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核电装备及材料工程扩建工程26,786.7226,786.72--26,916.27100.482017年6月(注2)
2.项目结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3)--------1.1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6,786.7226,786.72--26,917.38----------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26,786.7226,786.72--26,917.3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核电装备及材料工程扩建工程项目尚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是:项目的目标产品均为公司未来重点发展的新产品,如长轴类锻件、核电用容器类锻件、海工装备用铸造节点等,目前订单不足,产能尚未完全释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2016年2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人民币归还至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2016年6月17日发布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 2、2016年6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14,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及2016年9月20日,分次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4,000万元人民币归还至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3个月。2016年8月26日发布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1),2016年9月21日发布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 3、2016年9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2016年12月21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使用期限未超过3个月。2016年12月22日发布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0)。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已累计投入金额26,917.38万元包括募集资金本金26,786.72万元及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130.66万元。注2:核电装备及材料工程扩建工程项目效益未单独核算。该项目提高了公司生产能力,增加了公司销售收入。注3:2018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均已完成,公司结余募集资金1.11万元(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全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附表2: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3,956.93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479.54(注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度)--7,600.007,600.00--7,600.00100.00--------
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6年度)--7,600.007,600.00--7,600.00100.00--------
3. 主蒸汽管道项目(2017年度)--9,200.009,200.00--9,202.22100.02--------
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度)--------77.32----------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24,400.0024,400.00--24,479.54----------
合计--24,400.0024,400.00--24,479.5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1、2015 年进行资产重组时,公司留下的不构成业务的流动资产中包括超募资金账户结余金额 23,956.93 万元(含利息)。 2、2015年8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7,600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部分资金用于对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公告编号:2015-052)。 3、2016 年9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7,600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部分资金用于对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公告编号:2016-070) 。 4、2017年1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主蒸汽管道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使用超募资金9,200万元人民币对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将该部分资金用于建设主蒸汽管道项目(公告编号:2017-005)。该议案经台海核电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2月9日支付了增资款。 5、2017年度,主蒸汽管道项目投入9,202.2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本金9,200万元,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2.22万元。 6、2018年度,公司将超募资金77.32万元(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全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2019年超募资金账户注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已累计投入金额24,479.54万元包括超募资金本金23,956.93万元及超募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522.61万元。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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