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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威科技: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26,728.1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607,040.01元,2022年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9,534,347.35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022年度期间,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71,1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9,592,405.13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视同现金分红 19,592,405.13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等公司制度的规定,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合法、合规。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该方案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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