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对履职期间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履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四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
2022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没有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监督及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一)2022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2022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2022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 会议 | 事项 | 意见 |
类型 | |||
2022-04-27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 1、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2年) 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022年-2024年) 9、第四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 同意 |
2022-05-20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同意 |
2022-08-23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 | 1、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本人深入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交流沟通。本人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一)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召开四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内部自我评价报告等,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时与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注媒体对公司报道。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进行信息披露,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时,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资金往来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职权,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以及公司以各种形式组织的培训。平时通过自学以及传阅监管部门的学习文件,进一步加深了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2022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596731568@qq.cm
独立董事:王明强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