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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喻信息: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亚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本人作为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就2022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列席股东大会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两次股东大会、九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任期内所有董事会会议并列席了任期内所有股东会会议。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议案,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 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主任会委员,本人主持召开了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1年度重要事项核查报告》、《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2022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重要事项核查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2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2022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半年度重要事项核查报告》、《2022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2022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三季度重要事项核查报告》、

《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告》、《2022年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于2022年4月18日对公司与武汉天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智慧教育项目转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8月1日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于2022年4月27日对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经营层薪酬考核方案、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开展保值型外汇敞口风险管理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于2022年8月24日对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于2022年11月18日对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于2022年11月30日对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 对公司进行检查的情况

2022年本人通过听取经营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参加年报审计工作沟通会等方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研和了解;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中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合规性,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2.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保持充分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 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关注并学习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增强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

六、 其他事项

1.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 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3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勤勉、独立、谨慎地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亚波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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