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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对金融机构融资产品及快速办理融资业务的实际需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发展规划,公司及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整(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内通过之日有效。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监管规则所列的风险投资范围和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范围。

二、文件签署授权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内通过之日有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计划,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因业务发展、企业规划的需要,取得金融机构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第四次会议决议。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 4 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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