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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

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安科技”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辰安科技使用募集的配套资金向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大立安”)增资实施募投项目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36号文)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89,834股,发行价格为42.30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72,999,978.20元。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2582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9,669,811.32元,募集资金金额为163,330,166.88元,其中,4,089,834.00元计入注册资本,159,240,332.88元计入资本公积。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已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前述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用途金额
1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15,158.89
2支付中介机构费用2,141.11
合计17,300.00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方案

“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科大立安,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以现金方式对科大立安增资3,158.89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科大立安的注册资本将由17,000万元变更为20,158.89万元,公司仍持有科大立安100%的股权。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149209371A

成立时间:1999年6月24日

注册资本:17,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扬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13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智能防火、防盗、监控及办公自动化系统、工业安全与应急给排水装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技术服务及相关器材的销售,消防工程设计施工,智能楼宇系统工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与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法律法规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项目2022年度
资产总额88,615.23营业收入59,684.47
负债总额60,403.95净利润1,507.44
资产净额28,211.2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89.59

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科大立安100%的股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科大立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科大立安增资,有利于促进科大立安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3,158.89万元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用于实施“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7,000万元增加至20,158.89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大立安进行增资,有利于促进本次募投项目顺利

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科大立安增资,有利于促进科大立安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科大立安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单增建 胡 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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